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吊場示意圖,非當事案件。(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記者陳宏瑞/高雄報導
高雄吳姓男子今年4 月間因違停遭拖吊,他前往高雄拖吊場,在未繳納保管費的情況下,想要強行把被拖吊保管的車子開走,吳姓管理員見狀上前阻攔,但吳男竟將管理員強行拖離數十公尺,導致保全身上多處受傷,事後報警提告,檢方偵辦時,吳男坦承犯行,並火速與管理員達成和解,檢察官考量他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給予緩起訴一年的處分。
檢方指出,吳姓男子因車子違停遭拖吊後,今年4月4日下午3時許前往位於八德路的高雄拖吊場,在未繳納保管費用、沒辦理領車手續的情況下,準備強行將自己的車子開出拖吊場,吳姓管理員見狀,趕忙上前阻攔,吳男不顧管理員緊握車子車窗,遭強行拖行數十公尺之距離,導致吳姓管理員手、腳、肩膀等處多處受傷,事後吳姓管理員報警處理。
檢方偵辦時,吳男坦承犯行,也很快就與吳姓管理員達成和解,檢察官考量他沒有前科,犯後態度良好,因一時失慮罹刑章,因此給予緩起訴一年,並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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