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國
」 離婚 阿國 外遇 法官 法院婚後5天妻竟消失!生死不明逾20年 他心死離婚
2001年11月,男子阿國跟大陸女子歡歡(皆化名)在日本結婚,隔月完成登記,怎料婚後5天她消失,生死不明逾20年,心死的阿國認為婚姻有名無實,向法院訴請離婚。判決書指出,阿國跟歡歡在2001年11月在日本結婚,隔月結婚登記,歡歡是大陸地區人士,婚後第5天離家失去蹤跡,阿國四處尋找仍毫無所悉,在2003年4月間返台,歡歡也沒跟他同住,生死不明已逾20年,2人婚姻有名無實,已難以繼續維持,阿國訴請離婚。歡歡未於言詞辯論期日到場,亦未提出書狀作任何聲明或陳述。法院表示,按夫妻之一方,有民法第1052條第1項各款情形之一者,他方得向法院請求離婚;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夫妻之一方得請求離婚。但其事由應由夫妻之一方負責者,僅他方得請求離婚。法院指出,又民法第1052條第2項所稱有前項以外之重大事由,難以維持婚姻者,係以婚姻是否已生破綻而無回復之希望為其判斷之標準;而婚姻是否已生破綻無回復之希望,則應依客觀之標準,即難以維持婚姻之事實,是否已達於倘處於同一境況,任何人均將喪失維持婚姻之意願而定。法院認為,歡歡婚後即失蹤,也沒跟阿國來台共同生活,分居至今已逾20年徒有婚姻之名,而無婚姻之實,顯見兩造婚姻生重大破綻,有難以維持婚姻之重大事由存在,且該事由應可歸責於歡歡,阿國依法訴請判決離婚,即無不合,應予准許。
媽過世兒辦繼承聯繫手足 竟發現「爸不是親生父親」
男子阿國的媽媽去年車禍過世,阿國為辦繼承聯繫手足,手足說他跟父親阿華(均化名)沒血緣關係,他提起訴訟,才發現爸爸真的不是他的親生父親。判決書指出,阿國表示,媽媽跟爸爸在1984年結婚,在1998年離婚,他被推定是2人的兒子,但離婚後他就沒見過爸爸,從小跟母親共同生活,去年媽媽車禍不幸離世,他辦理繼承事宜,聯繫其他手足,被告知他沒有血緣關係,他依民法第1063條第2項之規定提起訴訟。阿華說,他在1989年起就沒跟阿國媽媽聯絡,他確實沒跟她在1995年發生性行為,對阿國的主張沒意見。法院囑託賴醫事檢驗所就兩造有無親子關係為鑑定,送檢註明2人檢體,其8個基因座之基因型別不相符,所以排除一親等直系親緣關係。法院審酌,現代生物科學發達,醫學技術進步,以DNA檢驗方法鑑定子女之血統來源之精確度已達99%以上,而原告2人既經檢驗不具親子關係,則阿國與阿華應無親子血緣關係存在。堪認阿國主張應與真實相符,堪予採信。
他跟妹子借iPhone不還!嗆:妳在急什麼 賣掉挨告反虧錢
去年6月,男子阿國跟女性朋友A女(皆化名)借iPhone卻不還,被催討更嗆,「妳有手機在急什麼」、「啊就在忙,每天講手機煩不煩」,最後還把手機賣人挨告,法院考量阿國賠償2.5萬元,依侵占罪判30天,緩刑2年,要繳6000元給國庫。判決書指出,阿國是A女的朋友,在去年6月13日向她借iPhone,不久後A女跟阿國討手機,但阿國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基於侵占犯意,不鳥A女,他還說「妳有手機在急什麼」、「我沒手機的人欸」、「就在忙每天講手機煩不煩」、「我不是說兩個禮拜嗎?白癡嗎?」等。到了月底,阿國沒經過A女同意,還以不詳方式把手機賣給不知情的第三人,以此方式侵占入己,A女才提出告訴。法官表示,阿國任意侵占他人物品,造成A女受有財產上損害,實非可取;考量阿國犯後終能坦承犯行,給對方2.5萬元調解成立,依侵占罪判30天,緩刑2年,要繳6000元給國庫。
護理師被前男友恐嚇:如果有槍把妳殺掉 還騷擾她主管!下場慘了
花蓮一名女護理師A女被前男友阿國(皆化名)恐嚇求復合,阿國嗆「如果自己有槍,會現在把妳殺掉」,還嚇唬A女姐姐跟她的主管,最後阿國被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騷罪共判11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去年4月中,阿國到花蓮A女工作的醫院大廳,跟A女主管B女說,「把A女叫出來,不然我就每天來妳們工作場所找她,不讓妳們好好工作」,讓A女主管心生畏懼。阿國還傳簡訊給A女姐姐,「你兒子在台北開店對吧,祝他生意興隆」、「我不可能讓妳那麼好過,想待在東三不可能」、「不回應很好啊我一定要鬧到你哥哥弟弟沒辦法在那邊工作不相信試看看」。分手一個多月後,阿國在同年5月23日去醫院門口,跟A女說,「如果自己有槍,會現在把妳殺掉」,這讓A女聽了很害怕。阿國又在同月30日傳送「她兒子跟他做愛的照片」、「他跟我在一起的時候跟他老闆跟他妹婿跟他哥哥跟他兒子做愛,然後跟陌生人做愛」的不雅文字及裸露性器官等不雅圖片給B女。阿國因妨害自由等案被提起公訴,經花蓮地院審理。法院認為,阿國未能理性處理與A女間感情事宜,竟先後對A女的主管B女、A女姐恐嚇;另阿國雖坦承犯行,但沒跟她們和解或賠償,未獲得原諒,依恐嚇危害安全罪、跟蹤騷擾罪共判110天,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33歲男攻讀醫學博士後不願返台 「閃替代役」遭判刑4個月罰8萬
化名阿國的33歲男子在2020年以攻讀博士為由申請出境獲核准。然而阿國後續因新冠疫情申請延期返國,期限屆滿後卻滯留境外,區公所為此也發函通知他,須在文到3個月內返國接受徵兵處理,但阿國仍置之不理,於是遭市府函送偵辦,法官隨後也判處阿國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阿國去年經地檢署合法傳喚後,仍沒有到庭,僅以書狀辯稱,自己目前是四川大學華西醫院骨科的規範化培訓學員,培訓期間為3年,而且請假不易,在今年8月培訓結束後才會返台。法官審理後認為,阿國身為役齡男子,依法有服兵役之義務,但卻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經以就學名義核准出境後,滯留大陸而未如期返國接受徵兵處理,經區公所催告後仍選擇持續滯留境外,妨害役政機關有效管理役政事務,實屬不該。法官後續也考量到阿國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犯罪後態度等,且阿國本人此前無犯罪前科,因此依法宣判,阿國意圖避免替代役之徵集,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及緩刑2年,並應向公庫支付新臺幣8萬元。
要求50萬才分手「不給就鬧事」!出軌男向正宮坦承偷腥 元配提告小三求償百萬
女子小萱(化名)與丈夫阿國(化名)結婚多年,結果阿國竟與另一名女子歡歡(化名)維持長期不正當關係。而當阿國準備提出分手時,歡歡要求要有50萬元才願意分手。阿國無奈之下,轉向小萱坦承一切,後續小萱便對歡歡提出侵害配偶權訴訟,要求賠償精神慰撫金100萬元。後經法院審理後,法院判決歡歡應賠償38萬元給小萱。根據媒體報導指出,阿國與歡歡曾於2023年底時多次在車內發生親密行為,甚至前往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但是在阿國提出分手後,歡歡以「分手補償金」為由向阿國索要50萬元。眼見阿國沒有同意後,歡歡便頻繁騷擾,包括親自到阿國工作的公司鬧場,並委託他人打電話訓斥。阿國也因為歡歡的行為擔憂整起事情爆發,因此在2024年初對小萱坦承外遇。而在小萱得知此事後,歡歡竟直接登門踏戶,向小萱坦承與阿國的姦情,並聲稱自己並不知曉阿國已婚。但根據小萱所提供的錄音證據顯示,歡歡多次向阿國表示自己是「安靜、知進退且稱職的小三」,甚至清楚知曉阿國的已婚身份。小萱認為,歡歡在知曉阿國已婚身分後,仍與阿國保持親密關係,並多次發生性行為,這已超越社會一般能接受的範圍,嚴重侵害其作為配偶的身分法益。在庭上,歡歡承認與阿國的關係,初期也是強調自己不知道阿國已婚,但後續相關證據打臉後,歡歡才以自己目前無業為由,聲稱無力支付高額賠償。但法院審酌後認為,歡歡在得知阿國已婚後,仍持續交往長達4個月,其行為破壞小萱與阿國之間的夫妻忠誠與信任。而透過小萱提交的醫院診斷證明,確認小萱因此是導致精神受創,需接受心理治療,認定歡歡的行為直接造成小萱的精神痛苦,屬侵害配偶權之情節重大。最終,法院裁定歡歡賠償精神慰撫金38萬元。
向已婚女同事傳訊「麼麼噠」 男被公司開除:表達欣賞沒性暗示
大陸安徽宣城一名70後(1970年後生)男子楊昆(化名)日前被控騷擾已婚女同事,傳訊息說,「我想妳」、「麼麼噠」、「喜歡妳」等,女同事最後不堪騷擾離職,公司也開除楊昆,阿國要求賠償金,雙方鬧上法院。判決書指出,公司主張,2023年9月26日,公司要解雇楊昆,因為他從2022年8月擔任倉管一職以來,多次未能按照要求完成任務,也經常出錯,跟業務員發生爭執,和主管也爆衝突,影響到他人,楊昆還多次在上班時間睡覺,無故遲到、早退等。不僅如此,公司說,楊昆在公司向女員工發曖昧訊息,傳「麼麼噠、喜歡妳」,讓女方家屬來公司鬧,嚴重影響公司形象,所以要他離職。楊昆因不服仲裁也提訴訟。楊昆辯稱,他沒用輕佻、下流的言語騷擾女同事,他的微信出現「喜歡妳、麼麼噠」等詞,是表達個人的欣賞和讚美,沒有性暗示的意思。法院看了聊天紀錄,楊昆跟已婚女同事說,看到她手比愛心,跟其他同事交談,他妒忌死了,「因為喜歡你,所以感到很彆扭。」法院認為,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契約或開除員工,是最嚴重處分,但公司提交的證據不足,對主張解雇不違法,也不給賠償金的請求,本院不支持。法官最後判公司要賠償楊昆3.9萬人民幣(約新台幣17.4萬元)。至於楊昆有無性騷擾,法官認為,楊昆稱傳「喜歡妳」、「麼麼噠」只是欣賞,但「麼麼噠」可用於情侶、長輩、親友間,楊昆明知對方已婚,還是發不洽當內容,雖沒明顯性騷擾,還是侵犯人格權。《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長年好賭回家只為偷錢 兒不想養生病老父…法院准了
桃園一名男子(阿豪)近日收到爸爸阿國(皆化名)住院的消息。但男子控訴,爸爸長年賭博,也經常不回家,從他出生以來也沒給過生活費,都靠媽媽賺錢養家,爸爸還會偷家中財物,所以他要申請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阿豪表示,近日他接獲社會局通知,表示爸爸因病住院,需人協助處理,但爸爸過去長年沈迷簽賭,經常徹夜不歸,從他出生後不曾支付生活費,都靠媽媽外出工作維持家計,爸爸不時竊取家中財物,多次與媽媽發生暴力衝突,後來爸媽離婚,爸爸更是以探視子女為由,到家中偷財物,再婚後也沒給扶養費。阿豪說,2005年,爸爸音訊全無、不知去向,長期對家庭生活不聞不問,所以他無正當理由盡扶養義務,聲請免除。阿國辯稱,不同意兒子免除扶養義務之請求。法院調查後發現,阿國因病健康不佳,無任何所得收入,2020、2021、2022年年度之所得給付總額均為0元,名下也無其他財產,確實無謀生能力。阿國前妻說,前夫在小孩3歲時,就沒有照顧,之前她賣檳榔賺錢,前夫好高騖遠,做生意失敗,去工廠半年就不做了,後來遊手好閒去賭博,靠她工作及娘家的親人接濟,後來就離婚,他都沒關心小孩或照顧,都是靠她養大小孩。法官認為,阿國是爸爸,在阿豪成年前依法負有扶養義務,然阿國自小孩年幼時起,未盡扶養義務,均賴妻子獨力扶養照顧阿豪,可認阿國過往無論於主觀及客觀上,均有疏於照顧、扶養阿豪的情事,且情節重大,請求免除其對阿國的扶養義務,洵屬有據,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士官長看女上尉沒穿內衣:氣氛到了 他強抱又摸私處下場慘
士官長阿國在屏東空軍某單位服役,2021年到女上尉A女(皆化名)的租屋處,看到她衣服內沒穿內衣,起了色心,環抱她又摸其私密處。阿國出庭辯稱,「氣氛到了」。最高法院判1年定讞,最後阿國也被撤職,百萬退休金也飛了。判決書指出,阿國是空軍士官長,A女是中尉排長,2人之前在同一個單位才熟識,阿國明知跟A女只是同事關係,並無交往或曖昧,竟意圖性騷擾,阿國去A女租屋處,先摸她的屁股,被只又強行環抱A女,伸入衣服內撫摸A女胸部,隔褲子撫摸下體,強吻A女耳朵、脖子等,A女以LINE報警處理,才讓案情曝光。阿國辯稱,「案發當時A女沒有穿內衣,我跟A女坐在床上,我們的膝蓋有稍微碰觸,我自己覺得氣氛到了,先用手觸碰她臀部,見A女沒有反應,隔幾秒我才摟她腰、撫摸她胸部、親吻她耳朵、頸部及背部,後來A女跟我說不可以,我就馬上停手了,我也沒有撫摸她下體」,他承認有性騷擾,但沒有強制猥褻。法院表示,A女被騷擾當下有傳訊息給朋友「○救我」,「差點被○○○上」、「他原本來找我抽煙」、「後來有上來」、「根本對他沒那個意思」,可見A女對阿國沒意思,一審判阿國1年。據了解,該案上訴二審也維持同樣刑度,全案再上訴,16日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阿國也要入獄,而他也被軍方撤職,百萬退休金沒了。《CTWANT》提醒您:若自身或旁人遭受身體精神虐待、性騷擾、性侵害,請打110報案再打113找社工。
夫妻多年前收養新生女嬰 她成年後「這些行為」讓2老心死:38年的女兒不要了
多年前,阿國(化名)夫妻在女嬰歡歡(化名)出生不久後,將她收為養女,對其視如己出、全心養育。不料歡歡國中畢業後隨即離家,後來自組家庭。不僅未曾奉養阿國夫婦,也不曾與他們聯絡。更讓2老心酸的是,後來歡歡在外積欠多筆債務,債主卻多次找上阿國夫妻,或以電話或上門催討。阿國夫妻都已年邁,不滿與歡歡之間徒有收養形式,卻無實質親情,於是向法院訴請終止這段持續了38年的收養關係。據《中時新聞網》報導,本案在法院審理時,歡歡經法院合法通知卻未到庭,也未提出書狀聲明或陳述。法官認定,依民法第1081條第1項規定,養父母、養子女之一方,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法院得依他方、主管機關或利害關係人之請求,宣告終止其收養關係:一、對於他方為虐待或重大侮辱。二、遺棄他方。三、因故意犯罪,受2年有期徒刑以上之刑之裁判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四、有其他重大事由難以維持收養關係。法官考量,阿國夫妻與歡歡雖然因收養而有親子關係的形式,但歡歡長期離家未歸,也未關懷、探視養父母,彼此親子關係疏離,雙方徒有收養形式,而無實質父母子女親情之維繫,顯與收養係為成立擬制親子關係之宗旨相違背。法官審酌,既然雙方收養之目的無從達成,並且情節也屬重大,以雙方狀況而言,衡諸常情,一般人實在難以長期忍受,會因而喪失繼續維持收養關係的意願。最終法官認定,雙方養親子間的感情與信賴已生破綻且無回復希望,足認確有難以維持收養關係的重大事由存在。日前依法宣判,阿國夫妻聲請宣告對歡歡終止收養關係,即屬有據,應予准許。
新北男竹蓆沒裝專用袋被拒收 他不爽硬丟…砸清潔員挨告下場曝
新北一名男子阿國(化名)日前在倒垃圾時,沒把廢棄竹蓆放專用袋內被拒收,他還是執意要丟,結果竹蓆砸到清潔員,雖然他否認有砸人,不過有證人證詞和垃圾車錄影畫面為證,最後法院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判決書指出,阿國在去年10月17日,手拿廢棄竹蓆丟入垃圾車內,未使用垃圾專用袋,被陳姓清潔隊隊員阻止,把竹蓆取出丟地上拒收,並告知要用垃圾袋。阿國因心生不滿,明知道陳男穿清潔隊反光背心、頭戴安全帽,正在執行公務中,還是把竹蓆丟垃圾車,砸到陳男身上,陳男將竹蓆揮落在地。陳男下車質問,阿國又拿竹蓆朝他頭頂方向丟,最後陳男報警。證人表示,當時有聽到垃圾車清潔人員跟阿國說,「這個不能丟,要用垃圾袋」,阿國稱,「這個應該是可以不用放垃圾袋」。證人表示,一個覺得可以,一個覺得不行,雙方發生爭執,最後阿國還是丟竹蓆。法官看了垃圾車後鏡頭的監視錄影內容,發現陳男站上垃圾車後方踏板,右手抓著綠色廚餘桶,左手抓著垃圾車之欄杆,阿國撿起地上的竹蓆,從陳男右後方將竹蓆丟入垃圾車內,砸到陳男右手及身體,陳男以手阻擋,雙方發生爭執並推擠至畫面左方。法官表示,可知阿國有將竹蓆往陳男身體丟,以強暴之方式妨害正在執行清運垃圾公務的陳男,堪予認定,認定阿國丟竹蓆時並沒有碰到告訴人,是丟完竹蓆後,陳男才追著他問為何要丟竹蓆等話,顯與事實不符,依妨害公務執行罪判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丈夫外遇「女優級女友」!赴旅館拍內衣照 正宮整理遺物才知
桃園一名女子小萱日前聽到丈夫阿國的死訊,趕到派出所,才知道阿國被「女優級女友」小三琳琳(皆化名)送到醫院,而小萱在阿國遺物中,也看到露骨的對話、裸照,讓她對琳琳提告,法院判賠60萬元。可上訴。判決書指出,小萱主張,她跟阿國感情融洽且同心協力為家庭生計打拚事業,怎料,2022年5月底,她接獲警局電話得知阿國過世,強忍傷痛趕往派出所,員警透露是琳琳送阿國到醫院。相驗程序中琳琳也跟檢察官坦承,出事前一天阿國在她家,深夜阿國表示心臟不適,她才送阿國去醫院。小萱表示,她在整理遺物時,知道2人有不正當男女交往關係,還一同進出旅館,拍攝琳琳只穿著內衣褲、手捧鮮花之照片,長期言語調情曖昧,又跟阿國到各地出遊,拍攝數張親密照,她要面對枕邊人過世及背叛之雙重打擊,還要養小孩,更罹患重度憂鬱症需要吃藥,所以她要提告琳琳,求償150萬元。從2人的聊天紀錄可見,阿國表示,他越來越愛琳琳,還問「疫情期間哪裡約會比較好呢」,琳琳回,「還沒下班,就想約會,你學學我~想約會也沒說出來」琳琳更自稱自己是「女優級女友」,阿國表示,妳真的很會。琳琳辯稱,她跟阿國是同事關係,在2022年底開始交往,有發生性行為,對於侵害小萱配偶權一事她不爭執,但損害賠償金額過高。法官認為,小萱所受精神上痛雙方之身分、地位、經濟狀況等,判琳琳要賠償小萱60萬元。
女抓到丈夫婚外情 小三挨告狠揭他拿身分證堅稱未婚扯「妻是親姊」
高雄有一名人妻發現丈夫阿國(化名)搞婚外情,一氣之下對小三阿花(化名)提告,求償50萬元。沒想到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才揭穿阿國荒唐劈腿情史,法官指出,阿國拿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給阿花看自證未婚,才害阿花被騙後淪為小三,認為阿花與阿國交往時不知道他已婚,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判決書中提到,人妻與阿國在2022年11月結婚,但2023年6月抓到阿國在外有小三阿花,追問下阿國說兩人從2022年9月開始交往,還發生過6次性行為,令人妻自認配偶權受到侵害,立刻向阿花提告求償50萬元。不過阿花辯稱,她在2021年認識阿國,2022年6月兩人透過網路又搭上線,她並不知道阿國有女朋友,更不清楚他已婚。後來在共同友人告知下,阿花才知道阿國是有婦之夫,自己無辜淪為小三;阿花表示,質問阿國是否已婚,對方卻堅決否認,還拿出身分證堅稱配偶欄是空白的,試圖繼續欺騙、隱瞞。經過高雄地方法院調查,阿國與人妻結婚確實沒有宴客和舉行公開婚禮,也沒有用其他方式向親友公告結婚一事,所以一般人很難知悉兩人已婚。法官進一步揭露,從通訊軟體對話記錄得知,阿花質問阿德是否已婚,他不僅出示配偶欄空白的身分證證明,還瞎扯妻子是親姊姊。阿國見腳踏兩條船事跡敗露,終於鬆口自己當時不想讓阿花知道妻子是誰,又不知道阿花早知道自己已婚,才會謊稱妻子是姊姊。最終法官依各種事實推判,阿國隱瞞已婚,阿花如果不是友人告知可能都不會知道自己是小三,因此採信阿花說詞,無法證明她是在知悉阿國已婚還交往、發生性行為,不構成侵害配偶權,故裁定駁回人妻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掃地機器人意外抓妻外遇 綠帽夫暴瘦20公斤!求償200萬結局曝
男子阿國與女子小萱(皆化名)平常跟公婆住一起,周末2人才去小萱家度假,但阿國在小萱出國時到她家,意外發現有陌生男子的牙刷,看了掃地機器人的照片,才知道她搞小王,阿國因此暴瘦20多公斤,他也對小萱和小王提告。判決書指出,2021年12月,阿國跟小萱和公婆一起住在新北市的家,周末2人會回去小萱在桃園的家度假,去年9月起,阿國發現小萱怪怪的,而阿國她出國時,發現屋內有不明男子的牙刷,看了監視器錄影畫面,發現小王開車來,2人還過夜。從家中掃地機器人的照片可見,小萱跟小王不僅親密擁抱,彼此毫不遮掩的在對方面前換衣服,小王更是全裸在屋內走動,當作自己是一家之主,隨意躺沙發。阿國表示,他因此身心受創、家庭破碎、精神遭受莫大之痛苦,原本90公斤的他瘦到70公斤,因小萱擅自離家,跟小王互動親密,他要對2人提告求償200萬元。小萱跟小王辯稱,配偶權為法律上權利,他們只是單純好友關係,小王開車載她回家,順便回家聊天,阿國無法證明過夜事實,而阿國謊稱自己是社區住戶,以遺失鑰匙磁扣名義,申請查看地下室停車場監視器錄影畫面,侵犯隱私權。小萱表示,去年11月已告知阿國不能再進屋,要他退出該掃地機器人連結及房子大門密碼鎖,但他數次未經同意,擅自透過掃地機器人竊錄生活,且刑法通姦罪已經除罪化,不應再於民法保障具有爭議之配偶權,所以他提的不能當證據。法官認為,掃地機器人所拍攝影片角度,範圍受有限,阿國提出的照片、影像都是同一角度,可認這是掃地機器人所拍,而由影片所擷取照片,侵害被攝者之隱私權範圍很低,小萱熟悉屋內掃地機器人的設置,可自由選擇是否移除或關閉功能。法官指出,阿國只拿照片當侵害配偶權損害賠償訴訟,沒做其他用途,非以強暴、脅迫方式取得,可以當證據,小萱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經常與小王同進出房屋,彼此裸身相見、更衣、擁抱等行為,顯然已逾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忍,判2人要賠償50萬元。可上訴。
給假驗孕棒照詐「40萬聘金和10萬金飾」 前女友謊稱懷孕被抓包
女子小萱被指控用驗孕棒照片謊稱懷孕,要男友阿國(皆化名)給聘金40萬和10萬金飾費,後來又說她吃藥墮胎了,阿國抓包後提告,法院依詐欺取財罪判小萱10月。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是前男女朋友關係,小萱明知自己沒懷孕,基於詐財犯意,在2020年2月到3月間,跟阿國謊稱她懷孕,討聘金40萬元、購買結婚金飾費用10萬元,阿國給錢後才驚覺受騙。阿國表示,他收到小萱傳的驗孕棒照片,還有家族對話截圖,提到他要付多少聘金和金飾給她,假設她沒有懷孕,他不會結婚,也不會給50萬元,後來她說藥吃太多,怕胎兒受到影響,去婦幼診所拿小孩,沒說她是吃藥墮胎,「我就開始懷疑被告不是真的懷孕,因為我從頭到尾只有看過驗孕棒照片,沒看到實體。」小萱辯稱,她沒去診所墮胎,是自己吃藥,藥是越南籍同事給的。台南地院法官認為,小萱說,聘金40萬元跟10萬元購買金飾費用,是因為她懷孕阿國要補償她,再加上LINE對話紀錄,阿國才給了50萬。至於小萱是否有懷孕,法官表示,她稱懷孕至墮胎未曾就醫,與現今民眾就醫常情不符,小萱也曾傳「做完跟你說」、「護士說我待的那」、「怕干擾儀器」等訊息,向阿國說因接受墮胎手術前往診所就診的情況不符,杜撰之詞無足憑採。法官說,現今網路發達,要取得他人的驗孕棒照片並非難事,小萱驗孕棒照片來源及拍攝時間均不明,阿國也沒看過驗孕棒實體,無法依此照片做出對小萱為有利認定。最後,法官認定小萱當時沒懷孕,依詐欺取財罪判10月。可上訴。
小三幫人夫生子挨告扯:跟正宮變朋友 法官看訊息「這句話」打臉
人夫阿國被妻子小莉抓包外遇,他寫下婚姻忠誠承諾書後,還是跟小三小萱(皆化名)往來,更幫她買房,小莉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萱辯稱,她跟小莉變朋友。不過小莉曾傳訊息,「出來混總是要還的」,法院最後判小萱要賠45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莉在2022年11月發現阿國舉止怪異,詢問後才知外遇,要他在去年1月20日寫婚姻忠誠承諾書,而當時小莉不知道小三是誰,阿國書面承諾與外遇女性永不見面,但他未遵守承諾,仍幫小萱買房,2人也經常聯絡,小萱在同年3月至4月間主動LINE小莉,小莉才知道整件事。小莉主張,小萱明知阿國有配偶,還是跟他交往,也生了小孩,經親子鑑定證實,逾越社會一般通念所能容忍範圍,她要提告求償300萬元。小萱辯稱,她不否認交往生子,不過如果要賠償,也要看小莉的行為,因為她跟小莉已變成朋友,她的行為固然不當,但沒有超過容忍範圍,損害程度不高,應減輕賠償。法官認為,小萱雖說跟小莉成為通訊軟體好友,互動良好,損害程度不高,不過,小莉說,「出來混總是要還的」、「可是就有人自己摧毀破壞這份和諧」,未見小莉有任何原諒意思,所以這只是小萱主觀片面認知,無從憑採,判她要賠45萬元。可上訴。
爸從沒給每月2萬元生活費 兒由媽辛苦養大…聲請免除扶養
男子阿國(化名)被兒子控訴,小時候家暴媽媽,離婚後也沒照協議書明定,每個月給2萬元生活費,他是由媽媽辛苦養大,所以要聲請免除扶養義務。判決書指出,兒子主張,阿國在他小時候即家暴母親,在1996年離婚後,監護權歸屬母親,婚協議書上明定每月要給2萬元生活費,直到他22歲為止,惟自第1個月起,阿國背信毀約,未曾給付過分毫扶養費,他由母親含辛茹苦扶養長大為此,聲請免除對相對人之扶養義。法官調閱稅務財產所得資料後發現,阿國2022年都沒收入,認他不能維持生活,需要接受兒子扶養,而針對阿國沒盡扶養義務一事,阿國部爭執,同意法官裁定免除扶養義務。法官表示,阿國在離婚後就沒扶養兒子,未婚的兒子從事焊接工作,月收僅2萬多,還要負擔家計,沒有餘力付阿國生活費,阿國沒盡扶養義務,情節重大,近日依法宣判兒子免除阿國之扶養義務,和民法第1118條之1第2項之規定相符,應予准許。◎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
人夫出軌10年嫩妹小三「2度墮胎、產女」 妻抓包求償百萬
人妻小萱陸軍中校退伍,而丈夫阿國出軌10年,不僅跟年輕嫩妹小艾(均化名)發生多次關係,還2度墮胎、產女,被小萱抓包後提告求償100萬元,法院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判決書指出,小萱跟阿國在1999年結婚,婚後育有2女,均已成年,小艾知道阿國有家庭,還是在2013年起跟阿國交往,小艾還多次懷孕,曾墮胎2次,另外又在2020年和今年1月各各產下1女,小萱在去年年底才知道此事,顯然2人逾越普通朋友間一般社交行為,小萱要提告2人,並求償100萬元。阿國辯稱,對小萱說法,他不不爭執,也願意賠償,但希望金額可以低一點,他每月收入扣除貸款後是負數,小艾也要養2個年幼小孩,無力負擔100萬。法院認為,小萱稱配偶權遭侵犯而致罹患身心疾病,病情加劇,也提出證明書,阿國說她在任軍職時已有身心症狀,曾因投資失利而有身心科就診紀錄,由診斷證明書無法證明罹患身心疾病原因為何,所以這部分主張難認定。法院表示,阿國婚外情長達10年以上,小艾也曾墮胎生子,小萱陸軍中校退伍,目前無業,月領退休俸約40000餘元,阿國現在開便利商店月入5到6萬等,判2人要賠償60萬元。全案確定。
67歲男不良於行困偏遠山區 寒冬送愛心物資解圍
在偏遠的山區角落,仍有弱勢族群艱辛度日,勉力支撐生活。道家人文協會於今(19)日,舉辦新北市弱勢家戶物資捐贈活動,由協會秘書長王愍之帶領志工群全程自費至新北市三芝區進行訪視,捐贈家戶所需的冰箱、洗衣機、電風扇等家電,以及便於存放的食品與清潔用品等民生用品物資,協助改善生活環境,攜手共度難關。活動當日,志工團隊深入訪視家戶,傳遞溫暖關懷。現年67歲的阿國(化名)因患有僵直性脊椎炎和風濕性關節炎,長期服用類固醇藥物導致骨質疏鬆,並於今年3月接受了右手和右髖關節置換手術。受健康狀況影響,阿國日常行動受限,無法外出工作,目前與次子同住。阿國的次子現年44歲,持有一類中度身障證明,仍需父親照料,致使家庭經濟壓力沉重。父子兩人目前居住在阿國哥哥擁有的偏遠山區住所,家中電器設備老舊,冰箱與洗衣機等皆已損壞,食材難以保存且衣物清洗不便,日常衛生受到嚴重影響。協會秘書長王愍之(左)在寒冬中送上溫暖,讓阿國(化名)十分感動。(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協會在得知案家狀況後,根據需求量身規劃物資品項,並實地丈量所需家電尺寸、了解日常使用習慣,迅速聯繫廠商協助安裝,並於今日活動由志工團隊攜帶耐於存放的食品、衛生紙、洗沐清潔用品等生活必需品親送到住家。除了關心生活情況,志工亦同步確認家電的安裝和使用是否妥當。阿國見到志工們來訪問候,十分感動,頻頻表達感謝之意。協會秘書長王愍之表示:「自協會創立以來,始終秉持「零行政費」的初衷,確保每一分善款都專款專用,直接幫助有需要的人。協會全力傾聽弱勢族群的心聲,量身捐贈他們所需物資,期望能減輕其生活負擔,緩解眼前困境。我們也期盼能喚起更多人對社會弱勢角落的關注,為他們的生活注入一絲溫暖與希望,共同創造更溫馨有愛的社會環境。」身處偏遠山區的阿國無法外出工作,愛心物資可幫助他解決燃眉之急。(圖/道家人文協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