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奴隸宣言:修订间差异
删除的内容 添加的内容
校正 |
rvv 标签:手工回退 |
||
(未显示另一用户的1个中间版本) | |||
第5行:
{{Unreferenced|time=2014-10-19T15:30:58+00:00}}
[[File: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jpg|thumb|alt=rig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ht|250px|《解放
《'''解放奴隸宣言'''》({{lang-en|'''''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是份由[[美國]][[美國總統|總統]][[亞伯拉罕·林肯]]于1863年1月1日公佈的宣言,其主張所有[[美利堅聯盟國|美利堅邦聯]]叛亂下的領土之黑奴應享有自由,然而未脫離聯邦的[[邊境州]],以及聯邦掌控下的諸州依然可以使用奴隸。此宣言僅立即解放少部分奴隸,但實質上強化聯邦軍掌控邦聯的領土後這些黑奴自由的權威性,並為最終廢除全美奴隸制度預先鋪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