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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活費 離婚 老公 大陸 詐騙李威捲精舍殺人命案!主嫌王薀生活豪奢 「只喝進口水」月開銷20萬
今年7月間,台北市大安區某間精舍傳出一名信徒蔡姓女子不明原因死亡,戶頭裡近200萬元存款被提領一空。檢警展開追查,發現涉案主嫌疑為知名暢銷書作家王薀,日前將王拘提到案並聲押獲准。據悉,王薀從不拍照,與他碰面須手機關機,且他專吃高檔食材、喝進口礦泉水,一個月生活開銷高達15至20萬,相當驚人。據《鏡週刊》報導,作家王薀本名王江鎮,現年64歲,在精舍裡又被信徒們尊稱為「老師」,生活非常神祕。王薀從不拍照,連臉書頭貼都是用自畫像,與賓客碰面時,他要求對方必須把手機關機,不得曝光彼此的談話和影像。王薀喜歡吃高檔食物,且只喝進口礦泉水、穿免洗襪,生活費開銷每月高達15至20萬元,相當驚人。王薀的精舍裡面收藏許多古董和藝術品。(圖/王薀老師官網)回顧案件,該起命案發生於去年7月間,北市大安分局接獲一名吳姓女住持報案,指有女信徒在精舍內倒地不起,警方獲報後立即趕抵現場,確認蔡女已當場死亡,且全身多處瘀青,懷疑是遭人毆打致死。檢警調閱監視器展開追查,發現蔡女是在距離精舍不遠處的一間茶館,遭人抬上一部推車,還被用透明雨衣纏上膠帶固定住,接著被一路運回精舍,而搬運蔡女的竟是報案的吳姓女住持,以及李男、姜女2信眾。事發後,蔡女帳戶內的200萬元存款也全被盜領一空,警方隨即火速將吳姓女住持、李男、姜女等3人逮捕,檢警進一步調查,竟查出知名暢銷書作家「王薀」疑為幕後黑手,王薀否認涉案,檢方認為他犯嫌重大,且有勾串之虞,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據悉,案發當天蔡女在茶室讀書會裡習佛,但過程中信徒認為她對「老師不禮貌」,氣憤之下竟當場毆打蔡女,而王薀明明就在現場卻未加以制止,噤聲默許集體施暴,導致蔡女最終遭活活打死,冷血行徑令人髮指。檢方同時查出王薀的親近弟子、藝人李威曾在案發後與王碰面討論案情,以證人身分二度傳喚他到案釐清。
愛面子老公婆家裝闊!卻不給生活費 妻嘆:除離婚我該怎做?
近日一位人妻抱怨,老公稱沒能力給生活費,只負責小孩的學習費用,但他卻在婆家裝闊,給公婆的紅包也很大包,為了撐面子,這讓她心裡很不舒服,「你們覺得除了離婚我該怎麼做?」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老公說沒能力給生活費,家裡支出要她出,他只付小孩的學習費,「但在公婆家,他就表現出自己很厲害,過得很好的假象,過年給他爸媽的紅包包也都很大包,給他姪子的紅包也都很大包,就是為了要撐起他的面子。」原PO表示,平常公婆要買東西,老公也裝不缺錢,馬上就掏錢買,就算月底只剩下幾千元,公公要他去買酒送人,他也是不猶豫的把錢花光,「我整個心裡極度不舒服,不是先把自己的小家庭照顧好,才擴及照顧到爸媽身上嗎?他在公婆家就是表現出他很厲害、很霸氣、不拘小節,但在老婆面前就完全不要自尊,我沒有辦法給你生活費、你多擔待一下?你們覺得除了離婚我該怎麼做?」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留言「教育他」、「把醜事攤開來講,跟公婆哭窮,說日子過不下去了,千萬別心軟」、「這種人,除了離婚,妳覺得還能怎麼做」、「我覺得這種人蠻難改變的」、「老婆小孩肚子都顧不飽了,還只在乎自己的面子」、「如果是我,我會在他們全家人面前大發飆,什麼話都講,讓他大丟臉」。
尪嗆沒能力給生活費…家用全要妻出 「對婆家超大方」老婆氣炸
「除了離婚我該怎麼做?」1名女網友抱怨,老公說自己沒能力給她生活費,所有的家裡支出都要由她負責,男方只負責小孩的學習費用,「但在公婆家,他就表現出自己很厲害,過得很好的假象,「過年給他爸媽的紅包包也都很大包,給他姪子的紅包也都很大包,就是為了要撐起他的面子」,讓她覺得難以接受。原PO在臉書社團「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發文,「老公說他沒能力給我生活費,所有的家裡支出都要由我負責,他只負責小孩的學習費用而已。但在公婆家,他就表現出自己很厲害,過得很好的假象。過年給他爸媽的紅包包也都很大包,給他姪子的紅包也都很大包,就是為了要撐起他的面子」。女網友提到,丈夫平時對婆家出手闊綽,「我整個心裡極度不舒服,不是先把自己的小家庭照顧好,才擴及照顧到爸媽身上嗎?他在公婆家就是表現出他很厲害、很霸氣、不拘小節,但在老婆面前就完全不要自尊,我沒有辦法給你生活費、你多擔待一下??你們覺得除了離婚我該怎麼做?」貼文引發討論,網友紛紛留言「」、「把醜事攤開來講,跟公婆哭窮,說日子過不下去了,千萬別心軟」、「我覺得這種人蠻難改變的⋯這就像很多人信貸+車貸也要買進口二手車,他寧願有一餐沒一餐也沒關係,但不能沒面子」、「老婆小孩肚子都顧不飽了,還只在乎自己的面子」、「如果是我,我會在他們全家人面前大發飆,什麼話都講,讓他大丟臉」。
無良母「推女入火坑」寄生多年 法官判決讓她「斷開連結」找回人生
新竹一名女子小安(化名)出生在破碎家庭,從小學起就要當童工養活自己,國中時更一度無家可歸,只能睡在學校課桌上。高中時,母親將她接回同住,本以為找回難得的親情,沒想到母親卻反手將她推入火坑,不僅要她到酒店陪酒賺錢,還要她出賣肉體。小安原堅持不願屈從,但母親之後罹患大腸癌,為替母親賺取醫藥費,只能咬牙下海。小安出社會後,康復的母親仍不斷向她討要金錢,直到母親因案入獄,雙方才斷了聯絡。小安如今向法院聲請免除扶養義務,經新竹地院裁定獲准,終於擺脫母親糾纏。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小安的母親曾和多名男性共生下6名子女,小安排行第5。小安從小就飽受母親虐待,她幼年時,母親曾經營酒店,當時有店內小姐送小安一個娃娃,母親卻在毆打她後,將她珍愛的娃娃點火燒到面目全非,還恐嚇她說「下一個就是妳」。8歲時又目睹母親將幼弟「賣」給一對求子的夫妻,心靈蒙上陰影。此外,小安就讀小一、二年級時,母親也曾在酒後發酒瘋、拿刀追砍小安,將她逼到廁所避難,還能聽到門外母親用刀砸門的聲音。母親更曾拉扯著小安的頭髮,將她在地板上拖行,小安當時曾懷疑是否因為自己「不夠可愛」,才遭到母親如此凌虐,長大後也未能擺脫童年陰影,至今不敢留長頭髮。後來,小安母親一度將她丟到外婆家就不聞不問。小安的外婆不識字,也難以給予妥善的照顧。等小安升上4、5年級時,又被母親接回同住,當時小安為了負擔自己的學費、制服費,不僅必須到南寮漁港端盤子、洗碗、搬漁貨,還要去工廠做手工。升上國中後,小安仍繼續工作養活自己,沒想到因為母親不斷向二姊要錢,導致二姊一家無預警搬家,母親不付房租又經常無故離家,沒有為她留下任何食物,小安除了向早餐店乞討吐司邊果腹,又暫住好心的國中同學家中。而後因同學家也有經濟負擔,小安不想造成他人困擾,只好改睡在教室課桌上、學校體育館的軟墊上,被學校發現後通報社會局,她才輾轉被送到寄養家庭安置。歷經童年種種不堪,小安無法理解生下自己的「母親」為何拋棄自己,長期懷疑自己的出生是個錯誤,從國中就開始有自殘傾向。到了16歲,小安無法再住在寄養家庭,只好開始打工賺房租、學費、生活費,沒想到高一下學期時母親突然出現,將她接去同住,卻又是一連串惡夢的開始。母親因為缺錢,將小安帶到卡拉ok、酒店陪男人喝酒、隨便供客人撫摸,再將賺來的錢通通拿走,還問她要不要賣淫賺更多,導致小安精神崩潰,一度送醫治療。小安因重鬱休學又復學,努力唸到高三時,母親又罹患大腸癌二期。因母親10年多沒有繳納健保,無力負擔龐大醫療費用,當時小安已經同時打3份工賺錢,但不僅無法為母親還清舊債,還要負擔醫藥費,最終被迫下海從事性交易,就這樣一邊上學、一邊賣淫、一邊奉養母親。後來,小安母親經過治療休養已經康復,卻每天窩在家裡看電視,小安問母親到底知不知道醫療費、生活費、房租從何而來,母親竟冷淡回應「我不想知道」,讓小安晴天霹靂,醒悟到母親對她的付出毫不在乎。當時,小安精神受創,心灰意冷下在手臂、大腿及身體各處留下嚴重自殘傷疤,而後搬出和母親的租屋處,且至今仍須持續為心理問題就醫。小安出社會後,努力想找回自己的人生,還靠自己的能力買房。然而母親仍然不斷找上她,以哭鬧、揚言自殺向她糾纏;又犯下刑案,以支付罰金為由對她討錢。小安雖給過母親不計其數的金錢,但母親就像個無底洞般需索無度,直到母親終於因罪入獄,她才終於和母親斷了聯絡。不久前,小安向法院提出「免除扶養義務」聲請,表示自己沒有童年、沒有家、沒有得過一絲來自母親的關愛,無依無靠的四處漂泊,甚至被迫出賣肉體換取金錢供母親花用,還要擔心母親出獄後再來騷擾,急需靠司法免除法定扶養義務、畫清扶養費的給付界限,才能重新振作、找回自己的人生。對此,小安母親出庭表示對小安的證述無意見。法官則認為,小安母親現年66歲,已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原本小安需扶養她,然而從小安從年幼到成年,母親不僅沒盡到扶養義務,還有重大戕害女兒的事實,裁定小安免除扶養母親義務。◎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暑假才花27萬!16個外甥又來過寒假 「宇宙舅舅」今年準備3頭豬
大陸重慶市1名龔姓男子有3個姐姐、1個妹妹,一共16個外甥。每年的寒暑假,外甥們都會來家裡度假,今年寒假龔男特地準備了3頭豬,且寒假這幾天不算水電費,每天都至少要花人民幣1000元(約新台幣4492元),而他還打算給每人1000元紅包,「那種快樂是很多人體會不到的,我不想讓下一代疏遠了。」《極目新聞》報導,重慶的「宇宙舅舅」龔玲軍其實早就火了。2022年的暑假,這16個外甥在舅舅家住了55天,他總共花了6萬元(約新台幣27萬元)。龔玲軍的影片全程記錄了16個外甥們過暑假的歡樂時光,包括自己的2個孩子,家裡共有18個小孩,就連給孩子們打飯,也打出了學校食堂的感覺。龔玲軍打趣說,這18個孩子加上8個大人,一天要吃16斤米、8斤肉、6條魚,20個土雞蛋,更別說蔬菜和水果了,有時候就吃個簡單的燒烤都要花掉500塊,再加上生活費,「卡裡只剩利息了,我太難了!」龔玲軍是江西撫州人,現在一家住在重慶,年紀最大的外甥都20多歲了,最小的外甥也上幼兒園了。龔玲軍是個很幽默風趣的人,和家裡最大的外甥也只隔了12歲,2人如同好兄弟一般聊得來,跟外甥們相處得也非常好。家裡面積有123平方米,雖有4個房間,但床位肯定不夠,有的人還需要打地鋪睡,孩子們也喜歡聚在一起,也不介意打地鋪,他也很樂意看到孩子們聚在一起,加深彼此感情。而每次聚會完離別,「宇宙舅舅」就變成了「宇宙最難過舅舅」,他會叮囑大家回去後要好好學習,有小外甥大喊「我們還會回來的」,他聽完後滿臉笑容。最後他還表示,休整過後要繼續去賺錢,因為外甥們以後還要來。對此,不少網友直呼「真羨慕有一個這麽好的舅舅,就是有點心疼」、「舅媽才是最偉大的!」
債權人可以強制執行終止我的人壽保單?!
許多人在做資產規劃時會考慮買人壽保單,有時候或許會聽到保險業務員說:「買保險之後可以對抗債權人,如果欠錢的時候,債權人來強制執行,也不能終止你的保單,保單會一直有效。」到底人壽保單算不算要保人的財產?要保人的債權人到底能不能透過強制執行程序提前終止人壽保單?在司法實務上,是存在相當爭議。直到2022年12月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大法庭的最新看法驚動法學界與保險界,裁定指出:「執行法院於必要時,得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之人壽保險契約,命第三人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裁定採取「肯定」見解,認同「保單價值準備金可以強制執行」的主張,確立了「保單價值準備金屬於要保人的財產」,人壽保險終止權可移轉或繼承,不再是要保人的一身專屬性權利,所以,法院在實行強制執行程序,核發扣押命令,禁止債務人處分人壽契約權利後,於必要時,可以直接核發執行命令,終止債務人的壽險契約,並要求保險公司償付解約金。108年度台抗大字第897號裁定的見解是不是有讓這個保險法的爭議就此停止呢?大法庭最後還是保守謹慎地說,雖然法院可以這樣做,不過是否要行使終止權執行解約金債權時,法院仍應審慎,最好讓債權人、債務人或利害關係人等陳述意見的機會,兼顧各方權益,做出一個綜合的公平考量。因為這種作法可能讓要保人的人壽保單被迫強制解約,進而失去自己及家屬生活的最低保障。另方面,人壽保險有所謂的保單價值準備金機制,保單價值準備金指的是保單的價值金額,通常保單價值準備金是保費扣除保險公司成本後的剩餘金額。如果將人壽保險提前終止,要保人只能拿回保單價值準備金,而保單價值準備金通常比保險金額低,有時甚至會低於要保人所繳的保費。因此,如果法律允許債權人透過執行法院終止債務人為要保人的人壽保險,要保人不但因此會失去人壽保險保障自己、保障家屬,同時會形同被迫將自己的財產以低價變價來償還債務。因此,大法庭所做出的解釋,會對於對要保人的權益有重大影響,所以執行法院在適用時要謹慎,不要淪為資產公司的打手。金管會為兼顧債務人、債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權益,維護保險保障功能,並根本解決保險契約強制執行所衍生的問題,2024年6月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增訂修正條文第174條之2免予強制執行的保險契約類型:針對無解約金、解約金甚微、可提供維持生活經濟安定之基本保險保障或酌留最低生活費用,或保險法有明文規定不得終止之保險契約,其所生之權利,不得作為扣押或強制執行之標的。包括:財產保險契約、健康保險契約、保險期間一年以下傷害保險契約、一年期人壽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契約、小額終老保險以外人壽保險契約每一被保險人合併後之保險金額未逾新臺幣100萬元額度內者、已進入年金給付期間之年金保險契約、人身保險契約單筆解約金未逾新臺幣10萬元額度內者,以及該等保險契約保險事故發生後之保險給付或在一定額度內者。保險局公布保險法部分修正草案的兩週後,司法院隨即提出「法院辦理人壽保險契約金錢債權強制執行原則」,列出以下「不得強制執行或作成終止契約之處分」的保險契約:一、小額終老保險商品及其他終止後無解約金之壽險契約 二、壽險契約(主契約)附加之附約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無解約金 附約為長年期附約有解約金,但主契約終止得領取之解約金足已清償強制執行費用及債券人之債權額 附加之契約為一年期附約 健康保險、傷害保險若從司法行政負擔角度思考,自從最高法院民事大法庭作出上開裁定後,針對債務人人壽保單聲請強制執行的數量大幅據增,有部分無保單價值準備金或價值甚低的保險契約,也遭到強制執行解約,此不僅僅對於要保人的權益侵害很大外,更對於司法行政負擔極大。有「天下第一院」稱的台北地方法院,根據司法院統計,進入2024年後,案件成長速度級距式增長,對比2023年1月至10月及2024年1月至10月收案量,新收案件比例高達近30%,已達前幾年的全年平均新收案量的水準。一名台北地院書記官稱:「每天走進辦公室,就得面對數十落堆得快比人高的執行案件。」每天平均工時高達10小時,周末基本上都是燈火通明的加班,每股書記官手上的強制執行案件約上千件。律師提醒手上有人壽保單的民眾務必留意此裁定帶來之後續影響,如果遇到相關人壽保單的債務糾紛時,仍建議諮詢專業律師之意見,以維護自身重要權益喔。
快訊/賴清德上任首例死刑! 最年輕死刑犯黃麟凱22點02分伏法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件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晚間10時02分,台北看守所傳出一聲槍響後,無疑也宣布黃麟凱的死亡,結束其罪惡的一生,將由救護車將黃麟凱的遺體送往板橋殯儀館。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新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月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司改會現身北所舉牌抗議 大喊:槍下留人停止死刑
賴清德上任以來首度槍決!法務部長鄭銘謙16日簽下首見執行死刑命令,批准現年32歲、全台最年輕的死囚黃麟凱死刑。而晚間8時許,民間司改會團體也號召前往台北看守所後門,高舉看板抗議,怒吼「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要法務部「槍下留人」。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表示,執行檢察官可以停止死刑,而黃麟凱有權可以提出非常上訴。根據執行死刑第三條規定,法務部令准死刑案件之執行後,應即函送最高檢察署轉送相關之高等檢察署或其檢察分署指派執行檢察官於3日內依法執行死刑。不過執行檢察官發現案情確有合於再審、非常上訴之理由者,得於3日內電請法務部再加審核。林承慶也呼籲,請大家打給執行檢察官,呼籲停止死刑,更大喊,「拒絕政治判斷執行死刑」。民間司改會法案助理研究員林承慶。(圖/林冠吟攝)回顧整起事件,2013年薪北市三重區發生一起母女雙屍案事件,19歲的被害女子王品智和其47歲的母親周美雀被丈夫和女兒發現雙雙陳屍在屋內,且脖子上有明顯勒痕。警方獲報調查後,先是在事發公寓頂樓發現王女的前男友─當年僅24歲的黃麟凱,當場將人逮捕。據了解,黃麟凱由母親一人獨自撫養長大,2009年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因而認識女友王品智,雙方進一步交往後,黃麟凱畢業後卻無所事事等當兵,而女友則就讀文化大學夜間部,積極籌措自己的學費與生活費,雙方因價值落差,王女於2013年7月提出分手。但黃麟凱心有不甘,雙方仍持續往來,並企圖挽回關係。2人在交往期間,王女曾將提款卡將由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將提款卡取回時,王女因此發現自己辛苦存下的20多萬元存款竟被黃麟凱揮霍一空,讓她氣得拒絕與黃復合,更要黃在新訓入伍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欠款,黃母也答應先還9萬元款項。孰料,黃麟凱事後得知王女追債追到母親那邊,眼看復合無望,竟在2013年9月29日前往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同步購買3條童軍繩,並在2013年10月1日拿著和女友交往時取得的鑰匙偷偷進入王家,先是發現在家中休息的亡母周美雀,氣昏頭的黃麟凱認為王母看不起自己單親家庭的出身,怒持事先預備好的童軍繩直接將王母勒斃。同日下午5時許,王品智返家後,躲在王家家中的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試圖從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並持童軍繩牢牢捆住女友的雙手,但仍被女友認出其身分,黃麟凱竟將女友鬆綁,強行與其發生關係後將女友勒斃。事後,黃麟凱準備逃亡,卻碰上正好下班回家的王父,只好藏匿在公寓大樓的頂樓中,而進門看見妻女慘狀的王父悲痛報警,警方隨後也在公寓頂樓中逮獲黃麟凱,並被新北地檢以侵入住宅、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等多罪起訴。案件進入法院後,黃麟凱一、二審均被判處死刑,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定讞。而黃麟凱在關押12年後,2025年1月16日由法務部部長鄭銘謙簽准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
軍人盜領舊愛存款被拆穿...惱羞殺害前女友母女 死者家屬「苦等11年」今晚終槍決
2013年,新北市三重區一處民宅曾發生一起母女雙屍命案,年僅19歲的女子王品智和她47歲母親周美雀遭人勒斃,雙雙陳屍屋內。警方獲報展開調查,最終在死者公寓樓頂逮捕王女前任男友、時為現役軍人的男子黃麟凱。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等罪名起訴。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行為極端惡劣,泯滅人性,惡性重大至極,有永遠與世隔絕之必要,因此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而後黃男不僅一再提起上訴,還在2017年被最高法院於駁回,判處死刑定讞後,進一步提出申請釋憲,至今尚未槍決。直到2025年1月16日,法務部長鄭銘謙終於簽署黃麟凱的死刑執行令,並預定在同日晚間9時執行槍決。據了解,出身單親家庭的黃麟凱2009年在就讀三重商工進修部期間,與女同學王品智結識,2人進而交往。不過2人畢業後,黃麟凱無所事事等待當兵,王品智則考入文化大學夜間部,並且積極打工籌備學費、生活費,2人漸行漸遠,並於2013年7月間協議分手。但雙方仍有往來,黃麟凱也經常接送王女,企圖挽回關係。不過,2人交往期間,王品智曾將提款卡交給黃麟凱保管,分手後取回提款卡、前往銀行補存摺時,才發現自己辛苦打工存下的20多萬積蓄竟遭對方盜領一空,害她幾乎繳不出大學學費。王女為此相當生氣,不僅堅持不願與黃男複合,還在黃男入伍新訓期間,找到黃母試圖追回被盜用的款項,雙方最後不歡而散,並由雙方家長出面協調賠償問題。黃麟凱眼看復合無望,又對王家人讓獨力扶養他長大的母親催討欠款心生恨意,竟於2013年9月29日在五金百貨店購買日用品時,另外購買童軍繩3條,並在2013年10月1日下午16時許持與女友交往期間取得的王家鑰匙,偷偷潛入王家。當在走道遇見正在家中休息的女友母親周美雀,黃男早認定認為對方瞧不起自己單親家庭出身,遂以預藏的童軍繩將對方殺害。同日下午17時20分許,王品智返家,黃麟凱隨即戴上頭套,自後方偷襲準備進房的前女友,接著拿出童軍繩綑綁對方雙手,強制性交得逞後將其勒斃。連續殺害母女2人後,黃男本欲逃逸,卻恰逢王父下班返家,無法下樓,只好藏匿在女友家公寓頂樓,最後遭警方逮捕,並被新北地檢署偵查,以侵入住宅罪、殺人、強制性交殺人罪多罪名起訴。黃麟凱歷審均依性侵殺人、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最高法院2017年駁回上訴,判黃麟凱死刑確定。但在死刑定讞後,竟以最高法院更審後法官邵燕玲、王復生沒有迴避為理由,聲請釋憲,目前仍未伏法。不過,現任法務部長鄭銘謙上任後,在2025年1月16日已經簽准執行黃麟凱的死刑執行命令,台灣高檢署收到執行令後,立即驅車前往台北看守所提出黃麟凱,經由執行科檢察官確認人別後,將由高檢署法警長於晚上9時執行槍決。
妹子每月收前男友轉2200元 用途曝光!網讚:負責任好人
情侶在交往時如果有合養寵物,分手後誰照顧可是一個問題。近日大陸一位妹子表示,前男友每月轉5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54元)給貓,讓牠有錢保保險,後半生衣食無缺。轉帳紀錄。(圖/翻攝微博)近日微博轉發一篇文章,一位妹子說,分手後前任每個月轉500人民幣(約新台幣2254元)給貓交保險錢,讓牠後半生衣食無缺,不能苦了毛小孩。從轉帳紀錄可見,前男友轉了錢,對象註明給布偶貓「板栗」當生活費,下一個則是給板栗交保險錢。此文曝光後,不少人紛紛留言「其實這樣負責任的前任,本身就是很好的人,說出去都不會讓你覺得丟臉」、「我離婚的時候前夫一次給毛孩子五千扶養費,他怕我花在我自己身上,把它儲在寵物店了」、「果然是人的問題,我帶著兩個人類的孩子,都沒有一毛扶養費」、「我前前任分手7年了,3隻貓7年給了我54w扶養費」。也有人分享「我跟我老公之前鬧分手的時候,也在爭奪狗的監護權,他說買狗的錢是他出的,我說他的狗糧看病都是我的錢,最後鬧到要把狗送走,結果沒送成,我們就和好了,想想這狗跟我們很有緣」。
扛市價上億雙獅牌海洛因磚入台當場被逮 泰籍男:為籌環遊世界旅費
泰國籍47歲男子2024年10月間以觀光名義來台,卻在行李箱中夾藏30塊雙獅牌海洛因磚,市價達上億元,並在入境時被海關當場查獲,男子坦承運毒,遍稱自己因長期旅居法國,加上喜歡環遊世界,這才為賺取酬勞才鋌而走險,訊後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桃檢複訊後向法院聲押獲准。據了解,運毒集團答應會給該男子100萬元泰銖作為酬勞,並承諾提供來回機票和住宿生活費用,要他從曼谷攜帶海洛因來台,而犯嫌有施用毒品習慣,加上他長期旅居法國,又喜歡環遊世界而開銷大,這才答應鋌而走險。2024年10月4日,該男子以觀光名義從曼谷入境台灣,並在隨身行李中夾藏總重11.133公斤的30塊海洛因磚,市價超過1億元,行李經X光機檢驗時,海關立刻驚覺有異,打開行李箱後發現當中有以紡織布掩蓋的毒品,立刻通知航警局偵辦。航警局則報請桃園地檢署指揮,將男子當場逮捕,男子坦承運毒,坦承自己為賺取酬勞才鋌而走險,沒想到剛抵台灣就遭查緝,航警局偵訊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桃檢偵辦,桃檢偵訊後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泰男目前在押中。
妻年薪120萬「婚後不上班不想生」 竟開口討生活費…枕邊人1句話反擊
夫妻間應該互相扶持,而非只有一方在努力。一名男子抱怨,老婆結婚前就表明「婚後不想上班」,更不想生小孩,問他可以給多少生活費,讓他無言以對,掀起議論。原PO在《Dcard》討論區提到,5年前還沒結婚,當時的老婆很有工作能力,年薪120萬,而他的有150萬,多了30萬。最近雙方討論到是否結婚,然而,老婆表明婚後不想上班,還直接詢問會給他多少生活費,讓他腦袋打結。原PO回答,如果要養1個小孩,他會給薪水的一半,也就是75萬,不過若是生了2個小孩,他會把1萬元當成自己的零用錢,剩下的就全交給老婆使用。豈料,老婆卻表示不想生,因此他反問:「那就給妳1個月1萬,不然就去上班」,但也不禁好奇自己是否會太過分。貼文一出,引發網友討論,不少人紛紛傻眼,「幾歲人還要另一半給錢,是乞丐?」、「為什麼婚前要上班婚後就不想上班?那可以婚後讓她回家啃老嗎?」、「這種女孩,以後很多經濟壓力都會在你身上,你要小心喔」、「不懂嫁完便心安理得說想當廢人的在想什麼,不事生產的人哪裡都很討人嫌」、「娶了個躺平的乞丐女,快離婚吧」。另外,還有人放大絕建議:「你找你爸媽來住,她明天就要求繼續上班了」。
養女5年音訊全無!養母心碎怒訴法院終止收養關係 法官判准
屏東地方法院處理一宗特殊家庭糾紛案件,1名陳姓男子與太太收養的養女,因長期缺乏親情關懷與聯繫,最終導致養母向法院提出終止收養關係的申請,法院經審理後判准終止收養關係,結束長達數10年的養父母與養女關係。該案的聲請人,年長的養母指出,與丈夫從養女出生後便將其收養,並為其提供生活照顧與養育,直到養女成年,隨著養女長大,對其所生長的原鄉生活環境表示排斥,心中對養父母充滿不滿與嫌棄,並未表現出任何感激或關懷,養母表示,養女不僅在生活上不願與他們相處,甚至在養父過世後,也未曾回家祭拜或表達哀悼,反而只關心養父遺產的分配問題。養母在其丈夫過世後,長期患病並且需依賴醫療機構照顧,但養女從未關心過其生活或照顧,最令人心寒的是,養女最後一次來找其,只是為索要金錢來支付生活費用,而在未獲回應後便再度消失,音訊全無,至今已經超過5年,養母多次透過親朋好友尋找養女,卻總是被拒絕或無回應,甚至在一次醫院偶遇時,養女依然不予回應,讓人心寒至極。法院審理此案時,被收養女子未曾出庭作答,經審查後,法院認為養父母與養女之間,早已缺乏基本的情感聯繫與親情依賴,且養女自成年後明顯表現出對養父母的漠視與疏遠,終裁定終止收養關係。
只靠努力打不破「階級差異」? 網嘆:有背景直接躺贏
後天努力有用嗎?近日一位女網友在Dcard上以「突然真實的看到階級差異」為題發文道,她最近滑到昔日朋友的動態,不禁感慨明明兒時都玩在一起,現在生活水準卻差異極大,雖然想提醒自己「不要一味的羨慕或是看不起任何人」,卻也對社會現實感到難過,若是沒有家庭背景支持,普通人很難有所成就。貼文曝光後,引起網友熱議。原PO表示,朋友A是家境很好的女生,住豪宅又有爸媽的事業可以繼承,雖然就讀私立藝術大學,和父母專業沒甚麼關係,但1年可以常常出國交換,有自信、有才華、有人緣,「A覺得自己沒有爸媽支持的話,在台灣就業市場沒什麼競爭力,雖然很喜歡自己的專業能力,但還是有點迷茫,也羨慕朋友的讀書才能」。原PO接著說到,朋友B是中產階級的女孩子,父母工作穩定、有房,雖然沒有事業可以繼承,但就讀中字輩工程科系,很努力、成績也很好,未來會進入頂大研究所。原PO也補充,朋友B其實並不喜歡自己的科系,一切只為了未來求職順利,她出社會後需給孝親費,個性務實、內向且奴性,很難打破體制規則,常常羨慕有錢人家更加自由,同時也敬佩家境不好仍勇往直前的同學。原PO提到,朋友C是家境不好的男生,父母有一方是殘疾人士,拚命考上了中字輩法律系,未來無法讀研究所,目前租房、沒有事業可繼承,需要很努力打工才能應付生活開銷,領導能力強,成績、人緣都不錯,但身心狀況很差還是難以負擔。原PO說,朋友C覺得生活很不公平,儘管喜歡自己的專業,身邊同學家境多數不差,讓他感到自卑又痛苦,「他不求自己家裡像A一樣那麼有錢,覺得至少像B的家庭一樣,可以供他生活費和學費無虞就好」。文末,原PO也透露,她自己就是中產階級的孩子,也從3個朋友身上看到很多觀點,「明明大家都很努力了,際遇還是差很多,讓我覺得有點難過跟惋惜……只要知道他們都很努力,也想要靠自己成功,他們都是很好很好的人」。貼文一經曝光,網友們也紛紛留言說出想法,「雖然不知道成功的定義是什麼,但感覺他們3個都很棒……我覺得他們都很優秀」、「人的分水嶺是羊水」、「雖然3個人都很努力,但C這種人真的是我會最敬佩的那種人」、「我自己是C出身的背景,我很清楚走下去沒有特殊機遇,就是熱情在現實中消亡」、「有背景直接躺贏,現在階級固化,拚爹時代要靠讀書出頭真的難」、「要看你說的是人生成功還是投胎成功囉,這就是現實啊」。
月薪36K年存32萬!男曬省錢日常遭疑造假 當事人正面回應了
大陸一位來自四川省巴中市的男子近日在社交平台分享,自己每月薪資約人民幣8000元(約新台幣3.6元),1年卻存下7萬2000元(約新台幣32萬元)的經歷。影片曝光後,不少網友讚揚男子節儉的生活作風,但也有人質疑其真實性。近日,當事人再度發布影片,回應了部分爭議與疑問。《極目新聞》報導,在先前的影片中,該名男子提到自己在上海市1個月房租是人民幣500元(約新台幣2256元),如此便宜是因為他和姐姐、姐夫共同租了一間公寓。他還提到,自己平時出門,能騎電動車就騎電動車,1年只坐過2次地鐵,三餐也都是在家做飯吃,1年在飲食上的花銷大概是4800元(約新台幣2.1萬元)。男子提到,公司每天有包一頓飯,自己生活費大概是每個月400元(約新台幣1800元),「人均400,一個月買1200的菜,我感覺我吃的比大部分打工人都吃的要好,還有我家裡帶來的臘肉和乾菜,我是真的吃的很好,我一年還長胖了20多斤。」當被問到「上海房租500元」、「是不是在啃老」等爭議性問題,當事人回應,「我只是如實分享,攢錢就是我生活的意義,我很感謝支持我的人。」對此,網友認為,「別的不說你確實很坦誠,只要能接受自己這樣的生活方式都挺好」、「一年存72000,平均每個月6000,工資8000,每個月有2000塊零花錢,說明他不是單純的省,而是有規劃的支配」。
新北男離婚後「每月僅付5千學費」共24萬 要求女兒扶養到死
新北一名男子因年邁且無工作,僅靠中低收入戶補助維生,因此向法院聲請要求女兒支付扶養費,主張女兒有法定扶養義務。然而法院審理後認定,男子在女兒成長過程中未盡扶養責任,情節重大,判決駁回其請求,並免除女兒對其的扶養義務。男子提出聲請時表示,自己因年事已高且收入微薄,已無法維持生活。他主張自己曾在女兒大學期間,支付每月5000元學費,合計約24萬元,因此認為自己並非完全未盡為人父之責,要求女兒按所在縣市的每月最低生活費14230元給付扶養費,直到他死亡為止。不過男子的女兒也在開庭後指出,父母於1999年離婚後,她原由父親擔任監護人,但不久後改由母親監護。她表示,從小至大與父親無任何聯繫,母親也從未提及父親支付過扶養費或學費。女兒進一步指出,依母親的說法,父親在離婚前即無工作且負債纍纍,家庭開銷與她的生活費全由母親獨力承擔。她認為父親長期未履行扶養義務,且情節重大,依法請求免除扶養義務。法院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後發現,男子2023年並無任何所得,名下僅有一輛1992年出廠、已無價值的汽車,且僅領有每月4164元的中低收入戶老人生活津貼。法官認定,男子確實無力維持生活,女兒依法具有扶養義務。然而法院同時認為,男子僅在女兒大學期間支付約24萬元,與一般家庭扶養子女所需的金錢及心力相比,顯得「極為微薄」。如要求女兒承擔扶養責任,顯然有失公平。法官最終認定,男子無正當理由未盡扶養責任,且情節重大,其聲請女兒支付扶養費無法律根據。法院依法駁回男子的請求,並宣判免除女兒對其的扶養義務。
發現老公藏200萬現金…人妻疑惑「錢都我在管」 網抖恐怖真相:快問清楚
夫妻之間通常會共享財產,但有些人會偷存私房錢。一名人妻整理房間時,意外發現老公藏的私房錢,總共有200萬現金,因而感到兩難,不知是否該攤牌,或是裝作不知道?「我該問嗎?」原PO在臉書《毒姑九賤婆媳討論區》提到,今(9日)下午在整理房間,發現老公的衣櫃裡頭放了一個袋子,以為只是一些雜物,沒想太多就打開來,赫然發現裡面裝了一疊又一疊的鈔票,仔細數共有200萬原PO不禁困惑,老公平常的存摺和印章都是由她保管,薪水也是她在管理,每個月拿1萬2給老公當生活費,殊不知老公竟偷存了這麼一筆錢,內心百感交集,是該開門見山討論,或裝作不知道。此文一出,引發熱烈討論,網友紛紛留言:「說不定是緊急備用金」、「大樂透得主?」、「薪水都妳在管了,是我我不問」、「恭喜提早領年終」、「我會問,但不會拿」、「恭喜今年紅包已到手」。另外,也有許多人建議要弄清楚錢的來源,假如涉及違法會出事,「問清楚吧,如果只是私房錢或備用金什麼的就還好,怕是什麼奇怪來源的錢」、「有可能是車手」、「怎麼會覺得他有200萬私房錢而不是特別用途,不是擔心是不是發生什麼事」、「不可能是私房錢,怎麼會整本的?」
費玉清得金鐘不漲反降價 陽帆曝真相:很難跟他競爭
「真愛秀.藍寶石大歌廳」將在5月10、11日於高流登場,今年的主持人澎恰恰以及表演嘉賓陽帆、王彩樺今(6日)出席記者會,談起過往的秀場生活,當年的王牌主持人陽帆透露那時一天可以賺兩萬元,高峰期曾擁有10間房子,不過他說費玉清影響自己很多,原來是費玉清得金鐘獎後,不僅沒漲價還降了兩千元,讓他直呼:「小哥降兩千,我憑什麼拿兩萬!」陽帆表示以正常的邏輯來說,拿獎身價應該是往上飆,但費玉清卻反其道而行,降了2千元,原來是降價後能得到更多檔期,「我也跟小哥學習,簽了12個月的約,但只拿10個月,同輩很難跟我們競爭。」更說當時後台會有阿姨幫大家倒茶,某天他發現費玉清的茶杯裡有人蔘,「原來是費玉清給了兩萬元小費,服務當然比我們好很多。」大讚費玉清很懂做人。陽帆曝自己受費玉清影響很深。(圖/楊澍攝)當陽帆已經在秀場闖出一片天時,澎恰恰還是個初出茅廬的新人,提到那時陽帆對他非常嚴格,「我們在台中,結束後帆哥把我叫去台中公園訓話,他認為我訪問的態度不對。」而陽帆一句「你上了台就跟受訪者一樣大,不管你有沒有知名度」,讓澎恰恰印象深刻。陽帆搞笑說是因為當天心情不好才把澎恰恰叫出來,後來才說是因為澎恰恰剛出道不久,訪問時過於謙卑達不到效果,才決定給他一些意見。王彩樺則分享還是新人時,說話常被當耳邊風,透露以前跟一位現在比較少在線上的女歌手打招呼,但對方總是裝沒看到,坦言當時覺得滿受傷的,「以前自卑感滿重的,但我還是會繼續打招呼啦,可是現在回頭來看,他不理你也沒有不對,那時候的氛圍就是這樣。」陽帆及澎恰恰則稱讚王彩樺年輕時長得很可愛,也很有禮貌,所以大家都很喜歡她。澎恰恰透露當年陽帆對他非常嚴格。(圖/楊澍攝)而王彩樺也曾被老闆相中過想要包養她,甚至說要給她房子及生活費,不過她還是因為對對方沒有感情而堅定地拒絕,「如果我因為錢很多就去做,那現在不用坐在這邊了,我很愛開玩笑,但其實滿保守的,感情這種事情沒辦法用錢衡量,物質的東西我紅了慢慢賺就可以了,為了錢而在一起,沒有愛我不快樂。」曾有老闆提出想要包養王彩樺。(圖/楊澍攝)
花143萬相親結婚 新婚妻帶75.5萬聘金人間蒸發
中國湖北72歲的王姓男子為了幫獨子成婚,通過當地婚姻仲介公司與貴陽婚姻仲介公司合作。雖然後續兒子順利相親,也順利與一名余姓女子結婚,而王男為了幫兒子結婚,前後也共支付了人民幣31.8萬元(折合新台幣約143萬元)。但是在雙方成婚不到2天,余女便帶著人民幣16.8萬元(折合新台幣約75.5萬元)的聘金消失。根據中國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件源自於2024年6月,居住在湖北的王男一家三口,透過婚介公司的協助,到貴陽與余姓女子相親。初次見面後雙方感覺良好,當晚便簽訂協議並支付2萬元聘金。後續王男也向婚介公司支付人民幣15萬元服務費,同時再支付14.8萬元給聘金給余女。後續雙方於2024年7月2日順利領取結婚證。但在2日後,余女以需要回貴陽完成最後一個月工作為由離開湖北。後續,余女陸續以請客、生活費和辭職違約金為由,向王男的兒子索要人民幣2萬元。雖然後續余女曾於8月底返回湖北,但其態度發生劇烈變化,甚至對她的態度發生劇變,甚至聲稱自己在湖北當地一家KTV找到工作,但王男的兒子前往查證時,卻發現並非如此。隨著夫妻倆矛盾升級,王男開始懷疑余女的真實動機。王男甚至提到,兒子與余女結婚後,從未發生夫妻生活,這讓王男高度懷疑可能遭遇婚姻詐騙。9月時,王男親自前往貴陽清鎮調查,發現余女早在相親前便已離職,而此前索要的2萬元也未用於宴請同事。當王男拿著調查錄音與婚介公司對質時,余某立即逃跑,至今下落不明。後續王男找到婚介公司討要說法,最終婚介公司同意退還15萬元服務費。後續也在清鎮法院協調下,余女承諾退還12萬元聘金,但至今未履行承諾,甚至還徹底失聯。王男也提到,自己的妻子因為此事精神失常,兒子也陷入憔悴與低迷,家庭生活因此支離破碎。
子女長大老公不給妻生活費:去工作養自己 網狂勸離婚
家家本本難念的經!近日一名人妻抱怨,她幫老公生了1男1女,小孩長大老公卻說不能養她,不給生活費要她自己去工作,老公還成為卡奴,只繳最低金額,甚至被詐騙集團騙5萬元。原PO在臉書社群《靠北老公2.0》發文,「老公在我替他生完一男一女養大之後,不給生活費」,老公表示,「我無法養你,妳要去找工作賺錢養自己。」原PO表示,她要刷家裡發霉的馬桶跟浴室,連孩子看醫生的醫藥費都要她出,老公只會打電玩遊戲和付房貸,房子是婚前他貸400萬買的,還有每周六帶兒子刷卡看電影。原PO批,老公卡費繳不出全額,都只繳最低應繳金額,還被詐團騙5萬元。此文一出,不少人紛紛留言「感情用事結了婚後,自己剩下什麼」、「所以呢?抱怨那麼多妳的用意何在」、「離婚吧婚前買的但婚後還在還房貸,所以一樣可以很大機率,妳可以分他房產」、「孩子不是替誰生的」。也有人認為,「沒關係啊,小孩如果要自己養那就偽單身帶回家養,反正有他沒他都一樣,然後再提離婚,趁現在打官司爭監護權,他的經濟狀況應該沒辦法贏吧」、「指望別人是指望不了了,靠自己比較實在,先有自己的收入,講話也比較有底氣,家務菜錢就請他一起分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