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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國小師報警被學生球棒打 制服警入校帶走學童偵訊惹議
台中市有國小教師在今年3月間,遭六年級學童以軟式樂樂球棒攻擊腿部,教師對學童提告傷害,不過轄區派出所兩名警員穿著制服,將教師與學童帶回派出所偵訊,雖然教師事後已撤告,議員李中今質詢此案,仍質疑校方作法;第一警分局表示,警方進入校園有相關程序,警員處理該案時不符合比例原則,已對兩名警員祭出申誡處分。
第一警分局表示,此案是該校教師撥打110進線後,由西區派出所兩名警員前往處理,將教師與學童帶回派出所詢問,不過警員進入校園辦案,警政署有相關的作業規定,包括需經校方同意,需有校方的主任秘書、學務主任以上層級人員陪同、低調原則(如著便服、使用偵防車)等。
一分局表示,此案涉及傷害案件,是否要在當天即由制服警員入校,帶回學童的必要,或許可以事後通知方式,由家長帶領學童到派出所警詢等,可能更為妥適,認為警員在查處此案,有不符合比例原則之處,對兩名警員記出申誡處分。
警方說明,依照少事法規定,少年是十二歲以上十八歲未滿之人,有人提告的話,還是要依法送辦,由檢方、法官認定。
台中市議會今進行市政總質詢,國民黨議員李中踢爆,指出忠信國小今年3月間,發生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疑有違反秩序的行為,教師把他架到學務處,學生手上拿著軟式樂樂球棒,雙手揮舞打到老師,引發教師不滿。
李中說,家長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但教師不接受還報警,當地派出所兩名警員帶走學生還作筆錄,他認為學校竟然如此對待小學生,「這不是霸凌學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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