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起訴
」 緩起訴 黃子佼 大麻 柯文哲 創意私房黃子佼一審判8個月 北院漏了「這件事」檢再提上訴!刑期恐加重
藝人黃子佼被控在「創意私房」論壇,購買國小至高中、年齡10歲到17歲的未成年兒少不雅影片,他原本認罪卻在審理中否認犯罪,台北地院認定黃持有35位兒少性影像數量高達2259個,去年12月3日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罪,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罰金10萬元。但台北地檢署2日表示,北院漏未審究移送併辦部分事實,檢方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由,對黃子佼案提起上訴。據了解,檢方另查獲黃子佼擁有其他未成年兒少性影像,移送北院審理,但北院未將移送併辦部分事實一併加以審究,判決違背法令,因此針對黃子佼案提起上訴。因此黃子佼犯罪事實恐有增加,將影響黃二審判決刑度,若黃二審判刑定讞未宣告緩刑,就得入監坐牢。本案受害人附帶民事求償部分,將移送北院民事庭審理。其中1名被害人求償50萬元,另2名被害人各求償200萬元。黃子佼去年被爆出性騷擾風波,他突然開直播爆料多名女藝人吸毒,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黃子佼涉嫌強制猥褻等罪後,檢警去年搜索黃子佼住處時,從其硬碟中發現,他在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上購買大量影片,當中有7部是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在檢方偵辦時認罪,檢方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引爆各界怒火。北院去年12月3日對黃子佼案作出判決,判決指出,黃子佼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成為「創意私房」會員後,陸續購買創意私房販售的兒童或少年性影像,再以電腦主機下載;黃自2023年2月17日起繼續無故以硬碟儲存兒少性影像進而持有。審理中,律師主張,黃子佼的行為時間點,是在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修訂增加刑罰施行前,且無重製、散布,依修正前舊法並無刑責。但法官認為,黃子佼持有兒少性影像雖是在修法前,卻持續持有到修法增訂刑罰後,屬繼續犯,其行為的一部分已在新法施行後。判決指出,黃子佼因一己私慾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自論壇購買兒少的性影像而持有數量達2259個,共有35名兒少,數量不小,提高兒少成為性剝削對象的危險性,觸犯2023年2月17日修正施行的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39條第1項「無正當理由持有兒童或少年的性影像罪」,無從適用修法前的行政罰,也不能適用刑法免除刑責;且犯罪行為客觀上沒有情堪憫恕情形,亦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過重情形,沒有依刑法59條規定酌減其刑必要,依法量處8月徒刑。法官考量黃子佼案發後,偵查階段雖坦承犯行,卻在法院歷次準備程序及審理中,都否認犯行,持有的兒少性影像,嚴重侵害兒童及少年身心健全發展,本案犯行所生危害重大,且未與被害人、告訴人成立調解,難認有悔改之意,經斟酌全案情節及告訴人、被害人請求從重量刑後,本案並無暫不執行刑罰為適當情事,故不予宣告緩刑。
代辦業者行賄航港局技佐「賣遊艇駕照」!每張最高收3萬 5人遭起訴
4名代辦業者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向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監理科前技佐宋立恒行賄,由對方協助偽造駕照,並發放給購買民眾。台中地檢署日前偵結,依貪污等罪對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另247名買照民眾緩起訴。台中地檢署表示,鄭姓、賴姓、許姓、黃姓被告等人,利用民眾因無暇參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訓練及測驗,卻希望取得駕照之心態,向民眾收取每人4000元至3萬元不等之金額,並扣除自身的不法報酬後,以每張駕照4000元至8000元不等代價,向時任交通部航港局中部航務中心技佐的宋立恒交付賄賂。中檢查出,宋立恒收取賄賂後,自95年起迄109年間止,登入海運技術人員管理系統(MTnet),登載不實之駕駛執照核發或換發資訊,並盜用「交通部」或「交通部航港局」之鋼印章在駕駛執照紙本上蓋用印戳,偽造遊艇或動力小船駕駛執照,再由其餘4人轉交買照民眾,足以生損害於主管機關管理遊艇與動力小船駕駛資格之正確性。中檢日前偵結,依貪污治罪條例之公務員違背職務收受賄賂、非公務員對公務員違背職務交付賄賂、刑法公務員登載不實準公文書及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故意犯偽造特種文書等罪嫌,將宋男等5人提起公訴,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總計新臺幣133萬3500元。其中起訴被告宋立恒所為犯嫌次數達438罪。至於購買駕照的民眾,檢察官審酌247人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爰參酌刑法第57條所列事項及公共利益之維護,認以緩起訴處分為適當,酌定3萬元至12萬元不等金額之緩起訴處分金,並依職權陳送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長再議。
柯文哲3000萬交保!小草集體歡呼 感動到哭了
北檢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上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北院也在昨(26)日晚間7時許召開羈押庭。而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控收賄5250萬元,應也在當庭否認貪污,並請求交保。但檢方仍認為應曉薇被境管期間曾試圖出國因此要求延押。而合議庭於27日凌晨3點15分宣布,柯文哲以3000萬交保,消息經黃國昌宣布後,現場聚集的小草發出一陣歡呼,不少人甚至喜極而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列在押被告,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晚間6時30分先由楊世賢訊問彭振聲、李文宗,7時30分許芳瑜訊問沈慶京、應曉薇,江俊彥則訊問柯文哲。歷經5小時訊問,北院裁定柯文哲3000萬交保,外頭小草得知消息開心歡呼。
快訊/接押庭結果出爐!全員交保 沈慶京交保金額高達4000萬
北檢京華城容積弊案、侵占政治獻金案,昨(26)日上午起訴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等共11人。北院也在昨(26)日晚間7時許召開羈押庭。而北市議員應曉薇被檢方控收賄5250萬元,應也在當庭否認貪污,並請求交保。但檢方仍認為應曉薇被境管期間曾試圖出國因此要求延押。而27日凌晨3時15分合議庭結果出爐,北院裁定全員交保,交保金額分別為:柯文哲3000萬、京集團總裁沈慶京4000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500萬、前柯辦主任李文宗追加800萬(之前200萬交保)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1500萬。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在台北市長任內涉及京華城弊案,涉犯收賄、圖利、公益侵占、背信等罪,26日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並求處28年6月重刑,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柯文哲、威京集團總裁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前柯辦主任李文宗及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列在押被告,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晚間6時30分先由楊世賢訊問彭振聲、李文宗,7時30分許芳瑜訊問沈慶京、應曉薇,江俊彥則訊問柯文哲。歷經5小時訊問,北院裁定應曉薇1500萬交保。
柯文哲涉多項貪汙罪遭起訴 合議庭法官抽籤結果出爐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柯文哲涉嫌收賄1710萬元,遭北檢依依收賄、圖利、背信與公益侵占等罪嫌起訴求刑28年6月,下午公開抽籤承審合議庭抽中「衛股」,召開5名在押被告的移審庭,確定是否繼續羈押。北檢26日上午10時宣布偵結,包括柯文哲、柯文哲帳房李文宗、北市議員應曉薇、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8名被告共11人遭起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餘5人不起訴。法官許芳瑜結業於司法官學院52期,曾審理花蓮富里鄉長賄選案、百萬環球資產公司吸金案,審判長江俊彥則審過勞動基金炒股案、潤寅詐貸案,至於陪席楊世賢曾授命審理國安私菸案。北院表示柯文哲收賄金額未達1億元標準,不會有重大金融犯罪專庭,下午2時許公開抽籤,一審由衛股負責審理,受命法官為許芳瑜、審判長江俊彥、陪席法官楊世賢,桌上滿滿卷宗,待法官閱畢後將決定被告是否繼續羈押。
京華城偵結11人遭起訴 台北法院收到卷證下午抽籤分案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遭求刑26.8年。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其無5人罪證不足不起訴。而台北地方法院稍早也收到起訴卷證,將於下午2時抽籤分案。台北市議員應曉薇濫用議員權力收賄5250萬元,涉犯收賄、洗錢罪嫌遭求刑16年6月,併科罰金5000萬元。(圖/黃耀徵攝)台北地方法院表示,「本院已收到京華城案的起訴卷證,目前由分案室與分案庭長研判確認應屬刑事一般庭或重金庭的案件中。本院預計於下午2點於五樓法官研究室公開抽籤,屆時也會簡單說明抽籤原則。」據貪污罪嫌的分案規則,若金額未達1億將不含審查庭、強制處分庭的刑事庭法官分,而柯文哲在京華城案涉嫌收賄1700逾萬元,雖未滿收賄金額規定,但仍可能視狀況做調整。至於應曉薇除了涉犯貪汙罪的收賄罪嫌外,還涉及洗錢防制法之後段洗錢罪嫌,涉收賄高達5000多萬,恐有12法官於北院刑事庭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共4個庭進行分案。
柯文哲涉收賄等罪遭起訴!北檢求刑28年半 新聞稿全文曝光
民眾黨黨主席、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涉及京華城弊案、政治獻金等案,自9月5日起遭羈押至今。全案今(26日)偵查終結,檢方正式對柯文哲等11名被告提起公訴,其中柯文哲系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政治獻金被依公益侵佔罪、背信罪、貪污罪起訴,此三罪共計求刑28年6月。臺灣臺北地方檢察署新聞稿全文:臺北地檢署檢察官偵辦被告柯O哲等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相關案件,於今(26)日偵查終結,茲簡要說明如下:壹、 偵查結果一、 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彭O聲、黃O茂、邵O珮、沈O京、應O薇、吳O民、張O澄等9人,均提起公訴。1. 被告柯O哲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同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2. 被告李O宗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3. 被告彭O聲、黃O茂、邵O珮等3人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4. 被告應O薇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罪嫌。5. 被告吳O民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嫌。6. 被告沈O京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及同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7. 被告張O澄所為,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二) 被告朱O虎、陳O源2人,均緩起訴處分。1. 被告朱O虎、陳O源所為,均係犯貪污治罪條例第11條第1項之違背職務行賄罪嫌。2. 緩起訴條件:(1) 被告朱O虎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330萬元。(2) 被告陳O源緩起訴期間2年,於緩起訴處分確定後3個月內,向公庫支付新臺幣120萬元。(三) 被告陳O坤、王O侃、陳O敏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二、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等3人,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36條第1項公益侵占罪嫌。被告李O娟另犯商業會計法第71條第1款明知為不實事項而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總員工薪資背信案(一) 被告柯O哲、李O宗均提起公訴。(二) 被告柯O哲、李O宗所為,均係犯刑法第342條第1項背信罪嫌。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一) 被告端木O提起公訴。被告端木O所為,係犯刑法第216條、第215條、第220條第2項之行使業務上登載不實文書、準文書罪嫌。(二) 被告李O娟、何O廷、陳O瑄等3人,犯罪嫌疑不足,均不起訴處分。貳、簡要犯罪事實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一) 柯O哲等公務員與沈O京共犯圖利部分柯O哲以「都市更新」為競選臺北市市長重要政見,且親自為京華城案等都市發展論壇致詞,深知都市更新法令,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市更新條例(下稱都更條例)、都市更新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下稱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於臺北市市長連任期間,為籌謀培植政治實力及募集資金,因沈O京不堪京華城購物中心營運損失至鉅,欲在本案土地重建賺取更大利益,沈O京持續向柯O哲訴求協助回復京華城容積一事,竟與沈O京於109年2月20日在臺北市政府市長辦公室單獨會面時,各起交付、收受賄賂,及共同圖利之犯意聯絡,並與聽從柯O哲上意之彭O聲、黃O茂、邵O珮,共同基於圖利之犯意聯絡,由柯O哲接連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109年4月15日核決送研議簽呈」、「109年10月27日核決送公展簽呈」、「110年4月21日、110年8月10日便當會之裁示」、「110年11月11日接受議員當面質詢京華城案違法後仍執意推進京華城案」、「111年2月手諭令產發局趕快通過京華城都審案」等方式,一路護航京華城公司,最終使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彭O聲、黃O茂、邵O珮明知上述違背法令之情形,仍罔顧京華城案於北市府都發局、都委會、都審會之行政程序中,眾多基層公務員、都委會委員提出之違法質疑,與柯O哲、沈O京共同圖予京華城公司、鼎越公司高達121億545萬6,748元之不法利益。(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1、21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不服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刪除本案土地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一事,提起之訴願業經內政部於107年7月26日訴願決定駁回,北市府認定並無違失,且107年都市計畫所認定之事實基礎,亦無情事變更等情形,毫無理由及法令依據能作成與北市府107年都市計畫相異之認定,竟於京華城公司對北市府提起行政訴訟繫屬之際,違背職務以109年3月10日便當會裁示「都發局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都委會研議」,為京華城案開啟都委會研議之程序。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代張O澄、朱O虎尋找威京集團7名人頭,從威京集團總部領取款項後,由該7名人頭各自匯款30萬元佯為捐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實為交付210萬元賄賂與柯O哲。李O宗基於與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聯絡,經朱O虎通知賄款210萬元已交付且附上捐款人頭名單,據此向柯O哲報告後,即傳送訊息給朱O虎表達柯O哲感謝之意。2、1500萬元賄賂部分柯O哲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明知京華城公司申請最高20%容積獎勵之都市計畫草案內容違背都更條例、都更容積獎勵辦法等法令,仍以前述方式一路護航鼎越公司取得本案土地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見柯O哲已踐履上述違背職務行為,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11年9月12日傳送感謝訊息給柯O哲,向柯O哲表達111年10月18舉行之京華廣場動土典禮,柯O哲將是其唯一邀請的政治人物,沈O京並交代其秘書自其名下帳戶提領1,600萬元現金。柯O哲出席京華廣場動土典禮後,於111年10月19日至同年11月1日間之某時地,親自收受沈O京交付之現金1,500萬元賄款,嗣以EXCEL檔案「工作簿」記載:「日期2022/11/1-姓名小沈-數字1500-公司-用途-經理人沈慶京」,儲存在其所有之行動硬碟中,記錄沈O京交付上開賄款之事實。(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1. 沈O京企圖不法永久享有將京華城購物中心建照上120,284.39平方公尺樓地板面積,基於對公務員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之犯意,於106年至108年間行賄臺北市議員應O薇及其助理吳O民,應O薇、吳O民基於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之犯意,屢屢為京華城案陳情、施壓北市府公務員,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6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85萬元賄賂。2. 應O薇、吳O民承前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於109年、110年間,要求北市府將京華城公司陳情案送入都委會研議,濫用議員權力介入行政權核心事項,又見都發局及都委會基層公務員認為京華城申請都市更新20%容積獎勵一案之適法性有問題時,竟陸續以拜託彭O聲「放水」幫忙京華城案、帶同沈O京出席都委會研議程序違反程序發言、致電市長室追問簽呈公文進度以排除簽辦過程之障礙、指名特定公務員出席議員協調會、以電話責問都發局公務員、當面責罵都委會公務員、向不配合之公務員大量索取資料,造成基層公務員工作負荷與心理壓力等方式,濫權干涉依法行政之公務員行使職權。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4,50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123萬5,484元賄賂。3. 沈O京於111年1月至10月間,見本案都市計畫通過,進入都市設計及土地使用開發許可之審議程序,為加速北市府核發本案土地建造執照之速度,承前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意,交付賄賂給應O薇、吳O民2人,其2人續為鼎越公司召開協調會,持續護航鼎越公司依本案都市計畫內容取得最高20%容積獎勵之建造執照。沈O京於此階段交付應O薇收受共150萬元賄賂、交付吳O民收受共55萬元賄賂。4. 綜上,應O薇、吳O民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沈O京交付之賄賂各5,250萬元、363萬5,484元。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一)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柯O哲身為民眾黨黨主席,竟將邱O琳轉交「周OO文」、「謝O樑之母親林O麗」、「林O群」捐贈予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各200萬元,均予侵占入己,而未存入民眾黨政治獻金專戶,合計侵占600萬元。(二) 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1、柯O哲等以肖像權授權金、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資、投資營利事業等方式,侵占政治獻金1,724萬1,036元(1)柯○哲為作他用而規避政治獻金法所明定支出用途之限制,企圖以商業交易行為包裝其侵占犯行,先與木可公司簽訂肖像權同意書,約定將柯○哲之肖像權獨家授權給木可公司,再由木可公司與柯○哲競選辦公室簽訂「授權委託作業管理合約書」,約定由木可公司將柯○哲之「肖像行使權」授與競選總部。李○宗則指示李○娟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由政治獻金共匯付1,500萬元予木可公司,以此迂迴手段將政治獻金挪供柯○哲私人使用。(2)柯○哲另以支付木可公司員工薪水名義之方式,由政治獻金匯款共124萬1,036元予木可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3)柯○哲又為投資邱○生之營利事業,由政治獻金匯款100萬元予國際電影公司,以此方式侵占政治獻金。⒉柯○哲等利用木可公司侵占政治獻金共4,510萬5,754元(1)柯○哲、李○宗、李○娟均明知募款小物之目的係為謀求民眾支持柯○哲競選總統所捐贈之政治獻金,故募得款項應存入柯○哲政治獻金專戶,竟以木可公司網路商店「木可好店」進行募款,並透由柯○哲臉書、IG、民眾黨官方網站等媒體宣傳第三波募款換小物,利用民眾為支持柯○哲而捐款政治獻金以換取募款小物,進而點選「木可好店」網頁,連結至木可公司網站捐贈政治獻金時,透過第三方支付平台綠界公司將所得款項匯入木可公司帳戶。合計以木可公司侵占募款小物募款所得之政治獻金共4,133萬5,588元。(2)柯○哲、李○宗、李○娟明知KP SHOW募款演唱會,係柯○哲從事政治、籌募競選資金之活動,所得應屬政治獻金,竟由木可公司帳戶收受KP SHOW募款演唱會之盈餘77萬166元,將該政治獻金侵占入己。(3)柯○哲、李○宗、李○娟以木可公司收受採風公司所捐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共300萬元,並由李○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4張,交付予採風公司而行使之。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柯O哲、李O宗明知眾望基金會章程第6條載明「本基金會以辦理臺北市社會福利(關懷)為目的」,竟違背上開眾望基金會章程規定,將民眾對眾望基金會之捐款挪供柯O哲聘請周O修、戴O文等13位員工,惟實際工作內容皆是處理柯O哲總統選舉相關活動及後續黨務活動,統計於111年12月至113年8月之期間,共支付827萬1,095元,致生損害於眾望基金會。四、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端木O明知柯O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內容有未達平衡、收支方有諸多疑義,尚未完成查核,竟出具不實之查核報告交付予監察院。且在監察院以申報帳目登載未完整,要求退回補正時,竟在未取得任何憑證下,擅自於支出項目登打「時樂公司」、「尼奧公司」、「木可公司」、「佳聖公司」共9筆不實交易,足生損害於監察院查核政治獻金之正確性。參、犯罪所得與沒收及聲請法院裁准扣押一、京華城土地違法容積獎勵案 (一) 柯O哲等公務員圖利部分 第三人鼎越公司之犯罪所得121億545萬6,748元,係被告柯O哲、彭O聲、沈O京等人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已依刑事訴訟法第133條之1第1項,聲請扣押第三人鼎越公司之財產(本案京華城土地),並獲法院以113年12月25日113年度聲扣更二字第2號裁准扣押在案,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二) 柯O哲、沈O京等行收賄部分 1、柯O哲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罪所得1,710萬元(計算式:210萬+1,500萬=1,71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張O澄違背職務交付賄賂之犯罪所得10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三) 應O薇、沈O京等行收賄與洗錢部分 1、應O薇之犯罪所得5,250萬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應O薇之財產,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9191號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裁准,執行後扣得如起訴書起訴書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附表二所示之不動產,,以利保全追徵犯罪所得。 2、吳O民之犯罪所得363萬5,484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二、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 (一)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 柯O哲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之犯罪所得600萬元,聲 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二)柯O哲、李O宗、李O娟共同侵占柯O哲政治獻金及 民眾黨政治獻金共6,234萬6,790元 1、被告柯O哲以肖像權授權金之名義侵占政治獻金450萬元,侵占政治獻金100萬元供己投資邱O生營利事業,犯罪所得合計550萬元(計算式:450萬+100萬=550萬),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 2、第三人木可公司之犯罪所得5,6845,684萬萬6,7906,790元(計算元(計算式:式:1,5001,500萬+萬+124124萬萬1,0361,036++4,5104,510萬萬5,7545,754--450450萬=萬=5,6845,684萬萬6,7906,790)),係被告柯O哲、李O宗、李O娟為第三人實施違法行為而取得之財產上不法利益,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又本署檢察官於偵查中,聲請扣押第三人木可公司之財產,經臺灣臺北經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以地方法院以113113年度聲扣字第年度聲扣字第104104號裁准,執行後扣號裁准,執行後扣得存款得存款3,8833,883萬萬7,7127,712元,元,以保全扣押犯罪所得。三、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支付競辦員工薪資背信案 被告柯O哲、李O宗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之犯罪所得827萬1,095元,聲請法院宣告沒收或追徵其價額。肆、量刑意見一、被告柯O哲:審酌被告柯O哲有違市長就宣誓條例所揭示應恪守國家法令、不收受賄賂等誓詞,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並收受千萬賄賂,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犯後尚於辦公處所遭查獲撕碎便條紙,上載指示共犯出境及木可內帳有無檢查等文字,足徵其諉言矯飾、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5年,併科罰金5,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周OO文等人所捐贈與民眾黨之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以木可公司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6年; 4、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6月。二、被告李O宗:審酌被告李O宗於任職臺北捷運公司董事長時,竟與柯O哲共同違背職務,以政治獻金之名收受沈O京之不法賄賂,又以木可公司名義侵占數千萬政治獻金,復積極指示李O娟銷毀木可公司損益表,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2、其所犯公益侵占政治獻金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3、其所犯對眾望基金會背信罪嫌,量處有期徒刑2年4月。三、被告沈O京:審酌被告沈O京不法賄賂公務員柯O哲等人、市議員應O薇等人,以收買職務行為之方式圖得百億不法利益,戕害公權力之廉潔公正,犯後尚利用媒體發表已預擬之聲明而為串證,聯絡柯O哲、應O薇刪除彼此間案關訊息,羈押庭訊時甚對法官嗆言不會笨到用支票行賄,均以現金為之等語,足徵其挑釁司法、藐視法律,犯後態度不佳,爰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主管監督事務圖利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2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8年;2、其所犯關於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5年,併科罰金300萬元,褫奪公權3年。四、被告應O薇:審酌被告應O薇收受沈O京不法賄賂高達數千萬元,有違民意代表本應恪盡職責、為選民謀最大福祉之付託,臨訟之際,竟為脫免刑責而欲自機場出境潛逃,足徵其面對司法調查仍不思悔改,惡性重大,具體求處:1、其所犯對於違背職務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量處有期徒刑13年,併科罰金3,000萬元,褫奪公權10年;2、其所犯洗錢罪嫌,量處有期徒刑3年6月,併科罰金2,000萬元。五、被告彭O聲:審酌被告彭O聲身為臺北市副市長,本應恪守國家法令,竟明知違法而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敗壞官箴。然其犯後能自知己過、坦承犯行,請量處有期徒刑6年。又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請依法減刑後量處有期徒刑3年,褫奪公權3年。六、被告黃O茂:審酌被告黃O茂為官位攀附柯O哲,違背都市計畫專業,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且經偵查程序,猶未能思過悔改,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7年,併科罰金1,000萬元,褫奪公權5年。七、被告邵O珮:審酌被告邵O珮為仕途迎合柯O哲,拋棄依法行政堅持,違背法令圖予財團百億不法利益,然終能坦承己過,偵查程序自始至終坦承犯行,勇敢面對己罪,犯後態度為佳,請量處有期徒刑5年。又因其於偵查中自白犯罪,且符合證人保護法減刑事由,請依法遞減至有期徒刑1年3月,併宣告緩刑2年。八、被告端木O:審酌被告端木O執業會計師達23年,竟虛偽登載且出具不實查核報告,違背會計師專業操守、戕害政治獻金公眾監督機制,推諉犯行,犯後態度不佳,請量處有期徒刑1年。 九、其餘被告吳O民、李O娟、張O澄等3人,請求法院量處適當之刑。伍、其他一、 本案偵查過程,發現被告柯O哲、彭O聲涉有貪污治罪條例第6條之1第1項財產來源不明罪嫌,另案偵辦。二、 有關政治獻金募款過程,以折扣碼分潤是否涉及不法,另案偵辦。三、 被告柯O哲前遭告發於市長任內之其他案件,持續偵辦中。四、 逃亡境外之被告許O瑜,業經本署於113年10月25日發布通緝,並函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廢止註銷其護照。又本署函請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移民署及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協助,期能透過駐外館處之法務、移民及警務秘書等與駐地執法機關合作,循行政遣返模式,儘速將被告許O瑜遣送回國偵辦。另本署同時透過司法互助途徑,請求他國協助遣返被告許O瑜。五、 本案偵辦過程中,疑有違反偵查不公開情事,本署於113年9月9日主動簽分他案偵辦,並陸續傳喚相關撰稿記者到案說明,及採取適當偵查作為,此部分將持續偵辦。未來如發現有人員涉及不法,必依法嚴予究責。
快訊/北檢今偵結起訴9人 朱亞虎、陳俊源獲緩起訴
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嫌京華城20%容積率弊案及木可公關公司政治獻金侵佔案,遭台北地檢署羈押禁見,自9月5日至今已113天,而全案26日偵結,北檢10時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偵察結果,柯文哲則三罪起訴求刑26.8年,而鼎越開發董事長朱亞虎、威京集團法務經理陳俊源獲緩起訴處分2年,確定處分後將於3個月內分別繳付國庫新台幣330萬、120萬元。
台南燒烤攤老闆報警稱62kg「50元硬幣」被偷光 警方追查發現:女朋友幹的
台南市新化區近日發生竊案,一名60多歲烤肉攤商,上週一(16日)發現花了半年存在備貨倉庫的50元硬幣共31萬元、千元紙鈔共10萬元,及1條黃金項鍊不翼而飛,立刻報警。警方成立專案小組追查,發現與烤肉攤商交往的44歲武姓越籍女友涉嫌重大,且案發後就出國。警方待武女24日返台時,立即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住處找到硬幣、現金與黃金項鍊,警方偵訊後依竊盜罪嫌將她函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據了解,受害烤肉攤商平時在台南市新化區中正路的傳統市場擺攤為生,並利用市場鄰近的1間磚造平房做為備貨倉庫。攤商若生意繁忙、懶得回家,偶而也會睡在倉庫。攤商指出,自己為了存錢,每天把50元硬幣或千元紙鈔丟進大桶的礦泉水空桶裡,存滿了就抽空拿到銀行寄存,一桶硬幣可以達7、8萬元。然而,當他上週一到倉庫載貨要出攤做生意時,卻發現倉庫內電燈開著,大門也敞開,進屋察看後發現,存放在辦公桌下的存錢筒、分散在屋內各住的錢袋以及一條懸掛玉珮的金項鍊已經不翼而飛,嚇得連忙報警。該名攤商還指出,由於自己已長達半年未去銀行存錢,保守估計遭竊現金有50元硬幣約31萬元、現今紙鈔約10萬元。台南警方則認為,失竊倉庫地處偏僻,屋齡老舊,但屋內遭竊卻又未被翻箱倒櫃,且竊賊還有心情開燈作案,明顯從容不迫,因此研判可能是熟知攤商生活作息的熟人,或有生意往來的對象所為;因此除調閱現場道路監視器畫面,同時全面清查攤商周遭的人際關係。失竊倉庫地處偏僻,屋齡老舊。(圖/翻攝畫面)由於傳統市場的其他商家透露,被害攤商離婚後,與一名44歲武姓越籍女子過從甚密,警方循線追查發現,案發當時武女曾騎機車出現在被貨倉庫附近,且案發後隨即出國,疑似涉嫌重大。警方第一時間未打草驚蛇,但待武女24日返台後,漏夜請她到案說明。武女到案後坦承行竊,警方則在她的住處起出失竊的硬幣、紙鈔與金項鍊。不過根據警方清查發現,尋獲的50枚硬幣只有2200枚共11萬元,與攤商報失金額相差20萬元,差異巨大。對此,武女強調她用機車將硬幣載回來後就全數倒在塑膠箱中,沒有再動過,主張應該是攤商搞不清楚自己究竟存了多少硬幣,因此估算失準。而被害攤商得知竊嫌為自己女友,且竊盜為公訴罪、無法撤回後十分後悔,也怪女友沒有向他坦白「否則不會報警」。警方則安慰攤商,因全案金額未達50萬元重大竊案程度,若真的願意原諒女友,可當庭向檢察官求情,或許可獲緩起訴或易科罰金處分。
捕魚撈到「274公分下顎骨」賣66萬!一查竟是保育類 2男慘了
今年4月間有民眾在網路社群媒體刊登訊息,打算以66萬元販售保育類鯨魚下顎骨。海委會海巡署台中查緝隊獲報,循線至高雄興達漁港附近一處貨櫃,查獲一級保育類物種大村鯨的下顎骨2支,全案移送地檢署偵辦。台中地檢署偵結,處分陳姓船長、許姓男子緩起訴1年,各須向公庫支付新台幣2萬元及3萬元。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表示,陳姓船長於民國111年9月間,在台中外海進行拖網漁作過程中,撈獲一副鯨魚下顎骨,後續由許男協助在網路社群媒體刊登販售訊息,以新台幣66萬出售鯨魚下顎骨,今年4月遭民眾發現檢舉。海巡署偵防分署台中查緝隊獲報後,會同高雄市政府海洋局及海保署台南保育站等單位組成專案小組調查,於今年5月28日在高雄市茄萣區興達漁港靠民權路側港區內貨櫃查獲2支鯨魚下顎骨,經量測長度約274公分。海保署事後委託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鑑定,確認查獲物為海委會公告一級保育類物種大村鯨下顎骨。雖然尚未賣出就遭查獲,但陳、許2人販售行為已觸法,經台中地檢署偵結,2人均遭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予以緩起訴1年處分,同時陳男應向公庫支付2萬元、許男應支付3萬元。海保署指出,大村鯨(學名:Balaenoptera omurai)屬鬚鯨科,為中型鯨,上頷背中央有一條明顯縱脊,背鰭為直立鐮刀型,位在身體後三分之二處,胸鰭斜後上方常見有火焰型條紋延伸至下背區,下頷與喉部顏色左右不對稱,左為深色、右為淺色。由於大村鯨在92年才被命名描述,缺乏全球族群數量科學數據,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IUCN)瀕危等級列為DD(數據缺乏)。目前已知分佈點位在印度到太平洋區熱帶至暖溫帶海域,因此過去也被稱為熱帶鬚鯨,在台灣東部、西部有少數擱淺紀錄,花蓮海域曾有數筆賞鯨船目擊紀錄。海保署呼籲,依台灣現行法規,所有鯨豚均屬保育類動物且受野生動物保育法保護,民眾若發現違法情形,可提供照片、影片或相關事證,向地方保育主管機關或撥打海巡署「118」專線檢舉。
神隱8個月!孟耿如無預警「PO這張圖」更新近況 千人朝聖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多部未成年影片,遭判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他的老婆孟耿如神隱8個月,今(12日)無預警發文,吸引千人按讚。檢警去年展開搜索時,自黃子佼的硬碟中發現其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認罪後,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繳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怒火。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台北地檢署之後將全案提起公訴。法官說明,黃子佼持有性影像之兒童或少年人數共35名,且其持有兒童或少年之性影像檔案數量共2259個,該持有行為,顯然同時促使兒童或少年性剝削製品之供需關係存續,提高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危險性,其犯罪行為客觀上無情堪憫恕,亦無宣告法定最低刑度過重之情形,無依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必要。孟耿如PO出一幅畫。(圖/翻攝自臉書/孟耿如)法官認為,黃子佼雖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然考量黃子佼持有之兒童及少年性影像數量非微,對於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第1條保護兒童及少年之身心健全發展、第39條1項為防免兒童及少年成為性剝削對象之立法意旨危害重大,迄未與告訴人、被害人等達成和解,復黃子佼於本院歷次準備程序、審理中仍否認犯行,難認有悔改之意,經本院斟酌上情及全案情節後,認本案並無暫不執行被告刑罰為適當之情事,爰不予宣告緩刑。時隔9天,孟耿如今(12日)無預警發文,沒有寫下任何字,只PO出一張畫。不少人看完後,紛紛留言「為母則強」、「一切都會過去的」、「人生就是如此酸甜苦辣」、「心中的衝擊,力道很大,木雕創作會更柔和」、「好久不見,一切安好」。
黃子佼持不雅片遭判刑8個月 昔日搭檔卜學亮發聲了
藝人黃子佼涉嫌透過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並持有多未成年性影像,他原認罪獲緩起訴但被撤銷,2024年7月首度開庭審理時主張檢方證據不足,試圖免責,最後被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且因「難認有悔改之意」、不可緩刑。今(10日)黃子佼昔日搭檔卜學亮和姚元浩、郭泓志一同出席新節目《全明星出發吧!》上檔記者會。卜學亮被問黃子佼判刑一事,他低調回應沒有看到相關新聞,也不想打擾對方,更直言:「不再為這個事情發表什麼。」黃子佼涉嫌透過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並持有多未成年性影像,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8月、併科10萬、不可緩刑。(圖/趙文彬攝)據台北地方法院公布新聞資料指出,法官審酌黃子佼是因一己私慾,自2014年2月12日起,註冊加入「創意私房」論壇成為會員,並從論壇陸續購買兒童及少年性影像而持有數量達2259個,經查性影像的兒少人數為35人,數量不算少。《時報周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冒用已逝家人身障停車證 需繳國庫3萬
基隆市1名郭姓女子10年前為身心障礙家人申辦身障停車識別證,但郭女竟在家人過世後,還持續懸掛識別證藉此免繳停車費長達2年多,遭市府發現告發,總計少繳1萬餘元停車費。經檢察官偵查後,認定郭女行為涉犯詐欺罪,但因郭女認罪並已繳回不法利益,故處以緩起訴,緩刑1年,但郭女須付公庫3萬元。據了解,郭女家人是身心障礙者,具備申辦身心障礙停車位識別證資格,透過識別證可享有公有停車位免繳停車費優惠,而郭女自2014年10月6日向基隆市安樂區公所申辦身心障礙停車位識別證後,有效日期至2019年4月15日為止。未料,郭女家人於2016年7月18日死亡,依規定郭女應將身障停車位識別證繳回,但她卻未繳交,還讓不知詳情的家人持續駕駛懸掛識別證的車輛,誤導停車位收費人員不開單,藉此免除停車費,意圖獲取不法利益。基市交通處查明郭女犯行後,統計至2019年4月12日為止,郭女合計獲取應繳納停車費的不法利益達1萬130元,並依此向基隆地檢署告發詐欺罪。檢察官於偵訊時,郭女坦承市府告發內容,檢方並檢視市府函附使用失效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及停車照片資料比對,認定郭女涉犯刑法詐欺得利罪。但檢察官認為郭女坦承犯行且犯後態度良好,並已繳回應繳納停車費,歷經偵查程序教訓,郭女當知所警惕,若給予機會改過,更符現今寬嚴並濟,鼓勵改過自新的刑事政策。
黃子佼持48部未成年性影像!悲稱「未來一片黯淡」 一審判決出爐
藝人黃子佼日前持有7部未成年影片,遭台北地檢署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黃子佼原先認罪,而後又在法庭上改口否認犯罪。台北地院今(3日)宣判,判黃子佼8個月有期徒刑,併科罰金10萬元,可上訴。檢警原先以為黃子佼持有7部未成年女子性影像,進一步清查卻發現更多被害人,發現至少持有48名未成年女子性影像。第5度出庭時,黃子佼當庭表示「我的未來一片黯淡」;針對其中一名被害人求償100多萬元,據了解,黃子佼堅稱「影片不是我拍的」。回顧案情,檢警去年展開搜索時,自黃子佼的硬碟中發現其加入網路偷拍論壇「創意私房」,並持有7部未成年少女不雅片。黃子佼認罪後,北檢給予緩起訴處分,條件是需繳庫120萬元並寫1200字悔過書。消息曝光後,引發外界怒火。高檢署認為,北檢偵查未完備,將本案發回北檢,命令續行偵查,台北地檢署之後將全案提起公訴。針對持有未成年影片,黃子佼經紀公司「大鵬傳鵬」當時委由律師回應,檢方查扣存有偷拍論壇「創意私房」購買的不雅片硬碟,最後僅認定其中7部影片有未成年少女,絕無「大戶」、「上百部」;聲明中還提到,「到2023年7月8日還在購買」是惡意誤導。聲明強調,黃子佼是在「持有兒少性影像者」課予刑事處罰的修法前下載前述影片,但因黃子佼持有行為持續到2024年,因此「黃子佼先生才接受緩起訴處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北市府駐警性騷案!「吹哨者」稱遭算帳記過辭退 公園處回應了
台北市工務局公園路燈工程管理處(簡稱公園處)去年爆發駐衛警性騷擾女職員事件,吹哨者揭發此案後,表示自己遭到上司刁難、霸凌,甚至是記過免職。公園處也對此作出回應。台北市公園處一名男性駐衛警遭爆涉性騷擾6名女性同仁,時間長達5年,但受害者與上級反映後卻遭職場霸凌,甚至被反鎖在辦公室。事件曝光後也引起外界關注,台北市府公布調查結果,駐衛警記兩大過免職;公園處長黃淑如因督導不周影響機關聲譽,將依市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獎懲標準懲處。然而根據《三立新聞網》的報導,如今吹哨者卻表示,在案件曝光後,她遭到長官「羅織罪名」,包括記過與免職處分,且整個過程充滿職場霸凌與不公對待,「同事們聯合替我作證,證明我沒有曠職,卻遭長官漠視。」她提到,因揭露性騷擾事件,自己及其他敢於發聲的同事均成為霸凌對象,「長官威脅我們,說再怎麼樣就讓我們丟工作,這根本是在逼我們閉嘴。」不過對於吹哨者的指控,公園處發表聲明,強調該員工在擔任駐衛警隊員期間,假冒某議員辦公室主任身分,試圖干預性騷擾案件調查與人事任用,並涉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此案經政風處調查後,移送地檢署偵辦。今年9月16日地檢署認定事證成立,裁定緩起訴處分。公園處據此召開考績會,決議對該員記兩大過,並予以免職。公園處強調,案件全程依法辦理,並否認有職場霸凌行為,表示內部調查小組曾對申訴進行調查,結論為「不成立」。針對公園處指控,吹哨者堅稱自己未曾假冒身分,聲稱當初自稱「陳主任」是為協助揭發性騷案。她不滿地表示,公園處扭曲事實,並準備透過司法程序上訴捍衛自身權益。公園處則指控,該員在聯繫工務局過程中,要求內部資料,暗示應調升為駐衛警隊長,涉嫌施壓干預調查。案件目前仍在司法程序中,雙方各執一詞。
PEETA葛格捲「麻」煩!親吐「被人栽贓」心聲:慶幸還活著 曝未來動向
知名健身網紅Peeta葛格(本名黎育欽)在YouTube上擁有76萬粉絲,不過日前工作室被搜出1包大麻菸草、含大麻成分的電子菸。北檢針對持有大麻電子菸部分,予以緩起訴一年處分,須支付公庫15萬元。Peeta葛格昨(29日)宣布復出,坦言之前那段時間真的非常痛苦。Peeta葛格在Threads表示,3月中的事件,再加上外面一些不實的謠言,讓他辛苦打拼7年的事業跟形象在一周內全毀,這個痛是從心理到身理都可以感受到的痛,「我大概連續一個月都在拉肚子,而且一直到現在都還是覺得好累,因為我真的只想要回到好好健身、拍片、衝事業的生活,不想要有這麼多雜事需要煩惱。」Peeta葛格直言,但這也許就是被逼著成長的過程,該慶幸的是自己還活著,沒有因為後空翻摔一個就癱瘓,身邊還是有很多家人、朋友、跟工作夥伴的陪伴,在活動上也遇到許多熱情的粉絲們,讓他可以度過今年的低潮。Peeta葛格有感而發地說,「總之,感謝在這段期間持續支持我的各位,我會努力把自己顧好,往下個階段前進,持續在健身產業打拼。」PEETA葛格也在新片強調,自己沒有持有大麻、吸食大麻,是被有心人士栽贓,「雖然最後能夠證明我沒有吸食,但是也沒能夠查出是誰栽贓我的。」儘管這段時間非常痛苦,PEETA葛格說,「當你被蛇咬的時候,你不應該去找蛇報仇,應該是要前往醫院,遠離這個危險的地方。」
PEETA葛格涉毒案結果出爐 上鎖倉庫找到大麻電子菸繳庫15萬元換緩起訴
知名健身網紅「PEETA葛格」(黎育欽),3月間因涉嫌持有大麻而遭檢警搜索,警方在其外套內查扣大麻菸草,倉庫內還發現含大麻成分的電子菸,但菸草上未採獲其指紋而予以不起訴,電子菸則被認定是他所有,判處繳國庫15萬元換1年緩起訴處分。警方3月15日接獲線報,得知PEETA葛格疑似持有大麻,隨即組成專案小組,經過多日跟監、埋伏,當天兵分多路,到PEETA葛格的健身房、家中、倉庫等處展開搜索,結果在辦公室的外套口袋裡和倉庫內查獲大麻。PEETA葛格則否認持毒,強調自己是遭人陷害,其尿液採驗報告後呈陰性,北檢先是針對施用部分處以不起訴,此外後發現該盒菸草上驗不出DNA或指紋,無法判定持有人身分,且他的外套是掛在員工休息室,的確有多人進出,因而不起訴。但其倉庫查獲的電子煙中含少量大麻成分,其上有踩到PEETA葛格指紋,且是從他上鎖的個人倉庫內找到,檢察官認定是他所有,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條件則是支付國庫15萬元。
大麻電子菸驗出指紋!Peeta葛格獲緩起訴 需支付公庫15萬
知名健身網紅Peeta葛格(本名黎育欽),在YouTube上擁有76萬訂閱粉絲。然而今年3月15日他因警方在其工作室內查獲9.86公克的二級毒品大麻,引發外界關注。不過Peeta葛格尿液檢測結果呈陰性,且外套內大麻菸草包裝未採得指紋,台北地檢署近日依持有二級毒品罪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庫15萬元。據了解,Peeta葛格今年3月即遭警方調查涉嫌持有毒品。警方接獲線報後成立專案小組,經多日埋伏和跟監,3月15日兵分多路,搜索其健身房、住所與倉庫等地,最終在辦公室的外套口袋內查獲大麻。不過面對指控,Peeta葛格當場否認,聲稱「不知道誰放的」,並指出外套懸掛於工作室的員工休息室,出入人員眾多。他也在當天傍晚被移送台北地檢署,經複訊後以5萬元交保,檢方同時對其9名工作室員工進行尿液檢測。不過檢察官調查發現,外套口袋內的大麻菸草包裝未能採得DNA或指紋,無法確認持有人,因此針對施用毒品部分處分不起訴。但在Peeta葛格上鎖的個人倉庫內,搜出一支含有少量大麻成分的電子煙,並在該物品上採得他的指紋。檢方認定該電子煙屬於他所有,因而裁定緩起訴處分。台北地檢署也20日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給予PEETA葛格緩起訴,緩起訴一年,條件是繳納15萬元。◎吸毒有害健康,毒品危害防制中心諮詢專線:0800-770-885
反毒策略奏效 政院未來4年再投150億加強緝毒、識毒工作
「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二期自106年及110年開始實施,毒品查稽總量上升、國人平均施用毒品人數大幅下降,達到相當成效。行政院長卓榮泰14日表示,第三期行動綱領自114年度至117年度執行,將再投入150億元,以阻絕供需、減少毒害、穩定復歸、抑制再犯為四大目標,持續推動反毒工作。 法務部針對「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114-117年)」政策實施方向,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報告。法務部指出,根據 《2024 年世界毒品報告》全球吸毒人數 10 年間增長20%,反觀國內,「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一期及第二期統合部會力量打擊毒品,施用毒品人口數及新生人口數逐年下降。 法務部表示,過去八年,「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執行成效,已逐步擴充查緝、檢驗、醫療、戒癮機構、專業人力、社區支援系統等資源;因應 毒品成癮者兼具罪犯與病患之性質,具有成癮高復發、高再犯情形,綱領第三期聚焦毒品施用者減害、復歸及再犯議題,調整反毒資源配 置,強化公私協力與全民參與之力道,有效減少阻礙毒品成癮者復歸 之因子,逐步達到抑制毒品再犯之目標。 在未來,「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第三期重點工作在緝毒層面,持續強化查緝力道,同時因應毒品交易虛擬化、網路化及國際化,統合緝毒機關偵查量能,以科技查緝為手段,強化國際合作交流、情資共享及數據整合。毒品檢驗將持續管控先驅化學品工業原料、防止關注化學物質非法運作、完備新興毒品標準品、強化監控民間檢驗機構能力。針對戒毒層面,法務部說明,將以深耕處遇資源、強化轉銜機制為目標,透過提升緩起訴處分與處遇質量、提升藥癮醫療與社區復健質量、推動警檢即早轉介之貫穿式保護及整合獄政與社區落實出監轉銜等機制,協助成癮者復歸,並因應特殊族群需求,發展女性與兒少藥癮者處遇服務。法務部表示,未來將持續強化防制新興毒品及大麻宣導作為、建構友善接納環境與兒少防護網絡為工作重點,以強化分眾、分級識毒宣導、推動友善接納環境、綿密毒品清 查及通報網絡、完備在學個案輔導及服務網絡、強化涉毒兒少防護網絡家庭支持服務等措施建構拒毒環境及保護兒少身心安全。
台北男領養3小貓「竟泡熱水活活燙死」 1理由獲緩起訴
台北一名施姓男子去年在網路上領養3隻小貓,沒想到不好好照顧,竟把貓放進熱水活活燙死,動物之家火化時發現有異送辦。台北地檢署認定他違反動保法,但考量認罪、無前科,予以緩起訴2年,另外需支付公庫10萬元,經高檢署駁回全案確定。檢方指出,施男2023年7月29日下午4時許,在Wepet寵物資訊平台領養3隻小貓,豈料才領養1天,隔天上午就在萬華區住處內,將水桶裝滿熱水,再將小貓放進去並蓋上水桶蓋,導致3隻小貓傷重死亡。事後施男將小貓送到台北動物之家火化,動保處人員根據小貓遺體判斷是遭人虐死,懷疑施男涉有重嫌,將他依違反動物保護法移送法辦。檢方調查後,發現施男有精神疾病,行為確實違反《動物保護法》,涉犯第25條之罪,審酌他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犯後已坦承犯行,深表悔悟,犯後態度良好,歷此司法偵查程序應有所警惕,給予緩起訴處分,期間2年,須支付公庫10萬元。檢察官同時依職權送再議,台高檢署認為全案調查完備予以駁回,全案確定。事實上,虐貓事件頻傳,台南市本月4日發生流浪貓被疑是老虎鉗的硬物夾住腳,3隻腳都被夾斷,行徑極其殘忍。警方接獲報案後已展開調查,並通知動保處處理,現正調閱周邊監視器,逐一過濾可疑人士以釐清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