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汪毅夫發「爺孫論」 習近平智囊看穿台灣民主?

最近,大陸全國台研會會長汪毅夫在《台海時刻》公眾號上發了一篇短文。提及50年前姚嘉文為郭雨新參選立委因被做票而敗選,他以為郭進行選舉訴訟的律師身分編撰了一本書名為《虎落平陽? ——選戰、官司、郭雨新》的暢銷書,並在書前寫下的一篇序言。
這篇序言叫《第三勢力》,汪毅夫說姚嘉文順著西方政黨政治體制的ABC說了一通話。簡而言之,姚嘉文稱:「任何一個民主國家的政治,都有一個執政黨,一個以上的在野黨。執政黨代表一國中最大的政治力量」,說它是「一國政治的第一力量」。
而在野黨則是「代表一部分人的理想與抱負」,姚嘉文稱它是「在野的力量,反對的力量,是第二力量」。但不管是第一力量與第二力量,運用上是有限制的。姚稱:「第一力量不能為所欲為,第二力量也不是毫無保障」,介於兩者間還有比兩者力量更大的「第三力量」。它便是「法律的力量」。
眾所周知,汪毅夫雖生於福建,祖籍卻是台灣,對那段歷史知之甚詳,他在文中說,時間過得真快,整整50年後,世代交替傳到了「台獨金孫」賴清德。但「姚嘉文當年順著說,賴清德當今橫著做。」
汪毅夫將賴清德如何「橫著做」,做了四層的分析說,首先,賴清德讓「第一力量」不受「第三力量」限制而「為所欲為」,讓「第一力量」凌駕於「第三力量」、凌駕於法律之上;第二,他把「第三力量」即法律,當成「第一力量」的附庸,以及打擊「第二力量」的幫兇。第三,他讓「第二力量」失去「第三力量」的「保障」而在法律上「毫無保障」;第四,他存心將「第一力量」與「第二力量」的理應常態化的「政黨輪替」,變為不可能。
最後他下了個註腳說,以姚嘉文之言,視賴清德之行,何如?曰:這爺孫的言行,說一套做一套也。
汪毅夫被喻為習近平對台政策的「國師」,他發此文並非只是為了調侃,而是準備系列地解剖台灣的民主,而前述的這篇短文只是一個開端。
真正的正文已經於昨天在同一個平台上登場,他開始登載了《從台灣地方政治史看民主台灣》系列的第一單元。文中將台灣的民主概分為兩蔣時期及李登輝以後迄今並仍被李的陰影所籠罩的時期。當然也開台評價了兩蔣時期的所謂「民主」,但仍只談了一些,下一單元可能仍然繼續評述兩蔣時期。
作為台研會的最高領導,並且是習近平的對台政策最重要的智囊之一,竟親自下場評述「台灣民主」,絕非為了揄揚台灣的民主。如今橫亙於兩岸統一前頭的重大難題,就是台灣社會基於兩岸制度上的差異,所產生的否斥與排拒的心理。而汪毅夫顯然是要試圖解構這一已被台灣奉為信仰一般的民主價值。
而在第一單元裡,他也在第二段就透露了他所要申論與對付的主旨。他說:從1949年以來的臺灣地方政治史看,臺灣問題包括歷史遺留的問題,還包括新發生的問題。新發生的問題之一是制度問題、是「民主臺灣」的制度問題。
這一段話的意思即,兩岸分裂分治的問題,固然主要是由國共內戰、以及更早的日本殖民統治歷史所導致,但分裂分治的過程中又「新生」了一個「民主台灣」的問題。而汪毅夫可能意識到,後者可能比前者更為棘手而難纏,於是必須在理論上加以剖析、琢磨,以至於最終能獲致一個可以具體操作的解決思維。
無論如何,汪文有可能代表了中共中央對兩岸制度差異所造成的人心阻隔問題的覺察與正視,不再將它視為統一過程中,推土機可以直接平推掉的渣滓與廢料。
不過,不論汪毅夫的解剖將如何下刀,那一篇姚嘉文與賴清德50年變遷的「爺孫論」,其實已經先為台灣的民主定了基調,那就是:「說一套做一套」,亦即,不過就是一套自吹自擂的「假民主」罷了。
不論汪毅夫是否不懷好意、居心叵測,爺孫論卻並沒有汙衊或冤屈台灣此刻的現況。現在作為執政黨的民進黨凌駕於法律之上,即第一力量騎在第三力量的頭上為所欲為,確實正在台灣真實上演。賴清德任命的閣揆卓榮泰視法律為無物,將國會通過的法案拒不副署,從而棄如敝屣,幾已如家常便飯。
而在野黨也已失去第三力量的保障。先不論被不當產黨條例等縛住手腳的國民黨,民眾黨創黨主席柯文哲在找不著真實證據下被判刑十餘年,就是典型的政治判案,司法、監察體系幾盡皆成為執政黨的附庸,更是司空見慣。最近內政部宣布聲請解散依法成立、登記的統促黨,則是另一起在野黨被迫害的案例。
如果習近平的中共中央最終將「民主台灣」貶低為一個裹藏在民主旗幟底下的「新威權體制」,台灣還存在能夠對其反駁的空間嗎?民進黨又有哪一張臉可以正起色來駁斥它的結論?
透過時空長河看「爺孫論」,看到的甚至不只是民進黨從黨外到執政的墮落,人民更開始懷疑,民進黨恐怕自始至終就不曾有過追尋民主的信念。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