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shutter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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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需要怎樣的勞基法?
日前炒得火熱的一例一休法案,
正在實質的影響我們生活,
有人贊成,有人反對,有人無動於衷,
一例一休法案的核心
其實是產業變動以及人的福祉。
當台灣朝知識經濟發展,白領、藍領界線愈來愈模糊,
政府卻延續製造業思惟修訂勞基法,
把「一例一休」擺第一。
知識經濟下真正需要的,是一套「最低標準」的勞基法,
把彈性留給企業和員工,建立友善勞資協商的機制。
讓我們看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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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新創公司企業家
對台灣勞基法感到不解
坐在桌子另一角的他,表情似乎很困惑,
迷失在話題的叢林中。
35歲的王振濃,是在美國矽谷創業的新創企業家,
他和友人共同創辦的Pointimize,
提供平台協助使用者利用累積哩程數旅遊,
在台灣有分公司。而讓他困惑的是勞基法。
「知識經濟產業應該是責任制。
新創企業搶人才都來不及,
我每天思考的都是如何讓員工工作更開心、效率更好,
願意和團隊繼續走下去,」
說著說著,在台大取得新聞碩士學位的王振濃猶豫了一下,
「我希望用責任制保護他,只要他把工作做好,
何時下班、放多少假無所謂。」
責任制適合知識經濟產業
往返美國、台灣兩地,他無法了解:
台灣為何把「責任制」和「過勞」畫上等號?
「這樣的責任制,才更適合知識經濟產業,」
他企圖將矽谷的工作文化帶到台灣公司,
建構相同的工作環境,
「對我們知識產業,『一例一休』太遙遠,
無法保護寫程式或打造新世界的人。」
邁向知識經濟,
勞基法卻停留在製造業思惟
簡稱「一例一休」的勞基法修法上路後,
引發震盪效應不斷,
間接造成勞動部長郭芳煜下台。
不僅勞資反彈聲浪不斷,
全國工業總會理事長許勝雄更發出公開信,
指加班彈性受到嚴格限制,
影響雇主的排班、使勞工失去加班機會,建議放寬。
義美總經理:政府應給勞工彈性
義美總經理高志明在臉書上為文,
呼籲政府應給知識工作者尊嚴,也給勞工彈性。
他強調美國矽谷的成功,完全依賴知識工作者的貢獻,
知識工作者從事科技研發、文化創意,
幾乎無人照傳統製造業的「出勤時間、加班限制」作息,
台灣的「勞動新法」也應該給他們應有的尊嚴。
隨著人工智慧、機器人崛起,愈來愈多產業人才,
愈來愈難區分藍領、白領,
更難區分出勞力者、勞心者,
高志明質疑,屆時還能適用今天的「勞動新法」嗎?
現行勞基法對「工作」仍用20世紀的思惟去定義,
但台灣已從人力密集工業走向智慧經濟。
勞動政策牽涉的是整體國家經濟。
當國家在鼓勵新創,
邁向知識經濟時代時,勞基法扮演什麼樣角色?
新經濟需要的「彈性」,只會淪為壓榨勞工的幫兇?
當知識經濟崛起、工作型態愈趨多樣化,
勞基法能發揮的「保護」功能愈來愈有限。
(全文未完)
政府推法案的立意良好,
但似乎有些內容需要更契合時代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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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影響力新視野文(轉自天下雜誌):作者林倖妃、余佩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