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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頂光電急轉彎 民團批:建商施壓就退

屋頂光電新制面臨重大調整,行政院因建商施壓暫緩適用住宅等建築,引發民團不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屋頂光電新制面臨重大調整,行政院因建商施壓暫緩適用住宅等建築,引發民團不滿。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屋頂光電新制本月正式上路,行政院政策大轉彎,暫緩適用外界反彈較大的住宅等建築。民間團體與支持屋頂光電民眾,昨於行政院前舉行記者會表示,新建物設置屋頂光電政策不斷退縮,屋頂光電少了高達六成,總統賴清德嚴重違背能源轉型的承諾與社會期待,要求今年十二月一日前將屋頂光電新制完整上路。

地球公民基金會議題專員林冠伶質疑,賴政府嘴上宣示綠電極大化,但卻在上路前夕因部份建商壓力退讓,從草案預告到政策上路,政府共有近十八個月可以溝通並完善配套,若至今仍無法執行,就是行政怠惰,更是向少數利益低頭。

有限責任新北市智慧綠能社區合作社副理事主席李鎮榮表示,集合式住宅的屋頂光電極具開發潛力,如今卻受限於跨部會溝通不足而難以發展。針對政府擔憂的維管問題,若採租賃模式,後續的巡檢、清洗與維護皆由專業廠商負責,管委會完全無須負擔維護責任,呼籲政府正視住宅光電的實務可行性與多重效益,不應將集合式住宅排除在外。

高雄遠見青山大樓管理委員會主委李翰林表示,部分地方政府與建商以住宅屋頂光電難管理為由,要求暫緩,但以遠見青山大樓為例,二○一八年完工至今近八年,累計發電約八萬度,節省近卅萬元公共電費,平均每戶每年可省約九○○至一○○○元。

民間團體要求政府,應於今年十二月一日前完成相關機制完備 ,政府應將辦公、服務類與住宅類兩大類納回適用範圍,民團後續也將舉辦公聽會,促使政府展開更實質、涵蓋多方利害關係人的社會對話。

光電 建商 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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