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
」 詐騙 詐騙集團 車手 殺人 大陸母親亡故急需用錢!善心女店員遭騙「1500元喪葬費」 台南男扯謊下場曝
為了騙錢不擇手段!台南一名陳姓男子因缺錢花用,竟跑到藥局向一名女店員謊稱「母親亡故」急需用錢,心善的女店員不疑有他,立刻掏出1500元借給陳男,女店員事後驚覺上當受騙,憤而報警處理。經台南地方法院審理,依違反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判處陳男2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根據判決書指出,該案發生於去(2023)年12月1日凌晨2時許,當時陳男騎乘妹妹的機車外出後,隨即前往台南某藥局行騙,他向當晚值班的凃姓女店員謊稱,母親逝世後遺體存放在殯儀館,急需一筆費用處理喪葬事宜。凃姓女店員見對方有難,於是便好心出借1500元,陳男還立字據、署名為憑並留下手機號碼,怎料陳男事後卻避不見面,凃姓女店員撥打其手機後發現,電話號碼不但是空號,就連名字也是偽造的,這才驚覺自己遭到詐騙,氣憤向警方報案。台南地方法院審理,考量曾有肇事逃逸前科的陳男已坦承犯行,犯罪所得1500元也已歸回給被害人,因此最終依違反刑法第210條《偽造私文書》判處陳男2個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6萬元,全案可上訴。
萬華爆行車糾紛!35歲男不滿被擋道 持刀砍騎士逃逸後又投案
台北市萬華區昨(26)日凌晨發生砍人案!35歲李姓男子駕駛一輛休旅車,從巷弄出來要右轉和平西路時,不滿坐在電動車上的45歲李姓騎士擋道,拿出折疊刀攻擊對方,所幸騎士送醫後無生命危險,兇嫌駕車逃逸,隨後又到萬華分局投案。全案將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北地檢署偵辦。警方26日凌晨獲報,和平西路三段89巷內有名男子身負刀傷,到場時發現兇嫌已逃逸,騎士左手腕及左胸各有一處刀傷,意識清楚,警方將他送往馬偕醫院救治,所幸並無大礙。警方調閱監視器與詢問目擊證人得知,當時被害人坐在電動車上,在巷弄轉角與朋友聊天,休旅車轉彎時被擋住過不去,駕駛要求被害人移車,接著發生口角衝突,兇嫌下一秒竟掏出折疊刀憤而行兇。雖然兇嫌當場駕車逃逸,隨後又自知難逃法網,自行攜帶犯案用的折疊刀向萬華分局投案,全案依殺人未遂罪移送台北地方檢察署偵辦。兇嫌攜帶折疊刀投案。(圖/翻攝記者爆料網)
雲林狼師1/專挑弱勢小學女生電腦教室性侵 午休時間成受害人噩夢
雲林縣水林鄉民風純樸、環境清幽,但因缺少工作機會而導致人口外流、老化嚴重,曾被評為「最邊緣鄉鎮」,當地學童多出身弱勢,當地某國小陳姓教師看準弱勢學童「好欺負」,約20年前多次將當時的女學生恩恩(化名)在午休期間帶進電腦教室性侵猥褻,恩恩畢業後他又將魔爪伸向其他女學生,恩恩今年發現還有其他受害人,鼓起勇氣提出告訴,希望能揭開狼師真面目。「午休時間就是一個地獄,不知道會不會有人在背後點我,要我跟他進電腦教室。」恩恩說,她約20年前在該所國小就讀,小學五、六年級進入陳男班級,原以為是快樂國小生活的最後2年,卻成為終生揮之不去的夢魘。恩恩提到,陳男在外營造認真教學、關心學生的形象,卻在開學後沒多久就「盯上她」,起初是午休時間要她到辦公室幫忙批改作業,趁著四下無人時開始碰觸她的身體,發現她不敢反抗後,行徑更加囂張。「他會把我帶進電腦教室,把窗簾拉起來,手就伸進我的衣服裡。」恩恩痛苦回憶,表示陳男會將自己抱到他的腿上,用手侵入她的隱私部位和生殖器,自己當下對於性事仍懵懂無知,直覺感到不舒服而試圖反抗,最終仍會被他以師長權威逼迫,在求助無門下也不敢告知父母。「他會說很多噁心的話,說他是喜歡我的,說要帶我買內衣。」恩恩表示,陳男以「喜歡」來包裝自己的噁心行為,總是邊猥褻邊聲稱自己在檢查她的發育狀況,還曾送一些當時流行的小文具給她當禮物,而這些禮物她碰都沒碰,畢業時通通放回陳男桌上。陳男在水林某國小任職多年,表面形象認真負責、照顧學生,私下卻侵犯猥褻多位女學生。(圖/讀者提供)陳男的噁心行為讓年幼的恩恩對上學開始牴觸且害怕,曾多次裝病試圖逃課,恩恩母親不知其中緣由,以為孩子是單純偷懶還對她一陣打罵,她則在畢業後就遠遠逃離該所學校,連同學會或「挖出時光寶盒」等活動都沒有參加,本該純真的童年毀於狼師之手。這段創傷也折磨恩恩多年,她有很長一段時間不習慣任何的肢體行為,即使是輕輕地被拍肩、拉手也會下意識的閃躲,她長大之後才意識到自己的遭遇是如此可怕,如今時隔多年,她擔心自己沒有證據,更害怕若真的提告,家人在當地將遭受異樣眼光而選擇隱忍,直到聽聞同族小妹妹即將進入同所國小,她才想起昔日噩夢。恩恩搜尋後發現陳男還在同所學校任教,且在她之後還有其他被害人,她在忍無可忍之下傳訊陳男,要求他離開學校,陳男起初賣慘求饒,後又以死相逼,如今才帶著退休金離開學校。「就想要他離開教育界,任何補教單位都不能去。」恩恩說,她和另名被害人已經提告,並向校方提出校園性平事件檢舉,希望能讓狼師得到該有的懲罰,別再有無辜孩子受到傷害。校方表示,全案已進入性平調查階段,相關細節不便透露,而陳男是退休離校,但因年紀尚未到月退資格而還沒領到退休金,後續則會依相關規定處理。記者致電陳男,他在聽完問題後,僅回應「不好意思」便掛斷電話。
八成財損打水漂 藍委曝詐騙單月駭人金額
國民黨立委張智倫26日表示,2024年光10月一個月,詐騙案認列財損就比2023年全年多了新台幣32億元,「簡直愈打愈詐」。張智倫與國民黨立委吳宗憲、林沛祥、葛如鈞26日召開「公私協力打擊詐騙」公聽會,聯袂要求政府加強監管虛擬貨幣、第三方支付與網路廣告,希望透過公私協力強化打詐。張智倫說,台灣詐騙猖獗已是沉痾,根據內政部與警政署推出「打詐儀錶板」顯示,光是2024年10月受理詐騙案件1.8萬件,遭詐財損高達120.6億元,比2023年一整年多出32億元,實在令人搖頭。張智倫指出,2025年度打詐預算達73.4億元,更是2024年度的4.8倍,本屆立法院第一會期「打詐四法」已三讀通過,相關子法如今還沒個下文,政府單位必須說明清楚。吳宗憲則直言,人民最在乎「錢要不要得回來」,可惜從2022年起統計,有8成以上損失「都要不回來」。他批評,多數不法所得從外國虛擬貨幣公司把錢洗出來,而政府並沒有掌握任何一間外國虛擬貨幣公司,錢只要洗出去,「根本追不回來」。吳宗憲指出,行政院打擊詐欺指揮中心宣稱,2023年6月到2024年10月,透過調解、和解將返還被害人金額已超過24億,但受害人「真的已經拿到24億了嗎?」他直言,實務上和解後第一期、第二期付完,不少犯罪者後面就不付了,因此這24億有灌水嫌疑,要求內政部一個月內提供有關詐騙案實際清償數額並統計執行率。林沛祥引述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保羅克魯曼(Paul Robin Krugman)名言:「不計社會成本的話,搶劫是最符合經濟效益的經濟活動」,而詐騙嚴格來說也是另一種型態的搶劫,且產值高達千億,實在令人毛骨悚然。具備虛擬貨幣專業的葛如鈞則指出,台灣有超過7成虛擬貨幣用戶,透過境外交易所使用加密貨幣,儘管境外交易所不排斥落地生根,甚至也有一家交易所完整提出申請,但超過一段時間政府都放在那,未核定通過也未通知補件,不置可否的態度更凸顯政府尚須優化交易所落地程序,提升納管率以健全虛擬貨幣交易市場進而打詐。
NONO強制猥褻獲「不起訴」 高檢署發回士檢續查
藝人陳宣裕(NONO)被多人指控涉及性侵及性騷擾案件,其中被控強制猥褻罪獲不起訴,但高檢署認為偵查有疑義,將案件發回台北地檢署續查。北檢後來將案件移交士林地檢署,士檢調查後仍認為罪嫌不足,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然而被害女子對此裁定不滿,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核後認定偵查仍有未盡之處,再次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據了解,NONO被指控利用其藝人身份,於2008年至2013年間,以工作邀約、錄影結束搭車、共進宵夜等為由,引誘不知情的被害人與其獨處,涉嫌強制性交、強制性交未遂及強制猥褻等行為。多名被害女子指控,事件地點包括住處、飯店及車內,涉及時間橫跨多年。一名受害女網紅也在社交平台上發文揭露遭NONO性騷擾,同時另一名女網紅「小紅老師」也公開自身遭NONO侵犯的經歷,並偕同其他9名被害人提告,案件最終分別由台北地檢署及士林地檢署負責偵辦。士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7名被害女子中有6人受害,遂依強制性交等罪名將NONO起訴。不過針對另有2名女子指控的強制猥褻罪嫌,士檢認為證據不足,因此予以不起訴處分。該部分因無人聲請再議,現已確定不起訴。此外,台北地檢署針對3名被害女子的指控,亦認定罪嫌不足,裁定不起訴。然而其中2名女子不服,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在審核後,將案件發回北檢續查,北檢則移轉士檢偵辦。士檢再次認定證據不足,仍對NONO作出不起訴處分。針對士檢的不起訴處分,被害女子認為理由存在缺漏,再度向高檢署聲請再議。高檢署審查後指出,檢察官偵查程序尚有不足之處,決定再度將案件發回士檢續查。
人妻遭長期家暴…「連續挨打2小時」崩潰弒夫 法院輕判5年徒刑
大陸1名趙姓女子長期遭劉姓丈夫家暴,不僅常年渾身帶傷,甚至多次臥床不起。劉男除了以趙女家人生命為威脅,不許女方提出離婚,甚至謾罵、毆打自己的父母及子女,讓趙女忍無可忍,最終遭妻子殺害。大陸最高法院考量,被告長期遭受家庭暴力,身心嚴重受損,不堪忍受憤而傷害施暴者,最終輕判5年徒刑。相關判決指出,被告人趙女與被害人劉男(歿年39歲)結婚10餘年,婚後育有2名子女,均未成年。近年來,劉男經常酒後無故對趙女進行謾罵、毆打,致女方常年渾身帶傷,並多次臥床不起;劉男還以趙女家人生命相威脅,不許對方提出離婚,亦時常謾罵、毆打自己的父母、子女。去年3月20日深夜,劉男酒後又無端用拳腳毆打趙女,並拽住妻子頭髮將其頭部撞在炕沿、櫃角、暖氣等處,致其面部腫脹、耳部流血。持續毆打近2個小時後,劉男上床睡覺,並要求趙女為其按摩腿腳;女方回想起自己常年遭受劉男家暴,丈夫還毆打老人、子女,遂產生殺人想法。次日零時許,趙女趁劉男熟睡,持家中1把尖刀捅刺對方胸部,隨後跑到姨婆家中躲藏。凌晨2時許,趙女返家發現劉男已死亡,主動撥打110報警電話投案,到案後如實供述犯罪。經鑑定,劉男因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趙女面部外傷評定為輕傷二級。死者父母、子女均對趙女表示諒解。法院認為,被告剝奪他人生命,其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罪,考量被害人在婚姻生活中長期對女方實施家暴,案發當晚又無故毆打被告長達近2小時,作為長期施暴人在案件起因上具有明顯過錯。法官審酌,趙女因不堪忍受長期家暴,在激憤、恐懼狀態下,採取極端手段將劉男殺害,且僅捅刺1刀,犯罪情節並非特別惡劣,結合趙女作案後主動投案,如實供述全部犯罪事實,系自首,並認罪認罰,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等情節,依法從輕處罰,最終依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行車糾紛毒蟲亮玩具槍耍狠 警查扣海洛因當場送辦
新北市八里區龍米路一段25日6時許發生行車糾紛,警方獲報前述地點有行車糾紛,到場後當事人已離去,調閱監視器後於1小時內查緝犯嫌到案,搜出玩具槍及毒品海洛因,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地檢署偵辦。蘆洲警分局獲報後立即調閱周遭監視器鎖定涉案車輛,調派龍源所、成州所警力啟動攔截圍捕機制,於龍米路一段65巷口攔獲車輛,逮到57歲鄭男及57歲張男。警方於車門查獲玩具手槍一支,中央扶手處起獲海洛因殘渣袋3包、注射針筒2支,張男身上則是查獲海洛因3包,當場將兩人帶回訊問。行車糾紛被害人提出恐嚇告訴,警方訊後依恐嚇、毒品罪移送士林地檢偵辦。
保障勞工、公務員權益 立委籲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
近期因勞動部勞發署同仁輕生案件,勞動部第一時間又以包庇的態度意圖掩蓋,凸顯台灣在職場霸凌防範上的規範不足,立法委員郭國文、林月琴與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今(25日)舉行記者會,呼籲政府提出可以讓勞工、公務員皆適用的規範,來完善勞動環境。郭國文指出,不只日本有相關規範,韓國也有「職場反霸凌法」,以及美國、德國、法國等國家皆有相關規範,都比台灣於《職安法》當中模糊的定義還要更加完善。且不只勞發署案件,近年來地方政府公務員遭霸凌案件不斷傳出,郭國文希望台灣可以制定「職場霸凌防制法」,讓勞工與公務員都適用,來做更健全的保障。郭國文表示,日本在《勞動施策綜合推進法》當中明確規定職場霸凌的三大構成要件,包括:1. 以優越關係的舉止;2. 逾越業務上必要且相當之範圍;3. 導致有害於勞工的就業環境。雖說有「優越關係」的限制,但相關定義不局限於上屬對下屬,還包含下對上、同輩之間行為的約束,所謂的優越關係,包括對於業務熟悉程度或資源掌握,都是包括在其中。除此之外,厚生勞動省又發布了職場霸凌的六大類型,包括:1. 暴行、傷害等身體攻擊;2. 脅迫、毀損名譽、污辱等惡言精神攻擊;3. 隔離、排擠、忽視等阻絕人際關係;4. 強迫執行明顯不必要或不可能完成的過分要求;5. 欠缺業務合理性,要求執行與能力、經驗不相當的低階要求;6. 過度介入私領域與隱私。林月琴認為,如果要制定專法,那有三大主張應該落實:一、健全保護機制,政府機關要委託民間公正單位建立外部申訴機制;二、健全申訴機制,地方政府勞工局處要受理霸凌申訴案件;三、內部機制失靈,要由外部機制解決,建立內外兩條申訴管道。林月琴表示,霸凌就是違法行為,目前政府機關內部申訴管道功能不彰,人事總處要建立一條委託律師公會、民間司改會、或法扶基金會,由公正第三方組成的外部申訴機制,讓內外兩條申訴管道並行。除此之外,內部調查到司法訴訟都被害人都應該有委託代理人或輔助人參與程序的權利。林月琴強調,當民間企業勞工遭受職場霸凌,無論是勞動部或地方政府勞工局處,都缺乏介入機制。政府對於職場霸凌的態度一昧採取雇主自主管理,情況與性騷三法修正前,受害者求助無門的狀況一樣,當勞工面對權勢或集體霸凌,期待權勢者自行檢討是一件非常荒謬的事。政府面要比照勞資爭議的方法來面對職場霸凌,不能缺席,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公司,都要有外部申訴管道,不只能有效,更可以讓勞工選擇自己想要的申訴方式,這是林對修法的期待。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孫友聯指出,近期基層公務人員的犧牲,希望能夠讓社會對預防職場霸凌的重視。然而,目前無論是公務或私部門適用之相關法規,並無法積極落實職場霸凌預防與救濟的成效,政府應儘速檢視其缺失,包括《職安法》的翻修回應以更符合當前需求,以及必要時,透過制訂專法強化雇主責任,針對不同身份、不同態樣的職場霸凌防治進行更明確規範,讓所有受僱者都能免於遭受職場霸凌的恐懼。
美國男子報警「住家遭人闖入」 與歹徒扭打中遭警員連開6槍射殺
美國拉斯維加斯一名男子因為住家遭人闖入而撥打911報警,沒想最終卻被到場的警員連開6槍擊斃,男子15歲的女兒當時就在現場,目睹了父親被殺害的全過程。目前,涉案警員已被停職,但死者家屬要求立刻解僱及拘捕該名警員,而警方的法律團隊則宣稱警員僅是在履行職務,並無犯罪。據《BBC》報導,這起事件發生在11月12日,根據拉斯維加斯警方的說法,被害人布蘭登‧達姆(Brandon Durham)當日撥打電話報警,表示有2人在他家屋外開槍,並且試圖闖進來。在警方趕往現場的同時,調度中心又接到來自達姆鄰居的通報,表示他們看到有人破壞了達姆的汽車,並用磚塊砸開了前門,希望警方到場幫忙。警方趕抵現場後,在屋外發現車窗破損的汽車,同時發現房門遭破壞,又聽到屋內傳出驚叫聲,警員亞歷山大‧布克曼(Alexander Bookman)立刻踢開前門進入屋內。根據警方公布布克曼所攜帶的隨身微型攝影機記錄畫面,布克曼進屋後便將槍舉在身前戒備,並朝著傳出尖叫聲及撞擊聲的地方前進。當他通過一處L型走廊轉角,布克曼立刻發現一名衣著不整、只穿著四角褲的男性與另一名穿著帽T、只露出臉部的女性扭打在一起,2人看起來都是非裔,並且正試圖爭搶一把小刀。根據紀錄畫面,布克曼見狀立刻2度大喊「放下刀」,隨即開火擊中僅身著四角褲的男子。扭打中的2人隨即倒地,而布克曼又朝倒地的男性身上補了5槍,並高叫「把手舉起來。」該名男子身中6槍,當場斃命。不幸的是,這名被布克曼擊斃的男子,正是屋主達姆,他是一名房地產經紀人;而與他扭打的女子名叫亞歷亨德拉‧布德羅(Alejandra Boudreaux),據警方事後了解,2人有過戀愛關係。布德羅宣稱自己近期出現自殺傾向,之所以闖入男友家行竊,是因為「我希望被警方開槍打死」。目前,布德羅被關押在克拉克縣監獄,她將面臨4項包含持致命武器入室盜竊在內的指控,並將於11月25日出庭受審。而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宣指開槍的布克曼目前已被停職,警方內部正對這起事件進行調查有無疏失。達姆15歲的女兒當時也在屋內,並躲在附近的一個房間裡。她告訴媒體,自己對警方先殺死他再叫他「把手舉起來」,以及把父親當成是「疑犯」而不是「受害人」的作法感到厭惡不已。儘管達姆的家屬要求拉斯維加斯警方立刻解僱及拘捕布克曼,但拉斯維加斯警察保護協會(LVPPA)總法律顧問羅傑(David Roger)堅稱布克曼「沒有違法」。羅傑指出,在民事案件裡,個人疏忽是有問題的,但在刑事案件中,必須證明一個人具有犯罪企圖才能替他定罪,「雖然達姆先生的死是一場悲劇,但布克曼警官只是在履行他的職責,而非有意犯罪。」據CNN報導,在這起事件後,美國民眾對撥打911求助後報警人反遭員警射殺的事件引起關注。因為據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局助理警長柯倫(Dori Koren)坦承,這已經是該部門今年第8起涉及警方的致命槍擊事件。
老闆不是我!桃園工人踩破鐵皮浪板摔死 雇主「裝傻不認」下場曝光
桃園市2023年曾發生一起工安意外死亡事件,梁姓男子承攬平鎮區某處民宅鐵皮浪板更新工程後,聘請黃姓工人施作,未料梁男身為雇主,卻未在浪板上鋪設通道、護網等安全維護設施,導致黃男施工時踩破浪板,墜落3米地面,送醫急救後傷重不治。桃園地院審理時,梁姓男子一度否認是雇主,經檢警調查後才坦承犯行,法官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仍可上訴。據《ETtoday新聞雲》報導,桃園市梁姓男子於2023年3月9日承攬平鎮區關爺西路上某處民宅屋頂的鐵皮浪板更新工程,聘僱黃姓男子施作。檢警指出,梁姓男子明知雇主對於進入營繕工程工作場所作業人員,應提供安全帽,供其正確戴用施作;且雇主使勞工於屋頂從事作業時,應指派專人督導,並在施工現場規劃安全通道、架設適當強度之踏板,並於下方範圍裝設堅固格柵或安全網等防墜設施,以免引發危害。但梁男對相關規定全都付之闕如。當天上午11時許,黃姓工人在施工現場安裝新鐵皮浪板時,因屋頂無工作台,且站立於民宅之採光浪板上施作,導致採光浪板無法負荷重量而破裂,黃男自3公尺高之屋頂墜落地面,經送往聯新醫院急救,再轉至林口長庚醫院急救,仍於3月19傷重不治,案經檢察官相驗後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桃園地院審理時,被告梁姓男子一度否認為黃男之雇主,在檢方提供調查報告後才承認為被害人之雇主,並坦承犯行;法官審酌梁男之過失程度、所生損害、犯後終能坦承犯行,但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法官審結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梁男有期徒刑10月,本案仍可上訴。
警破獲詐騙車手集團 御用律師刺探案情、偽造委任狀遭法辦
刑事局南部打擊犯罪中心查緝假投資詐騙集團,循線逮捕16名成員,其中5人收押,但偵辦過程卻發現,成員委任的魏姓律師涉嫌以偽刻落網車手家屬印章,簽署不實委任狀,疑利用陪詢刺探案情。台南地檢署檢察官帶隊拘捕該名律師到案,依涉及偽造文書等罪嫌查辦,複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去年12月底,南部打擊犯罪中心與台南市警察局永康分局等單位接獲約10多名被害人報案,指遭假投資詐騙,統計損失總金額高達2000萬元,車手取贓款時都採面交方式,警方掌握情資,於今年1至9月間,分別在高雄、屏東、台南、花蓮等地,陸續緝捕15名車手到案。深入追查發現,背後是22歲朱姓男子以遠端遙控車手,從事面交取款及洗錢犯行,但他長期躲藏在柬埔寨,追捕不易,檢警趁今年中秋節朱嫌回台過節時,到他高雄市住處逮人,經檢察官複訊後,向台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檢警正循線溯源追查上游及資金流向。但偵辦過程卻發現,集團車手落網後,透過魏姓律師陪同偵訊,疑順道刺探案情,不僅如此,更涉嫌以偽刻當事人家屬印章,簽署不實委任狀,涉嫌偽造文書。經專案小組蒐證完畢後聲請拘票及搜索票獲准,日前由檢察官帶隊拘捕魏姓律師到案,搜索查扣294顆私章、13張鎖印行收據、手機、筆電及涉案偵查卷宗等證物,警詢後依涉犯《刑法》偽造文書、洩密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複訊後諭知40萬元交保。
人民保母成偷拍狼!受害女警批長官早知情 現代婦女基金會說話了
北市警局員警近日連環爆出,本因守護民眾安全隱私的人民保母,卻被發現不但是創意私房的會員之一,還在駐地女廁裝設針孔偷拍,女警和前來商借廁所的民眾都成受害者,被害人數甚多,而北市警局直到日前事件爆發後,才緊急下令要求所有外勤單位徹查反偷拍。對此,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同樣是發現國小老師是創意私房成員,北市教育局當即便下令,要求每2月必須定期偵測針、不定期抽檢與防護措施,反觀北市警局直到事件爆發後,才要求外勤單位進行徹查,更被痛批「長官早知情卻漠不關心」。現代婦女基金會表示,根據《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3條規定,雇主知悉性騷擾案件時,應採取立即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且無論被害人申訴或不申訴,都應採取行動因應處理。此外,《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另規定場所主人的性騷擾防治責任,在知悉性騷擾事件發生時,場所主人應採取有效的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注意被害人安全及隱私維護。現代婦女基金會說,各分局知悉職場上發生偷拍事件時,即應採取相關措施,主動檢視所屬場所的安全,以保障員警辦公不會再暴露於私密影像外流的風險中,民眾也能安心前往洽公。再者,無論遭偷拍的員警是否提出申訴,各分局都應該就相關事實進行必要的釐清、適度調整工作內容或工作場所、告知被害人可主張的權益及各種救濟途徑,並依被害人意願協助提出申訴,提供或轉介相關資源,並呼籲主管機關應主動調查案發警局是否依法採取立即有效的補救措施,若有違反應予以重罰;而被害人若因此受有損害者,亦可向雇主求償。現代婦女基金會也指出,創意私房案先前曾查緝到國小老師涉嫌偷拍,台北市教育局當即便通令全市國中小必須每月2次定期偵測針孔,並進行不定期抽檢等6大預防措施;近期有員警涉案,台北市警察局長才要求所屬機關即刻進行反偷拍偵測。同時認為此類偷拍案件已非單一事件,已嚴重侵害人民隱私,政府部門更不該只是「查到哪裡才偵測到哪裡」。現代婦女基金會痛批,台北市政府早在民國91年就訂定了《臺北市公共場所防止針孔攝影暫行管理辦法》,要求公共場所建築物內男女廁所、浴室、更衣室或其他類似設施每月實施反針孔偵測,但遺憾的是至今卻未落實,致使針孔偷拍氾濫難以有效防制,只能沉痛呼籲中央及地方府應全面制訂並落實執行公共場所反偷拍政策,各級機關針對所屬館場之廁所、浴室、更衣間等都應定期/不定期進行針孔偵測,強化人員巡查知能,提升員工防護意識及辨識能力,建立預防機制,以保障所屬員工及民眾的安全及隱私
醋男狠殺女友!切肉刀剖腹「割肝臟沖馬桶」竟逃死 判決理由出爐
菲律賓籍29歲移工馬克(以下皆為音譯)懷疑36歲女友蜜雀兒另結新歡,竟於去年7月間在女方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起向被害人腹部、胸口猛刺,造成蜜雀兒死亡,之後兇殘分屍,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國民法庭今(19日)開庭,依殺人等罪判處馬克無期徒刑,並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判決書指出,馬克去年7月17日晚間6時至7時間,在蜜雀兒位於桃園市中壢區之租屋處,持一字型螺絲起子向被害人之腹部、胸口、頸部接續揮刺數次,致其大量出血而死亡。被告見被害人死亡後,竟以切肉刀剖開屍體,將肝臟等臟器分割沖入馬桶內,且使被害人右膝、右小腿及右足分離等方式損壞屍體。不僅如此,馬克復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基於竊盜之犯意,於同日晚間9時3分許,取走被害人之皮夾(內含死者之金融卡)及2支手機。被告對犯罪事實坦承不諱,佐以檢察官提出之各項事證,被告所為構成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刑法第247條第1項之損壞屍體罪、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國民法官法庭審酌,被告僅因自認與被害人間有感情糾紛,即下手剝奪被害人之生命權,犯罪所生之損害極大。且手段冷血、殘酷,所為應予嚴厲非難;被告成長歷程雖偶有不順,但與一般人生命歷程並無特殊差異;被告本案行為前無任何前科。而被告之智識程度,並未較一般人弱化;被告犯後雖始終坦承犯行,然其犯後迄今猶未與被害人家屬達成和解,亦未見被告有何悔意。國民法官法庭綜合考量被告上開情狀,復參酌被害人家屬量刑之意見,以及量刑前社會調查鑑定報告書認被告有低度之矯正教化可能、低度再社會化之合理期待、高度之再犯風險,故就被告上開殺人犯行,量處無期徒刑,並依刑法第37條第1項規定宣告禠奪公權終身。其他部分,國民法庭認為,被告將被害人屍體肢解,企圖滅跡,且使被害人屍體損壞之程度嚴重,令人不忍卒睹,不僅使死者難安,亦對其親屬造成莫大之精神痛苦,復竊取被害人之財物,所為殊值非難等一切情狀,就其損壞屍體、竊盜犯行,各處4年6月及4月徒刑,並諭知被告於刑期執行完畢或赦免後,驅逐出境。
他腳踏4條船只為「騙3人錢取悅1人」 被逮喊:她們都是自願的
大陸男子王林(以下皆為化名)喜歡女子程燕,但身為打工仔,擔心對方看不上自己,於是虛構了「鑽石王老五」身份,靠著同時和另外3名女性交往,從3人身上騙取人民幣54萬多元(約新台幣241萬元),全用來取悅程燕。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竟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頭條新聞》報導,王林將離異單身女性作為詐騙目標,通過微信與劉漁、吳曉曉、蘇紅等3人聊天培養感情,並進一步取得信任。在確定關係後,王林便利用偽造病歷、註冊多個微信帳號分飾朋友、同事等角色,編造自己和家人生病,甚至父母親屬及本人去世無錢辦理後事等事由詐騙,共騙得54萬多元。據了解,王林的4位「情人」中,只有程燕是正牌女友,2人在男方認識3名被害人前開始交往。由於王林很喜歡程燕,但他沒房沒車、離過婚,還有一個孩子,認為女方肯定看不上自己,於是便在程燕面前虛構出有房、有車、開公司做生意的身份,並謊稱家中父母已經去世,沒有其他親人等。每次騙取被害人錢財後,王林都會謊稱是做生意賺的,並帶著程燕遊山玩水,為她買手機、金戒指、衣服、鞋子等物,出手十分闊綽。直到王林落網,程燕才意識到對方說的全是謊話,心碎之餘立即整理了男友給自己購買的貴重物品等,全數上交給公安機關。武功縣檢察院認定王林詐騙數額巨大,且多次實施犯案,拒不退賠被害人損失,社會危險性大,依法批准逮捕。審查起訴階段,檢察官發現,被害人被騙的錢財中,不僅包含了自己多年的積蓄,還有部分是向親友籌集的借款及網路貸款,顯示被害人此刻面臨著巨大的生活壓力。面對檢方訊問,王林不承認詐騙,稱「她們都是自願和我戀愛,自願給我轉錢的」,只是自己暫時還不出來。經檢察官多次釋法說理,王林才意識到自身行為的嚴重性及被害人因詐騙面臨的生活困境,於是透過家屬將剩餘詐騙所得上交,同時向3人道歉,承諾出獄後會盡力補償損失,並簽署了認罪具結書。去年11月29日,武功縣檢察院以王林涉嫌詐騙罪,將其起訴至武功縣法院。經過相關審理程序,法院於今年1月29日作出判決,認定被告人王林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3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5萬元(約新台幣22萬元)。
涉性侵6幼童遭判28年!狼師毛畯珅出庭「直視鏡頭」 正臉曝光
男子自毛畯珅110年4月起,在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擔任托育人員,並自同年 7、8 月起兼任教保員,負責照護、教育幼保機構之幼童,不料他竟利用職務之便性侵、猥褻多名幼童,一審遭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二審,高院今(19日)再度開庭,過去始終帶著口罩的毛男,這次終於以真面目示人。台北市今年爆出私立幼兒園狼師案,被告毛畯珅涉嫌性侵多名幼童,一審遭判處28年徒刑。案件上訴二審,高等法院今天再度開庭審理,過去一直戴著口罩現身的毛畯珅,這次以真面目示人;然而被問到是否有悔意時,毛男不發一語,雙眼直視著媒體鏡頭,下巴高高抬起,完全看不出有任何悔過之情。據了解,毛畯珅為臺北市私立培諾米達信義幼兒園園長之子,並於民國110年9月退伍起至該園擔任教保員,在園內負責管理監視器、參與協助教學、照顧全園幼童之生活起居及於園內接送幼童之工作,另於午休時間兼任同址托嬰中心之托育人員。一審判決指出,被告明知於111年7月11日至112年7月10日期間,就讀該幼兒園之幼童6人(A童至F童)均未滿7歲,對於性自主能力及事物判斷能力均未成熟,且對於性事尚屬懵懂無知,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仍分別犯下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性交、對未滿14歲之女子強制猥褻等犯行,甚至偷拍兒童性影像。一審法官認為,被告家境及學識均良好,且具幼兒保育之專業知識背景,深知有幼童於學齡前身心發展健康之重要性,明知本案被害人均屬未滿7歲,並無同意或拒絕之性自主能力,竟為滿足自己之性欲,對各被害人為上開犯行,時間綿延達1年之久、被害人數眾多,犯罪情狀惡性重大,合併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28年。全案上訴中。《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新竹媽吸毒成癮…「親餵母乳」害死新生兒 法院判決出爐
新竹一名楊姓女子有多次毒品前科,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卻仍多次在住處內施用安非他命,導致新生兒中毒死亡。法院審酌,檢驗報告顯示被害人長期自母乳吸收毒品,已達中毒致死濃度,依過失致死罪判處楊女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起訴書指出,楊女係被害人生母,本應注意婦女於懷孕或哺乳期間不得施用毒品或為其他有害胎兒或嬰兒發育之行為,並應注意不得在有嬰兒之環境內施用毒品,以免損及嬰兒之身體健康與健全發育,竟疏未注意上情,僅圖用毒抵癮而自112年懷孕期間至同年男嬰出生後約3月之期間內,在住處內以燒烤吸食煙霧之方式,多次施用第二級毒品甲基安非他命。今年3月18日上午8時許,楊女發現男嬰臉色發白、手腳冰冷,雖即送往新竹國泰綜合醫院救治,然於到院前孩子已無呼吸心跳,急救後仍於同日上午9時2分許,因楊女母乳涉及安非他命類藥物造成甲基安非他命作用中毒,導致呼吸衰竭及藥物中毒而死亡。楊女事後坦承犯行,遭檢方依法提起公訴。新竹地院審酌,被告為被害人之生母,負責照顧被害人,本應負一定之注意義務,卻因圖用毒抵癮而輕忽被害人健全發育所需之健康成長環境及飲食,造成被害人體內含有甲基安非他命過量而中毒死亡之悲劇,被告犯罪所生之法益侵害,為被害人無可回復之生命法益,所為實無足取;衡以被告能坦承犯行、尚知悔悟,依過失致死罪判處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新加坡觀光客來台竟是當車手 想騙台灣人百萬元超商內遭逮
新加坡22歲葉姓男子近日持觀光簽證來台,但他沒有觀光旅遊,竟被詐騙集團吸收當車手,並與46歲女子在超商門口相約面交百萬現金,所幸女子清醒後報警,警方則在超商內將葉男逮捕,葉男則坦承自己缺錢花用才會犯案,訊後被依詐欺、違反洗錢防制法移送宜蘭地檢署偵辦。據了解,葉男是新加坡籍華人,中文十分流利,但他因缺錢花用,聽信詐騙集團「錢多、事少、低風險」的保證,近日持觀光簽證來台擔任車手,並與被害人相約超商面交現金。而被害人則是在臉書誤信投資廣搞,加入詐騙集團群組後聽從集團指示投資,先後損失122萬元,葉男又與她相約面交百萬現金,所幸女子終於意識自己被騙,立刻報警處理。警方則趁著2人面交之際將葉男逮捕,並查扣犯案用假合約書、工作證、收據、百萬元現金,葉男坦承犯案,表示缺錢花用才會加入詐團,訊後被依詐欺罪送辦,警方則將擴大追溯詐欺集團上游。礁溪分局呼籲,投資廣告中若有「保證獲利」、「穩賺不賠」、加LINE投資等,必定為詐騙,提醒大家不要輕信來源不明投資管道,如有疑問請撥165防詐騙諮詢專線,或打110向警方尋求協助,增強反詐意識,保護自身財產。
林口所長一招「大外割」制服跨國詐騙車手 成功追回20萬贓款
新北市林口警方11月16日,成功破獲一起跨國詐騙案件,逮捕馬來西亞籍的30歲柯姓車手,並追回20萬元贓款,此次行動由忠孝派出所所長梁世詮親自指揮,當柯嫌企圖掙脫時,梁所長以一招柔道技巧「大外割」將其制服,現場圍觀的民眾無不為警方果斷行動拍手叫好。案件的起因可追溯至賴姓被害人,因為在臉書上看到一則投資廣告而輕信其內容,進而加入詐騙群組,賴男按照指示匯款5萬元後,詐騙集團又以「購股需繳納15萬5000元」為由,要求賴姓男子再次匯款;此時,賴男已經警覺到有詐騙的風險,於是立刻向林口警方報案。警方經過調查後,發現該集團已經進行多次類似詐騙活動,並且將犯罪目標擴大至國際,經過周密的部署,警方鎖定柯嫌的行蹤,16日下午3時,柯嫌現身於林口區文化二路附近的加油站準備取款,梁所長親自上陣,利用擒拿技巧成功將企圖掙扎的柯嫌壓制在地,並在現場搜出大量與詐騙有關的證據,包括假工作證、手機及其他詐騙工具。經查,柯姓嫌犯是詐騙集團的車手,原本以觀光名義入境台灣,準備在詐騙活動結束後趁機潛逃,警方立即將其依《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至新北地檢署偵辦,並展開追查詐騙集團的幕後主使。林口警方強調,這次的案件再次提醒大眾,在面對來路不明的投資廣告時,應保持高度警覺,不輕信、不轉賬,以免成為詐騙集團的下一個目標。
殺害前女友!基隆男遭判無期徒刑 手抄佛經「想減刑」遭法官駁回
基隆市先前發生一起駭人聽聞的情殺案,一名陳姓男子不滿女友提出分手,於2023年7月持菜刀砍殺劉姓女友7刀致死。一審遭國民法官判處無期徒刑後,陳男提起上訴。高等法院於19日二審宣判,駁回陳男上訴。據了解,陳男與劉女為同居情侶,兩人因陳男屢次家暴而關係破裂,劉女提出分手並搬離住所。案發當晚劉女返回兩人位於基隆市安樂區的住處取回私人物品,並邀請兩名友人陪同。期間陳男提出復合要求遭拒,兩人於屋內發生激烈爭執,傳出摔物聲響。友人在屋外拍門未果後報警,但警方到場時,陳男延遲近10分鐘才開門。劉女已倒臥血泊中,緊急送醫後仍不治。檢警調查後,依殺人罪將陳男起訴。一審審理中,國民法官認為,陳男惡性重大,且明知劉女已經死亡仍試圖隱瞞,判處無期徒刑。二審中陳男試圖以悔過態度尋求減刑,當庭呈上16本手抄「般若波羅蜜多心經」,告知法官自己頗有悔意,因此抄寫佛經將功德迴向給被害人,以此請求減刑。不過審判長當庭將心經退回,並質問陳男「抄寫心經教了你什麼?還是只跟著抄?」還問陳男「殺人、抄佛經、不能學壞」3者有關聯嗎?對此,高等法院也於19日宣判,駁回陳男上訴,維持一審無期徒刑判決、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虎豹潭體驗營釀6死悲劇 「梳子壩未設警告標示」新北市府判賠國賠16萬
新北市雙溪區虎豹潭2021年10月發生6死悲劇,大方公司蘇姓領隊帶著學生和家長,參加自然體驗營穿越梳子壩時,溪水暴漲導致多人被沖走,最終釀成蔡姓學員等6死悲劇,蔡姓學員家屬向新北市府提出國賠,控訴市府未在當地設有警語,法官則認為蔡姓死者身亡與市府管理欠缺有相當因果關係,扣除蘇姓領隊等人已賠償金額,判國賠16萬餘元。20221年10月16日,31名學員在蘇姓領隊帶領下參加「大自然體驗」,卻在途中遇上山洪,其中多人被沖走,最終導致2名大人、4名小孩身亡,包括蔡姓死者在內的6人死亡。蔡姓死者家屬指控,新北市府未在梳子壩前設有警告標示、廣播系統、救生設備,學員們應即時知道要避免循此路徑,就算真的落水,也可以使用救生圈等設備救人,認為新北市府對公有設施疏於管理釀禍,請求扣除蘇等人賠償金額後剩餘85萬元。新北市府辯稱,表示設有「水源保護區,請勿進入戲水、烤肉等一切水上活動,違者依法究辦」告示牌,步道沿線多處亦設置「水深危險,禁止游泳」等警告標誌,且梳子壩不在准許行走的登山步道範圍內,本不允許通行,認為蔡等溺水與市府管理並無相當因果關係,請求駁回訴訟。法官認為,梳子壩是早年當地居民有通行需求,由雙溪區公所設置,屬於《國家賠償法》內所稱公共設施,而新北市府未在梳子壩過溪處設置警示標誌,使被害人無法獲得正確判斷避險的機會,對梳子壩的管理有疏失,與被害人死亡有因果關係,判決扣除蘇姓領隊等人已賠償金,判賠16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