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
」 周玉蔻 法院 外遇 小三 判刑鐵鎚爆頭性侵高雄女師!兇手「逆轉逃死」 被害者夫心碎:只有我的痛苦無期!
高雄左營一名曾經獲得師鐸獎的退休女教師,2014年遭素未謀面的劉姓男子強盜性侵殺害。事後,兇手劉志明因手段兇殘,遭5度判死。但高等法院更4審認為「不符合情節最重大」改判無期徒刑,檢方不服提起上訴,最高法院於2024年10月4日駁回確定,成為死刑釋憲後首例死囚逃死確定的案件。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退休教授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公聽會表示,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將劉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但他而言「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因此法官的判決其實「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劉志明10年前強盜性侵殺害高雄左營陳姓女教師,5度被判死後更四審改判無期徒刑。對此,被害女教師的丈夫張介能2日在立法院「行使司法院院長、副院長及大法官同意權案」公聽會上表示,公聽會的第2天,就是太太遇害的10周年。10年前的那天,他的妻子到高雄哈囉市場買菜,沒想到卻遲遲未回家,最後他才在車內看到妻子慘不忍睹的遺體。張介能哽咽地說,10年來案件從一審到二審,最後憲法法院第八號釋憲,近日大法官認為此案「非犯最嚴重之罪」,因此最高院改判無期徒刑。他憤怒表示,「從死刑改判無期徒刑,台灣的無期就是有期!卻是對我的無期痛苦宣判!」更讓他無法接受的是,從更一審開始,劉志明身邊就有法律扶助基金會的3名辯護人幫忙,而他卻只有犯罪者保護協會的1人協助。另外,他的妻子被性侵、強盜及殺害,明明車內行車紀錄器有錄下劉志明用鐵鎚敲擊妻子頭部的聲音,也錄下錢包拉鍊被打開、零錢散落的聲音,但法官卻不斷要求他們提出2000元被搶走的證據,感嘆民眾有時都不確定買的東西多少錢,法官竟會要求受害者家屬記住被搶多少,上述兩點讓張介能覺得非常不平等。張介能表示,憲法法院第8號釋憲出爐2個禮拜後,最高院法官判決逆轉,將劉志明改判無期徒刑並褫奪公權,且認為劉的犯行「不符情節最重大之罪」,他質問大法官,「什麼叫最嚴重之罪,請問大法官能解釋嗎?」最後,張介能提醒大法官,「觀期所以,視其所以;觀其所由,察其所安。期望台灣司法不要崩潰,大法官的人格專業就是萬民所依賴的。」
理髮店伸狼爪!台南男襲胸老闆娘辯「那個地方可以摸」 下場出爐
台南市一名男子阿強(以下皆為化名)去年前往官田區某理髮店,見老闆娘小美1人獨處,認為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利用對方不及抗拒之機會,徒手抓壓其胸部1下,事後辯稱「那個地方可以摸小姐,而且我也會付錢」等語。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性騷擾罪判處阿強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阿強於民國112年3月1日上午8時45分許,前往小美所經營、位於臺南市官田區的理髮店,不料他見女方獨自在店內,認為有機可趁,竟意圖性騷擾,利用小美不及抗拒之機會,徒手抓壓對方胸部1下,嗣經被害人通知女兒報警處理後,遭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偵查起訴。法院審理時,阿強坦承當天有去理髮店,惟否認曾有用手抓小美胸部之行為,但他在警詢時自陳「我本來要去那裡洗頭、刮鬍子,到那裡時,我就用雙手觸摸被害人胸部,因為那個地方可以摸小姐,而且我也會付錢,我進去那裡的目的就是為了摸小姐,之後她就報案等待警方到場處理」等語,辯詞未被採信。台南地院審酌,被告為逞一己私慾,而於前揭時、地,乘小美不及抗拒之際,對其胸部身體隱私部分為不當觸摸行為,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所享有關於性與性別及與性有關之寧靜及不受干擾之平和狀態,並造成被害人身心衝擊、心理嫌惡及不安全感,所為實屬不該,依性騷擾罪判處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批玩文字遊戲操作虐童案 許淑華籲北市府面對真相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2日表示,台北市長蔣萬安團隊在一連串虐童案中,反應非常遲鈍,市府說謊連連,政治操作斧鑿斑斑,根本沒把孩童放在眼裡。台北市政府處理台北市民生社區的「平安新村教保服務中心」虐童及猥褻案時,被批評反應遲緩,沒能及時保護孩子。許淑華說,蔣萬安曾在7月22日公開表示,未來一旦接獲幼兒性平事件通報,就要即刻停職與停聘,並啟動行政調查,其實這種話非常外行,恐怕蔣萬安連「停職」與「停聘」之別都搞不清楚。許淑華指出,按照法規,停「聘」才會有公告,才能讓家長以及社會大眾知悉發生什麼事,以及事態的嚴重性,而這整起事件教育局長湯志民一直在「打臉」市長蔣萬安保護幼兒的宣示,無聊地把玩文字遊戲,還在社群網站帶風向批評議員造謠,如此無心保護幼童的市府團隊,還敢說市府處理得當,「不要以為用政治操作用語來掩蓋事實真相,大家就會原諒!」許淑華批評,台北市政府8月便接獲通報,直到9月嫌犯被檢方聲請羈押獲准,11月2日嫌犯被起訴,市府卻等到11月21日才正式開罰「停聘」,並於11月28日才公告嫌犯姓名,根本沒有保護好孩子,團隊還在繼續說謊文字遊戲。湯志民指出,依《幼兒教育及照顧法》規定,解聘或終止契約需經行政調查與認定程序,此案於11月11日完成調查後,教育局立即決議對陳姓嫌犯解聘,並裁罰最重新台幣60萬元罰鍰;此外,另兩名涉案教保員也分別裁罰40萬元並禁任4年。他強調,行政調查程序與司羈押、起訴等司法程序不同,時程各自獨立,不能相提並論。※CTWANT提醒您:未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皆應推定為無罪。◎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周玉蔻要被關了?遭判刑1年半「不得易科罰金」 486先生曝:給錢就說你好話
媒體人周玉蔻近日因涉2022年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涉入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遭判刑1年6個月,並限制出境、出海。對此,知名團購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就緊搭時事發文,批周玉蔻其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名嘴周玉蔻、蔡玉真2人2022年在政論節目中指稱台北市長蔣萬安父親、前立委蔣孝嚴的「晶華飯店緋聞案」,涉嫌「滾床單」的女主角就是前中華民國小姐張淑娟。張淑娟憤而提告,周、蔡被依加重誹謗、個資法起訴。台北地院審理後,於2024年11月17日依個資法,將2女各判有期徒刑1年6個月,且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役。另因2人有一定社會經歷及充足資力,且趨吉避凶為人之常情,畏罪逃亡規避刑罰可能性慎高,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應逕予限制出境、出海。在判決消息傳出後,張淑娟在國民黨立委王鴻薇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指出周玉蔻一個人可以把當年幾百位記者、報紙雜誌電視廣播撲天蓋地的報導內容竄改,這種隻手遮天的「媒體女皇」作派讓她覺得匪夷所思。還爆出周在遭判刑前曾透過律師向她轉達想約喝下午茶和解,「張小姐,我很仰慕妳,我要用我的人脈替妳開節目,會幫妳賣作品」,但最後遭她拒絕。對於周玉蔻近日即將入監服刑,知名網路電商老闆「486先生」陳延昶1日下午在臉書發文表示:「叩叩姐並不是台灣派,你給錢她就說你好話,懂沒!」對此,有網友留言,「反正任何公眾人物的言行都要時時刻刻檢視就對了」,486先生則回應:「其他人我不知道,但是這個人我對她太知道太懂了!」貼文曝光,網友紛紛留言表示,「她本來就是在黨國體制內的,只要在戒嚴年代成長過來的台派,誰是變色龍心知肚明」、「兩邊賺,財源不斷」、「其實明眼人都知道,現在只是因為潮流在台灣這邊」、、「她從台聯到國民黨,後來又拿蔡政府標案」、「2000年她支持宋楚瑜,興票案暴發,她還是支持」。還有網友下結論:「她是永遠的當權派。」還有網友問486先生:「486老大何時邀叩叩姐上486節目?」他秒回:「她不是要去關了嗎?」讓不少網友驚訝不已,經其他網友宣導才知道,只有6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才能易科罰金,如果沒有緩刑宣告也沒有再上訴,那麼周玉蔻很快就要入監服刑了。
赴中經商失敗偷渡回台 男子躲藏226天後移民署自首
士林地檢署日前偵結一起非法入境案件。台灣籍的李姓男子先前曾前往中國廈門,但歷經35天後,李男經商失敗,由於擔憂自身會因債務糾紛而被限制出境,所以花費10萬元台幣請託陳姓中國籍人士協助偷渡返台。而李男返台後就躲藏226天,最後才前往移民署自首。目前檢方已依違反國安法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李男是於2023年10月23日合法出境至廈門經商,但短短35天內就宣告失敗。由於他擔心自身會因債務糾紛、法律追訴等問題而被限制出境,所以選擇於11月27日與當地人達成協議,支付10萬元台幣安排從漳州某港口偷渡回台。後續李男抵達金門海岸入境後,隨即轉搭飛機至高雄小港機場,再搭乘高鐵返回台北市住家。在歷經226天的內心掙扎後,李男最終在2024年7月11日主動前往內政部移民署北部事務大隊自首,坦承所有非法入境細節。後許檢察官依違反《國家安全法》第14條,以無正當理由逃避檢查罪起訴李男並聲請簡易判決。但檢方考量李男在主管機關發覺前主動自首,因此也建請法院審酌是否依自首規定給予減刑。
拜登宣布「特赦兒子」擁槍逃稅罪 聲稱受不平等待遇
美國總統拜登於1日宣布對其子亨特特赦,為這位因槍支和稅務犯罪而面臨刑事判決的兒子免除刑責,推翻了他先前不干預司法的公開承諾,在政治圈內外引發巨大震動。根據《CNN》的報導,拜登在聲明中強調,這一決定是為了應對「選擇性且不公平的起訴」,認為司法過程受到了政治化影響,這些指控是受到政治動機驅使,旨在攻擊他本人和干預其政治生涯。拜登在聲明中指出,亨特的案件明顯受到了不平等待遇,特別是在一些指控於他當選後才被提出。他將此歸咎於政治對手的刻意行動,並再次重申自己秉持的原則,「告訴美國人民真相。」據了解,亨特此前因非法持槍和稅務犯罪遭到起訴,他在6月的審判中被判持槍罪名成立,並於9月承認了多項稅務犯罪,涉及未繳納稅款達140萬美元。而亨特因非法持槍的指控可能面臨監禁,但由於他是初犯且持槍時間較短,刑期可能較輕。然而他的稅務問題則更加嚴重,特別是在槍支案導致他被定罪為重罪犯後,判刑可能進一步加重。根據報導,亨特的案件由特別檢察官戴維(David Weiss)負責調查,以確保司法過程不受拜登政府影響。不過拜登認為,這些起訴是基於政治動機,旨在打擊他的家庭並傷害其政治聲譽。報導中指出,特赦令覆蓋亨特自201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1日期間的所有潛在聯邦罪行,包括他擔任烏克蘭天然氣公司Burisma董事會期間的爭議。有匿名的白宮人士透露,拜登在做出這一決定前經歷了激烈的內心鬥爭,特別是在共和黨人不斷強調亨特將成為未來調查目標的情況下。此次特赦也意味著原定於12月進行的判刑聽證會可能被取消。拜登的特赦決定引發強烈反應。共和黨領袖和支持者批評,拜登此舉違背了總統先前多次承諾的不干涉司法原則,並指責他利用總統權力保護家人。共和黨人可能會利用此事進一步推進對拜登政府的調查。但拜登的支持者則認為,亨特是政治攻擊的受害者。拜登在聲明中強調,亨特在與毒癮搏鬥的過程中「保持了五年半的清醒」,而他作為父親有責任幫助兒子重建生活。亨特在特赦後的聲明中表示,他承認過去的錯誤,並承諾將重新投入幫助那些正在與成癮作鬥爭的人,「我永遠不會將這份寬恕視為理所當然,並希望用自己的重生回饋社會」,而拜登也在聲明中直言,「我相信美國人民會明白,為何一位父親和總統選擇這樣做」。
周玉蔻爆黃國昌「硬上女學生」賠30萬 今遭法院判刑3個月
名嘴周玉蔻先前曾指控前立委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遭黃國昌提告,2人在經調解失敗後,台北地院於今年4月25日做出判決,判周玉蔻賠償30萬元。而台北地檢署認為師生戀與「硬上」無關,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台北地院也於今(2日)針對名嘴周玉蔻加重誹謗案作出判決。本案起於2023年6月,周玉蔻在社交媒體發文提及,若黃國昌出任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說是這樣)裡被他『硬上』(據說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法鍾沛君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黃國昌隨即批評該言論「惡意捏造、下流」,並提起民事與刑事告訴。法院審酌後認為,黃國昌曾於2016年否認任教期間與學生有任何戀愛關係,此前相關指控亦未被證實。法院指出,周玉蔻的指控未經周密查證,且其言論與媒體報導內容明顯不同,已逾合理評論範疇。法院一審認定,周玉蔻引用舊媒體報導妄加揣測,「硬上女學生」之說完全無依,屬未經查證的不實捏造,判決周玉蔻賠償精神慰撫金30萬元,並要求刪除相關不實貼文。在刑事部分,周玉蔻辯稱其發文是對黃國昌身為公眾人物進行「諷刺幽默」的評論,並非捏造事實。她主張黃國昌過往的師生戀傳聞可受公評,並引用邱毅過去的相關說法作為依據。然而法院最終判周玉蔻有期徒刑3月,可易科罰金。
新婚妻「返鄉探親」後消失 台中男苦等20年心死離婚
台中一名男子與一名大陸女子結婚,原本約定共同在台灣生活。然而女子來台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至今已分居長達20年,男子也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兩人於民國90年7月12日在大陸四川省地區結婚,同年9月11日申登,然而女子來台與其共同生活不久,便以返鄉探親為由返回大陸,於90年間出境後並沒有再返回。法院審理時,該女子未到庭出席,也未提交書狀陳述意見。法官指出,根據《民法》第1052條規定,夫妻之一方若因重大事由導致婚姻難以維持,可以請求離婚。但若該事由由請求人單方負責,則不得訴請離婚。法院調閱入出境資料發現,該女子返鄉探親後,未再入境台灣,顯示雙方已分居超過20年。法官認為,分居期間雙方完全缺乏夫妻間的情感互動,無法共同經營婚姻生活,已背離婚姻關係的本質。考量雙方婚姻在客觀上已無修復希望,法官認定,分居乃因雙方未能同住所致,而女子顯然難辭其咎,男子並非唯一有責任的一方,因此法院裁定,准許男子訴請離婚,結束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
周玉蔻不知道被境管跑去機場?「類當事人」爆親身經驗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日前因誣指前中國小姐張淑娟是緋聞案主角,一審遭重判1年半、並限制出境,她上月29日前往桃園機場欲登機出國時,被海關攔下。對此,曾因案遭限制出境的新黨台北市議員侯漢廷透露,只要被境管,在法庭宣判時就會知道,就算當事人沒有到庭,法院、律師也會轉告判決結果,所以不可能有事前不知道,到了機場才知道遭到境管的情況。周玉蔻11月29日中午準備搭機前往日本,但在航空公司櫃檯辦手續時,被發現已遭限制出境,無法給予登機證,隨後在地勤人員協助下,周前往移民署國境事務大隊了解狀況,移民官在查詢後告知,因涉犯加重誹謗等罪,她已遭法院限境,並當場列印「限制出國通知單」,周看過並簽名後隨即離去。侯漢廷今(1)日在中天政論節目《週末大爆卦》表示,就算周玉蔻本人沒有到庭,法院、律師也會把判決結果告訴她,除非她在宣判前臨時要出境,否則不可能不知道被境管。「我就是最具體的受害者」,侯漢廷指出,自己曾因案被限制出境5年,在法院宣判時,當庭就會知道遭到境管,所以不可能有事前不知道,到了機場才知道遭到境管的情況。節目同台來賓、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直呼,侯漢廷是妥妥的「類當事人」,他可說是直接拆穿周玉蔻,同台的時事評論員「歷史哥」李易修則笑稱,侯的話「怎麼聽起來都是眼淚」。
館長才遭列賭博罪被告 2大企業火速切割!網笑先知:真惡名昭彰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日前在直播自爆當過「球版」,涉及地下簽賭,隨即遭民代告發,台北地檢署受理後11月29日分他字案,將陳之漢列為賭博罪被告。館長2019年曾替中職中信兄弟開球事後言論惹議,中信兄弟緊急澄清外,當年贊助商泰山企業11月30日也發聲切割,強調未來會謹慎安排活動。陳之漢被檢方列為賭博罪被告後,有球迷挖出他2019年替中信兄弟開球後,在直播自豪收了球團50萬元,對此中信兄弟11月29日火速發聲,強調未支付任何費用,也解釋2019年6月9日企業日開球活動,贊助商安排開球嘉賓為贊助商旗下氣泡水品牌當年度代言人。陳之漢昔日幫中信兄弟開球後,在直播稱收了50萬酬勞,對此中信兄弟火速發聲澄清。(圖/翻攝自中信兄弟Instagram)中信兄弟球團強調,已於2023年球季結束,未與贊助商續約,雙方合約期間贊助內容也都已直行完成。如今開球事件造成社會輿論,以及球迷朋友觀感不佳,球隊會進行內部檢討,往後對於贊助商企業會加以審視,避免再次帶給社會困擾。隔日中信兄弟當年的贊助商泰山企業也發聲明切割,稱公司當年的決策成員已於2023年下半年離開,無法釐清事件的緣由,但對於事件可能造成的觀念偏差及不滿,泰山願意代表前管理層致歉。除此之外,泰山企業新經營團隊強調,往後會更加嚴謹審視所有合作與活動安排,維護品牌專業與形象。泰山企業全體都熱愛運動、愛棒球,未來會用行動支持重要賽事發展,也盼大家持續給予他們更多支持鼓勵和鞭策。泰山企業發聲,稱找陳之漢的決策團隊已不在公司。(圖/翻攝自泰山企業臉書)有網友將中信兄弟和泰山企業的切割聲明轉發到PTT,還替2個大企業簡化聲明,中信兄弟的聲明主旨就是,「開球那傢伙是贊助商找的,不是我們」,而泰山企業的聲明則是,「找那傢伙來開球的團隊不在公司了,造成社會觀感不佳,我們道歉」。許多鄉民也紛紛表示,「現在棒球就是神聖不可侵的」、「職棒簽賭是台灣歷史非常重大的連續事件,對台灣棒球運動傷害極劇,他(館長)還在嘻嘻哈哈」。★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上館長直播喊「博弈不傷天害理」 律師貼判決打臉吳宗憲:侮辱前檢察官身分
知名網紅「館長」陳之漢近日在直播自爆當過「球版」,涉及地下簽賭,遭台北地檢署分他字案偵辦,目前已被列為賭博罪被告;然而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日前現身館長直播時竟稱,自己擔任檢察官多年,「不認為博弈是多傷天害理的事」。對此,律師黃帝穎貼出判決書,直言「吳宗憲淡化職棒簽賭營利賭博罪,侮辱自己前檢察官身分」。黃帝穎在臉書表示,「吳宗憲淡化職棒簽賭營利賭博罪,侮辱自己前檢察官身分,找不到任何一個檢察官前同事或學弟妹敢挺!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今更強辯稱,不必再從文字去挑問題,吳委員講的所謂傷天害理,就是違反法律的規定,尤其打假球絕對是傷害棒球與運動,博弈要看是什麼樣的合法博弈。朱立倫法盲瞎挺館長做球版的犯罪行為」。黃帝穎也貼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8年度簡字第2708號所附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直指被告被判有罪確定,「判決認定做球版就是營利賭博罪,判決書打臉朱立倫吳宗憲硬拗合法博弈瞎挺館長。館長自白做球版,至少犯營利賭博罪,球版在法院的有罪判決非常多。判決認定球版,簽賭國內外職業球類,均構成營利賭博罪。」律師說明,僅以台北地檢署及台北地院判決為例,「球版帳號,供不特定多數人得以聯繫傳遞賭博訊息之賭博網站,並提供帳號密碼予參與之賭客,再由該等賭客以取得之帳號密碼,以電腦設備連結網際網路至上開職業運動比賽簽賭網站,進行職業運動賽事下注,簽賭方式係以國內外職業球類之比賽結果為賭博簽注之標的,賭客依網頁所顯示之比賽場次及勝負比率,選取比賽球隊下注,若賭客簽中,由被告依網站顯示之賠率支付彩金予賭客」。
尋仇認錯人…衰男回「我是三重人」被砍到臟器外露 惡煞喊:沒錢賠
新北市一名林姓男子和網友發生爭執,雙方相約在堤防談判,他找來30多人助陣,期間遇到一名黃姓男子和數名友人騎車經過,得知對方是三重人後,竟持西瓜刀朝黃男狂砍,導致被害人臟器外露,事後才發現砍錯人,一、二審均遭依重傷害罪判刑5年1月。民事部分,法院判處林男和其父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林男與真實姓名年籍不詳臉書暱稱「洪福生」之成年男子因故發生爭執,2人相約於民國105年7月29日,在新北市某處堤防談判,林男遂邀集30餘人,於105年7月28日在一處街口會合。嗣於翌日0時8分許,黃男等人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被林男等人詢問黃「你們是哪裡人?」黃男等人答稱「我們是三重人」後,林男竟基於重傷害之不確定故意,持西瓜刀朝黃男腹部、腰部及手臂等處揮砍,致對方受有手指開放性骨折、前臂之開放性傷口、手開放性傷口、肩及上臂多處開放性傷口合併肌腱及神經、結腸之損傷,伴有體腔開放性傷口等重大難治之重傷害。林男坦承傷害致重傷之事實,惟矢口否認有何重傷害犯行,辯稱「我當時認錯人想要給告訴人教訓,但沒有要使告訴人受重傷的意思」;被告之辯護人辯以,被告因為認錯人,當初只想給誤認之仇家一點教訓,完全沒有要讓仇家受重傷之故意,且被告僅下手3刀,其中2刀砍向手部,故認被告並無重傷害罪之故意。一審認為,被告曾因不能安全駕駛交通工具、非法持有可發射子彈具殺傷力槍枝、恐嚇、傷害等案件遭判刑,素行不佳,又以前揭方式對黃男為重傷害之行為,造成告訴人重大難治之傷害結果,判處5年1月徒刑;案經上訴,二審維持原判。民事部分,儘管林男和林父都辯稱「身上沒錢」,法官仍判處2人應連帶賠償199萬元;可上訴。
健保停復保將廢除!估每年增23億收入 ICU醫嗨喊:一起感謝她
一位李姓女子因為拒繳1498元的健保費,跟健保署打官司,卻意外為國家帶來每年23.6億的健保收入。奇美醫院重症加護醫學部醫師陳志金表示,以往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但相關規定將於23日廢止,預估健保每年將增加23億元收入,「我們先一起來感謝李女士」。陳志金在臉書粉專表示,以往國人出國6個月以上,就可申請健保「停保」,不用再繳健保費,再入境後「復保」(繳保費)即可就醫使用健保資源,因此一些長年居住在國外的國人,平日不用繳健保費,等到有需要使用健保時再回台繳費,就可以馬上使用健保,且不必回溯繳費。醫生指出,國外醫療費用昂貴,既使是買機票回台就醫,都還是非常划算,因此一直以來都有不少爭議,「這名在台灣有戶籍的李女士長期旅居國外,每年只在農曆春節才返台,短暫停留即出境,卻接到健保局通知要繳交合計2個月1498元的健保費,而心生不滿。她覺得,她一回台就『自動復保』不合理,她也沒有要用健保,為何要繳保費?」李女因此和健保署打官司,結果敗訴,但她不服,經審議、訴願、行政訴訟駁回,向大法官聲請釋憲,結果憲法法庭判決「停復保」制度違憲,要求修法,結果健保署乾脆把原本的「停復保制度」廢掉。陳志金提到,目前約有21萬人停保,換算下來,如果這些人沒有停保,健保保費每年將增加23億元收入。醫生說明,長年旅居國外的人,也不必擔心自己會當冤大頭,一輩子無限期繳健保費「供他人使用」,因為根據戶籍法規定,國人出境2年以上,戶籍就會被遷出,沒有戶籍的話,健保就會自動「退保」,就不用再繳健保費。如果在退保後2年內恢復戶籍,當天開始即為健保強制保險對象,要再開始繳納健保費。陳志金接著說,如果遷出退保超過2年(也就是出國超過4年)才回來設戶籍,就要從登記戶籍開始起算6個月,才能再投保,我們大家都應該要感謝李女士,感謝她堅定的毅力、鍥而不捨,幫全台灣的民眾爭取到「出國也要繼續繳健保費」的待遇,讓國家每年可以增加23.6億的健保收入!」
富商猝逝隔日妻領光遺產秒花掉一半 遭婆婆怒告…她下場慘了
婆媳因為遺產問題鬧上法院!一名邱姓富商意外猝逝,妻子竟在他死亡隔日跑去ATM領光戶頭裡的472萬元,還火速花掉273萬元;不過邱母才擁有遺產繼承權,發現媳婦行徑相當不滿,怒告她詐領遺產求償,雖然媳婦已歸還198萬5081元,最終媳婦仍被判得賠償婆婆273萬元。據判決書,邱母主張兒子在2021年11月死亡,媳婦當時已就兒子的遺產拋棄繼承,自己是兒子唯一繼承人,但兒子猝逝隔日,媳婦將兒子戶頭裡的473萬元,分別以匯款450萬元到自己帳戶和提領現金22萬元,且火速花掉273萬4919元;邱母指控媳婦侵占她原本要繼承的遺產,扣除媳婦歸還的198萬5081元,依民法第184條1項《法律關係》提起訴訟,求償補齊她本該繼承的遺產金額。針對婆婆的指控,媳婦則辯解,自己急忙領錢是為了支付亡夫的喪葬費43萬9980元、靈骨塔位費用35萬元、宜蘭縣冬山鄉農會貸款6萬5千元、宜蘭縣五結鄉不動產貸款7萬5千元、丈夫欠下的工程債款30萬元,以及丈夫作為要保人及被保險人的住宅火災保險費2533元,及2020年的綜合所得稅為150萬2406元。媳婦總共花費273萬4919元,都是為了幫婆婆償還繼承債務。不過邱母提出證據,稱媳婦支付的費用全是侵占兒子遺產,並非對方所謂的還債,挪用遺產前也並未告知;而媳婦認為自己挪用遺產只是為了替亡夫還債,且剩下的錢也都有匯款歸還婆婆,不算構成侵權行為。雖然經過法院調查,媳婦挪用亡夫遺產是為了支付喪葬費、保險費及清償債務,但依照法律規定,邱男死後遺產為全體繼承人公同共有,因此媳婦擅自提領472萬元已屬故意侵佔婆婆的繼承遺產、侵害婆婆權利,依法須負損害賠償責任。但邱母控訴媳婦沒有出錢辦理邱男後事方面,法官則認為,既然媳婦支付丈夫邱男喪葬、塔位費用,且償還丈夫生前欠下的債款,向遺產繼承人的婆婆請求自屬有據,而媳婦依不當得利法律關係向婆婆請求返還273萬餘元,應屬有據。除此之外媳婦也因為侵占婆婆遺產,刑事庭已認定媳婦有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儘管媳婦辯稱是替亡夫還清債務,她提出的辯詞與侵占行為不同,在媳婦領錢當下就是完成侵占行為了。
老公稱「同事懷孕被家暴」借住 人妻發現真相怒提告:孩子都是他的
基隆市一名越籍人妻黎女與丈夫丘男結婚多年,兩人婚後育有三名子女。然而丘男卻聲稱同事林女遭家暴,將其帶回家中。事後黎女才發現林女所生的兩個小孩皆是丘男的孩子,黎女在發現真相後,訴請精神賠償80萬元。法院審理後判決丘男與林女須連帶賠償4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判決書指出,黎女與丈夫結婚多年,對丘男深信不疑。沒想到丘男在經營裝修工程期間,因工作與設計師林女產生曖昧。黎女在回越南探親期間時,丘男更讓林女到自家小吃店幫忙,負責櫃檯與會計事務,成為兩人私通的掩護。事後丘男以林女遭家暴、懷孕六七個月無處可去為由,請求讓她暫住家中。黎女出於同情,安排林女入住空房。直到林女的孩子滿月後搬離,黎女察覺丈夫行為異常,翻看手機後發現兩人不倫戀的證據。隨後她也發現兩人大量親密照片,清楚記錄兩人外出親密舉動,甚至與林女母子在丘男父母家同住的畫面。更令黎女震驚的是,原來林女搬離後是帶著孩子入住丘男父母家中。她也親自與林女父母對質,對方坦承兩人已交往三年,並育有兩名孩子,且皆為丘男親生。黎女控訴,不僅丈夫長期欺騙,她的婆家也知情不報,甚至默許此事,讓她痛苦不堪。為捍衛自身權益,黎女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丘男與林女連帶賠償精神損害80萬元。基隆地方法院開庭期間,林女對不倫事實供認不諱,但認為80萬元賠償過高,主張應以15萬元為合理金額;而丘男則未出庭,也未提交答辯狀。法院認為,丘男與林女的不倫行為對黎女的婚姻與精神造成重大傷害,侵害其配偶權,考量雙方經濟能力及行為惡劣程度,最終判決兩人須連帶賠償40萬元。案件目前仍可上訴。
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 內政部:2日起線上可登記申辦
內政部1日指出,自2024年年12月2日起,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自然人憑證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辦經法院宣告的子女姓氏變更登記,無需臨櫃即可完成。內政部表示,這次新增開放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者,可透過網路提出申請經法院宣告變更子女姓氏登記,申請人不用提供臨櫃辦理登記時應備的法院文件,系統會自動派案至該名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戶政事務所完成登記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擇定方便的時間,至全國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國民身分證。內政部指出,從107年起已陸續開放出生登記、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監護登記、死亡登記、出生地登記、出境遷出登記、原住民身分(含民族別)登記,以及經法院判決(調解、和解)的離婚登記、輔助登記、收養登記、認領登記、終止收養登記、全戶戶籍暫遷戶所登記等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檢視再新增便民服務。此外,電子戶籍謄本、紙本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也都可使用自然人憑證線上申請,歡迎民眾多加利用,相關申辦進度,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內政部強調,此服務將自動派案至未成年子女戶籍所在地的戶政事務所,登記完成後以電子郵件通知申請人,民眾可至任一戶政事務所換發戶口名簿或身分證。自2018年起,內政部已陸續開放24項線上戶籍登記服務,未來將持續增加便民措施。此外,電子戶籍謄本、國籍證明、掛失國民身分證等亦可線上申請,並可透過戶政司全球資訊網查詢申辦進度。
波波醫師3年讀完6年制醫學系!蘇一峰嘆:台台望塵莫及
台北市禾馨新生婦幼診所一名劉姓女醫師,去年替女病患進行子宮鏡手術,不慎以器具刺穿子宮與右側髂動脈,導致其大出血不治身亡,劉女的身分也被起底,是初代波波醫師劉安潔。波波醫師爭議再起,胸腔科醫師蘇一峰指出,有波波醫師出國進修,6年制的醫學系僅讀了3年就畢業,狠酸「波波真的是天生神力,台台(本土醫)望塵莫及。」蘇一峰今(1)日在臉書表示,有波波醫遭法院判決認證,考試、面談及入學都在同一天,且一入學就直接升上3年級開始讀,6年制的醫學系只讀3年多畢業,沒想到最新修法居然還要讓國外自行認證,蘇一峰感嘆「這波波通過考選部與衛福部認證,目前已經在當醫師了...」對於波波醫師只讀3年多就可以當醫生,蘇一峰狠酸「波波真的是天生神力,台台(本土醫)望塵莫及。」他在留言區補充氣喊,「根本就是學店,允許這種波波學店生考醫師國考,根本是欺負沒錢出國又沒考上只能辛苦重考的台灣高中生。」網友也在底下留言驚呼,「太扯了,比一般大學還少」、「真的是草菅人命」、「嚴格把關是對台灣的本土醫生,對波波醫學歷是大放水」、「有錢有權好辦事,人民自求多福吧!看病前先查好醫生背景吧」、「太可怕了,民眾看病自求多福嗎」、「太離譜了。」
不滿罰單竟縱火洩憤!宜蘭男子報復派出所 衝撞警車被判刑4年
宜蘭1名49歲郭姓保全,因不滿違規停車遭警察開罰,竟在憤怒驅使下,於6月2日凌晨持汽油縱火燒毀派出所的機車車棚,甚至在逃逸過程中衝撞警車,導致2名員警受傷,宜蘭地方法院日前判決,依多項罪名合併執行有期徒刑4年,全案可上訴。據悉,事件起因於2024年5月23日,郭男因違停在台北市萬華區被警方開罰單,心生不滿在5月29日凌晨,曾計畫帶著從加油站購買的汽油,準備前往萬華分局縱火,但最終因故作罷,返回宜蘭,6月1日因買便當再次遭羅東分局「公正派出所」開罰單,怒氣難消,於次日凌晨展開報復行動。6月2日凌晨2時20分,郭男駕車前往派出所附近的巷子後,徒步徘徊於派出所前勘查,隨後從後方接近派出所,將事先準備好的汽油倒在布料上點燃,再連同汽油瓶一同丟向派出所建築物後方的車棚,火勢迅速蔓延,燒毀6輛機車及部分電線,並波及旁邊店家的冷氣機,同時,火焰造成派出所車棚的鐵皮受損泛白,牆面剝落並被燻黑,配電箱與監視器也遭到燒毀,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事發後,郭男駕車逃逸,同日清晨4時30分,警方在路上攔查其車輛,但郭男拒檢並試圖逃跑,甚至駕車衝撞警用車輛,造成2名員警手臂擦挫傷;最終,警方擊破其車輛後成功將郭男逮捕歸案。宜蘭地院審理後指出,郭男曾有侵占、妨害公務、竊盜等前科,且僅因不滿開罰單便採取縱火報復,行為惡性重大,在被追捕過程中對警方施加暴力,嚴重挑戰國家公權力,又未與相關被害人和解或賠償,法院考量以上情節,分別以《預備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罪》判處有期徒刑7月;《放火燒燬現有人所在建築物未遂罪》判刑3年8月;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妨害公務執行罪》判刑7月,3罪併罰,應執行有期徒刑4年。
闖會館怒砍女員工!男家暴殺人未遂起訴 1原因改判傷害罪
南投縣劉姓男子因故對楊姓女子心生不滿,去年11月間闖入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朝楊女揮砍,造成楊女頭部3處刀傷,所幸楊女藉刀器掉落時趕緊拾起並逃離報案。檢方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男,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難以認定劉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傷害罪判劉1年徒刑。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去年11月6日14時20分許,開車前往楊女工作的會館,持刀闖入楊女所在包廂並要求正在唱歌的客人離開後,竟朝楊女頭部攻擊數次,導致楊女頭部分別有3公分、2公分和1公分傷口,右側食指亦受傷。直到劉男的刀子掉落地上,楊女伺機撿刀衝出包廂躲避,待劉男駕車離開後,向警方報案。檢方認為劉與楊曾有同居關係,依家庭暴力之殺人未遂罪起訴劉。不過南投地院審理時,劉男否認曾與告訴人同居,且楊女亦表示「未曾和劉男交往過,劉男只是客人」等,法官認為起訴書此部分所述容有誤會。此外,劉男對犯行坦承不諱,但否認刀器是自行攜帶,也說不記得是用該把刀器攻擊,更稱可能是包廂切水果的工具;之後又改口刀子是地上撿到,法院經檢視監視器畫面與楊女、證人供詞,認劉男供詞難以採信。南投地院審酌,劉男對當天前往會館的理由前後說詞不一,楊女也證稱雙方無重大糾紛,且劉在砍人過程無威脅性言語,加上砍傷傷口無致命或嚴重情形,難以認定其具備殺人動機與意圖,改依涉犯傷害罪處劉男有期徒刑1年,扣案刀器沒收。可上訴。
謝宜容涉霸凌能否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已非發放對象
勞動部勞發署北分署公務員疑遭霸凌輕生,矛頭指向分署長謝宜容,遭到行政院長卓榮泰記2大過、免職處分,接受調查中。公務員年終獎金將於明年1月17日發放,外界好奇謝宜容能否領獎金?人事總處表示,除非謝宜容提起行政救濟且獲撤銷原處分,否則她已失去年終獎金發放資格。據民國113年軍公教人員年終工作獎金發給注意事項,軍公教年終工作獎金發給基準,是依據當年實際在職月數比例,1月31日以前已在職人員至12月1日仍在職者,發給1.5個月俸給的年終工作獎金;2月1日以後新進到職人員,如12月1日仍在職者,則按實際在職月數比例計支。不過,若軍公教年終考績及另予考績遭列丙等以下,以及年度中受記過以上的懲戒處分判決確定者,或平時考核經獎懲相互抵銷後累積達一大過者,都不會拿到年終工作獎金。謝宜容因涉及對下屬霸凌,導致對方輕生,已遭記兩大過免職,但仍有公務員身份,外界關心她是否有資格能領年終獎金?人事總處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根據規範,公務員獎懲互抵後,記一大過,就無法拿到年終獎金,加以謝宜容已經是兩大過免職,12月並不在職,現階段非年終獎金發放的對象。人事總處強調,謝宜容若沒有走救濟管道,就是確定領不到年終獎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