本文共1691字 遺產稅 國稅局 釋憲 新功能 訂戶專屬分享 點擊這裡展開專屬分享視窗,即可將付費文章分享給任何人免費閱讀! 我知道了 ', '', '', '', '', '', '', '', '', '', '', '', '', ' 00:00 2024/11/20 15:37:42 經濟日報 記者徐碧華/台北報導 財政部指示國稅局,釋憲後,贈與配偶的擬制遺產可以計入剩餘財產,97年發布的台財稅字第09600410420號函已違憲失效,納稅人主張就給,不必等行政命令廢止。官員強調,剩財差額分配請求權要主張,國稅局不會主動給。10月28日以後的未確定案,納稅人都有權主張。 財政部盤點發現,可以適用「剩財釋憲案」判決的案件比較多,已指示國稅局可立即受理。 ※ 歡迎用「轉貼」或「分享」的方式轉傳文章連結;未經授權,請勿複製轉貼文章內容 本週免費看VIP文章,剩 篇 展開全文 或者 選擇下列方案繼續閱讀: 加入數位訂閱 暢讀所有內容 彭博等8大外媒、深度內容、產業資料庫、早安經濟日報、無廣告環境 訂閱 加入udn會員 閱讀部分付費內容 免費加入 會員可享有收藏新聞、追蹤關鍵字.使用看盤系統等服務 登入或加入會員 登入udn會員 免費試閱 登入或加入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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