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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蘆竹區大坑溪近日頻遭民眾陳情白色泡沫汙染,桃園市環保局汙染監控中心昨再度接獲檢舉,到場稽查發現鄰近的台茂商場竟排出藍灰色廢水,由於該公司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環保局表示將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45條處6萬元以上600萬元以下罰鍰。
環保局表示,昨派員到場稽查時,檢視水色呈藍灰色,涵管下方已無泡沫產生,研判廢水已排放完畢,但稽查人員鍥而不捨追查,循線至涵管上游的台茂商場汙水放流口蹲點等待,沒多久稽查人員就發現該放流口下方又有藍灰色廢水排出,與陳情內容指稱的廢水樣態相符,稽查人員隨即採水後送驗。
環保局表示,大坑溪近日多次遭民眾陳情,本月11日即已鎖定台茂商場嫌疑重大,當日隨即於該商場放流口採水送驗,經檢驗後超過放流水標準不符規定,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告發並依同法第40條處分,昨日又再度接獲民眾通報後,稽查人員發現台茂商場汙水放流口殘留廢水與大坑溪廢水樣態相符,稽查人員發現現場操作未依許可證登記事項運作,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14條告發。
環保局表示,稽查人員已再度採水送檢,一旦送驗確認該公司排放汙水又不符合規定,將再依違反水汙染防治法第7條第一項規定告發,並依同法第40條規定最高可處2000萬元以下罰鍰,同時要求限期改善,未完成改善者,將按次處罰;情節重大者將要求停工或停業;必要時得廢止水汙染防治許可證或勒令歇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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