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駁「霸凌案卡3個月」 屏東醫院院長案調查啟動後遇新制移交縣府

衛福部屏東醫院院長遭控職場霸凌,引發外界質疑案件受理後遲遲沒有進度。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表示,案件自4月接獲陳情後,即依規定轉為正式申訴程序,5月完成受理並成立調查小組,並非外界所稱「3個月毫無進度」。只是調查期間適逢職場霸凌新制上路,主管機關變更,因此依法移由屏東縣政府接手辦理。
醫福會副執行長王裕煒表示,本案最初是離職員工於今年4月21日透過部長信箱提出申訴,內容涉及屏東醫院院長疑似職場霸凌。由於被申訴對象為機關首長,依當時「公務人員執行職務安全及衛生防護辦法」規定,須由上級主管機關受理,因此衛福部將部長信箱案件正式轉為申訴案辦理,並提報安全及衛生防護委員會審議。
王裕煒指出,衛福部於5月7日決議受理本案,並於5月19日成立調查小組,後續即安排訪談程序,調查作業並未停擺。至於外界質疑為何遲遲未展開調查,是因為調查小組成立後即通知申訴人接受訪談,但對方表示6月整個月均無法配合,因此雙方改約7月訪談。
不過,6月底行政院修正相關規定,7月1日起涉及機關首長的職場霸凌案件,主管機關由原本的上級機關改為地方政府,因此案件尚未完成調查前,即須依法移交屏東縣政府續辦。王裕煒說,衛福部當時也特別向主管機關確認新制銜接方式,獲得「辦理中的案件亦須移交地方政府」的回覆,因此依法將案件移送屏東縣政府。
這起案件同步以電話及正式公文通知申訴人,說明法規變動及移轉原因。對於外界質疑衛福部是否有「青黃不接」或延宕情形,王裕煒強調,衛福部始終依程序辦理,從受理、成立調查小組,到安排訪談及後續依法移案,均依規定進行,「沒有不處理,也沒有延誤。」
王裕煒說,新制並非所有醫院職場霸凌案件都改由地方政府處理,而是僅限於「機關首長」遭申訴的案件。至於一般員工或非首長人員涉及職場霸凌,仍由各機關首長依現行制度負責調查及處理。唯有首長本身遭申訴時,才由新制指定的地方政府主管機關負責,以避免球員兼裁判,提升調查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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