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開除邱建富黨籍 他回嗆「6月早已退黨」:多此一舉
民進黨中評會昨天決議開除彰化縣長參選人邱建富黨籍。邱建富今天回應,自己早在今年6月初就已正式遞交退黨申請書,如今再被宣布「開除」,根本是多此一舉,也質疑民進黨此舉背後另有政治算計。
邱建富表示,退黨與除名最大的差別,在於未來重新入黨的資格,自己早已主動退黨,民進黨又透過黨紀程序開除,「如果只是為了處理黨籍,根本沒有必要多這一道程序。」
邱建富指出,民進黨立委林宜瑾今年7月遭台南地院一審判刑7年、褫奪公權4年,到現在還沒停權;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涉及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案件,監察院認定違反利益衝突迴避規定並裁罰10萬元,相關黨紀程序也尚未作成實質處分;相較之下,彰化縣前議員江熊一楓因案遭起訴、案件尚未判決,民進黨彰化縣黨部8月卻已決議停權2年。
邱建富說,自己不會再把時間耗在民進黨的黨內鬥爭上,但相關黨紀標準是否一致,值得外界檢視。
對此民進黨彰化縣黨部指出,是依黨規處理。黨內人士指出,黨員自行退黨隨時可申請重新入黨,但若被開除黨籍,則需五年後才能重新遞件申請入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