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撞車後衝超商狂灌2瓶啤酒企圖「事後補喝」規避酒駕 仍遭警逮捕
42歲魏姓男子日前在新竹市駕駛小客車倒車時,不慎撞倒等紅燈的沈姓機車女騎士,事故發生後,魏男並未留在現場釐清,而是急忙衝進路旁超商一口氣喝完2瓶金牌啤酒,試圖營造「事故發生後才喝酒」的假象規避酒駕刑責,警方獲報到場,實施酒測時發現魏男吐氣酒精濃度高達每公升0.75毫克,經釐清事證,認定魏男企圖規避偵查,當場將其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法辦。
新竹市警第三分局青草湖派出所日前接獲110報案,指新竹市明湖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立刻派線上警力趕往現場,發現魏男因開車到車時不慎撞擊騎機車在等紅燈的沈女。
離譜的是,魏男肇事後第一時間不是報警處理,而是急切衝進路旁統一超商門市,購買2瓶550毫升金牌啤酒並一飲而盡,匪夷所思的行徑讓人瞠目結舌。警方到場後,沈女則反映懷疑魏男恐酒後駕車,希望警方進一步查明。
警方指出,獲報後立即針對魏男飲酒情形及事故前後相關經過進行釐清,並依法對其酒測,經測得吐氣所含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75毫克,已達刑法公共危險罪相關規範,因此將其帶回偵辦。
警方表示,部分駕駛人誤以為「發生事故後才喝酒」,就能藉此規避警方查緝,然而依實務案例,法院對於此類案件並非僅以酒測數值單一判斷,而會綜合事故發生經過、飲酒時間及數量、被告陳述、證人證詞、監視器畫面及其他客觀事證等資料,判斷駕駛人於事故發生時是否已涉及酒後不能安全駕駛等刑責。另有法院判決指出,肇事後飲酒若是為干擾或規避警方偵查,亦可能成為法院審酌犯後態度的重要因素。
警方處理交通事故時,除確認事故責任及傷亡情形外,對於疑似酒後駕車案件亦將積極查明相關事證,透過現場跡證、監視器影像及相關人證物證交叉比對,依法究辦,守護轄區交通安全。提醒民眾「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如有飲酒請改搭計程車、大眾運輸或請親友接送,切勿以身試法,更不要因一時僥倖而造成無法挽回的後果。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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