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向燈太早打嫌很吵!女駕駛紅燈剩9秒才開 網友吵翻:寧可全程打

開車遇到紅燈準備轉彎時,究竟應該何時打方向燈?一名女駕駛近日分享自己的習慣,表示遇到紅燈時,若一停下就打方向燈,持續發出的提示音讓她覺得相當吵,因此通常會等到倒數剩下7至9秒時才開啟。貼文曝光後引發熱議,不少駕駛認為應提早示意,也有人主張進入轉彎專用車道後就應全程打燈。事實上,現行法規並非以「剩幾秒」判斷,而是以距離路口30公尺作為標準。
原PO日前在Threads發文詢問,開車遇到紅燈準備轉彎時,究竟什麼時候打方向燈最好?她表示,若從停車後就持續開啟方向燈,車內會不斷傳來提示聲,聽起來就覺得很吵,但又擔心太晚示意,讓後方駕駛或機車騎士會來不及反應,因此自己通常會等到倒數剩7至9秒才打燈。
貼文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認為方向燈應該提早開啟,「左轉車道要全程打方向燈」、「寧可打著,也不要慢打」、「當然是從頭打到尾」、「我都很早就打了,這樣後車也可以有準備可以閃過我」;也有人認為可抓倒數15至30秒左右,「至少30秒,給後面機車看」、「有時候打了,看到路口倒計時還有一分多鐘,就會先把方向燈關了,大概留個15秒吧」、「我自己也是抓大概在15秒就打方向燈」、「15-30秒,我方向燈聲音很小聲」,但也有駕駛分享與原PO相同的習慣,會等到剩下7秒左右才打燈。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2條,汽車行經交岔路口,準備左轉或右轉時,應在距離路口3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以手勢示意;右轉應提前駛入外側車道或慢車道,左轉則應提前駛入內側車道或左轉車道。換句話說,法規並沒有規定「紅燈剩幾秒」才必須打方向燈,而是要求駕駛在轉彎前30公尺就應發出明確訊號。
若未依規定使用燈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2條,汽車駕駛人在一般道路可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若行駛於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最高可處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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