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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再欽涉學甲爐碴案遭判刑 民進黨廉政會祭除名處分

前民進黨中執委郭再欽涉學甲爐碴案,一審遭判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民進黨廉政委員會今天開會,主委邱駿彥受訪表示,雖然郭再欽已退黨,但廉政會開會後決議將郭再欽除名,依規定5年內不能再入黨。
郭再欽涉及台南學甲爐碴案,台南地方法院今年6月一審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判處有期徒刑8年6月,全案可上訴。民進黨廉政會先前已就郭再欽案立案,並通知到會說明,但郭再欽表示無法出席,另提出書面答辯。
民進黨廉政會今晚開會,討論郭再欽的書面答辯。邱駿彥會後受訪表示,郭再欽已退黨,不是民進黨員,不能祭出停權處分,因此廉政委員討論該如何處理時,花了不少時間。
邱駿彥說,郭再欽涉犯廢棄物清理法,並非民進黨廉政條例中所定違反廉政行為的範圍,但有廉政委員認為郭再欽破壞土地,特別是農地,違背民進黨「清廉、勤政、愛鄉土」的價值,損害民進黨形象。
邱駿彥指出,由於郭再欽已退黨,因此唯一的處罰就是除名,即5年內不能再入黨,最終就是以除名來處理郭再欽案。
外界關心僑委會委員長徐佳青遭監察院認定違反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以及民進黨立委林宜瑾涉及詐領助理費一審遭判刑7年等案件,是否在今天的廉政會討論。
邱駿彥說,林宜瑾案部分,雖然一審判決出爐,但檢察官追加起訴,因此要等案件確定後再處理;徐佳青部分,今天僅純就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的法律適用問題進行討論,沒有做任何結論,會繼續蒐集資料。
此外,邱駿彥表示,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陳明澤涉恐嚇綠能業者索賄遭羈押禁見,廉政會決議予以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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