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法修正草案完成初審 2條文「喬不攏」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國土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朝野立委共提出27個修法版本,上路時間從展延2到4年不等。經逐條審查,第8條及第45條保留送黨團協商。內政委員會召委、國民黨立委徐欣瑩表示,27案已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內政委員會今逐條審查,其中第45條爭議最大,現行條文「中央主管機關應於本法施行後二年內,公告實施全國國土計畫。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於全國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三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實施直轄市、縣(市)國土計畫;並於直轄市、縣(市 )國土計畫公告實施後四年內,依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日期,一併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公告國土功能分區圖之日起,區域計畫法不再適用。」
國土署長吳欣修說,「修正版本太多,可以乾脆直接保留送黨團協商,因為大家各自出發點都不同,很難討論。」無黨籍立委高金素梅表示,希望可以將「一併」拿掉,希望可以讓已經準備好的縣市、讓原住民國土正義盡快通過。國民黨立委徐宇甄則說,希望有完整配套措施再上路。
民進黨立委林淑芬說,身為國土計畫法當年推手之一,其實就有考慮到很多合理使用,但無法合法之處,也允許地方政府能特別畫設,不過她認為不要延期,「永無止境下去乾脆提案廢除國土法,但絕對是沒有比較好」,若是像阿里山鄉有需要,就可以制定特別管制規則。
林淑芬認為,既然已經有14縣市交出國土分區圖,就沒必要一定要全部縣市繳交才能上路,可以分批上路,「誰叫你們不繳交,當然就不合法」,支持把「一併」拿掉。民進黨立委黃捷也認為,不該為了沒有繳交的縣市而無法如期實施。
國民黨立委牛煦庭則說,國土署若要解決問題,當然就是不厭其煩一直說明,若送黨團協商就有一個月協商冷凍期,希望部會能利用這時間多去說明,方向更明確,協商時才會有基礎。」
徐欣瑩表示,國土計畫法等27案已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將提報院會討論,「經黨團協商,本案於院會討論時,由本席做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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