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利修正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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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利修正案'''》({{lang-en|Equal Rights Amendment}},简称'''ERA''')是[[美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案,旨在保障所有美国公民享有平等的合法权利,不论性别,它试图解决男女在离婚、财产、就业和其他事项方面的法律区别。该修正案最初是由[[艾丽斯·保尔]]和克丽丝特尔·伊斯曼编写写的。该修正案于1921年首次在[[美国国会]]中提出,并引发了关于[[性別平等]]的意义的讨论。反對的理由並非反對性別平等,而是因為修正案通過會認可[[墮胎]]、[[避孕]]等女性權利,甚至會改變女性在家庭的傳統角色,扭曲傳統家庭價值。
|G1=美国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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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权利修正案'''」({{lang-en|Equal Rights Amendment}},简称「'''ERA'''」)是《[[美国宪法]]》的一项修正案,旨在消除男女在离婚、财产、就业等领域上的法律区别,从而减少社会上的性别歧视现象,保障所有美国公民享有平等的法律权利。
 
该修正案最初是由[[艾麗斯·保羅]]和克丽丝特尔·伊斯曼编写,希望通過修正案来禁止法律中的[[性別歧視]]。1921年,该修正案提案首次被递交至[[美国国会]]审议,并从此引发了关于美国社会关于[[性別平等]]的意义的大辩论。支持者认为该提案能够减少社会上的性别歧视现象,而反对者则认为该提案认可堕胎、避孕等权利,将扭曲传统家庭价值观。
== 歷史 ==
在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早期历史上,受[[民權運動]]的影響,中产阶级妇女,特別是[[女性主義]]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支持的,而那些为工人阶级说话的保守派[[民主党 (美國)|民主党]]人则常常反对,指出就业妇女需要对工作条件和工作的时间进行专门的保护。随着20世纪60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的兴起,这个修正案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并且被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玛撒·格里菲思(D·密歇根)在1971年重新提出后,于10月12日被[[美国众议院]]批准。1972年3月22日,它被[[美国参议院]]批准,並从而给州议会时间,正如[[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的那样。
 
== 歷史内容 ==
[[美国国会|国会]]起初设定了截止批准的期限在1979年3月22日,为了州立法机关考虑这个《平等权利修正案》。在1977年通过时,修正案收到必要的35票,并获得了38个州的批准。在政党(包括當時两个主要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参议两院及总统尼克松、福特和卡特)<ref>{{Cite journal|title=Phyllis Schlafly's "Positive" Freedom: Liberty, Liberation, and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url=https://muse.jhu.edu/article/584317|last=Miller|first=Eric C.|date=2015-06-19|journal=Rhetoric & Public Affairs|issue=2|volume=18|pages=277–300|issn=1534-5238}}</ref>的广泛支持下,这个项修正案似乎注定会通过,直到菲利丝·施拉夫利]]动员保守派中反对動搖家庭角色的妇女们,认为这项修正案对家庭妇女不利并促使主妇们被征召去参军。<ref name="washingtonpost.com">{{cite web|url=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7/03/27/AR2007032702357_pf.html|title=New Drive Afoot to Pass Equal Rights Amendment|website=www.washingtonpost.com|access-date=2017-04-13}}</ref>
《平等权利修正案》包含三个条款:
 
* 第一,联邦或州不得因性别而拒绝或剥夺人们在法律上的平等权利;
四个州([[爱达荷州]]、[[肯塔基州]]、[[内布拉斯加州]]和[[田纳西州]])据此说要撤销了他们对该修正案的批准在原1979年截止日期之前;但是,在[[美国宪法]]中没有撤销修正案的先例或机制,因此,它成为遗留的一个法律上的问题。
* 第二,国会有权通过适当的立法执行本条的规定;
* 第三,本修正案自批准之日起两年后生效。
 
1865年,南北战争结束,之后美国陆续通过了三条修正案([[重建修正案]]),以终结奴隶制并保障个人权利。其中第十三修正案废除了奴隶制;第十四修正案规定了政府应保障个人权利;第十五修正案保障了投票权。但这些修正案中所保护的对象只是男性。女性的权利(如投票权)就没有得到保障。此外女性权益的支持者提出:性别歧视在美国社会中是一个普遍现象,尤其表现在工资、职位、生育领域。此为《平等权利修正案》出现的背景。
在1978年,[[美国国会|国会]]通过该修正案(每个议院的多数议员), [[吉米·卡特|卡特]]总统签署了一项联合决议声明,将批准期限延长至1982年6月30日。因为没有一个州的议会批准了1979年3月22日至1982年6月30日之间的修正案,这一争议的延伸的有效性被学术化了。<ref>{{cite web|url=http://www.latimes.com/opinion/op-ed/la-oe-neuwirth-equal-rights-amendment-for-women-metoo-20180105-story.html|title=Unbelievably, women still don't have equal rights in the Constitution|accessdate=January 6, 2018|date=January 5, 2018|publisher=[[Los Angeles Times]]}}</ref>受[[反墮胎運動]]的影響,共和黨在1980年採取反墮胎的立場,並撤回對修正案的支持和反對修正案。自[[羅納德·雷根]]之後的共和黨總統均反對修正案。
 
== 1982年后历史 ==
在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早期历史上,受[[民權運動]]的影響,中产阶级妇女,特別是[[女性主義]]者,在很大程度上是支持的,而那些为工人阶级说话的保守派[[民主党 (美)|民主党]]人则常常反对,指出就业妇女需要对工作条件和工作的时间进行专门的保护。随着20世纪60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的兴起,这个修正案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支持,并且被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玛撒·格里菲思(D·密歇根)在1971年重新提出后,于10月12日被[[美国众议院]]批准。1972年3月22日,它被[[美国参议院]]批准,並从而给州议会时间,正如[[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的那样
2017年3月22日,[[美国国会|国会]]在提出修正案的25周年后向立法委员会再次提出,民主黨控制的[[内华达州]]议会在参议院通过了第2号参议院联合决议(被参议院命名为“POM15”后,成为第一个批准两个期限届满的修正案<ref>{{Cite news|url=https://www.npr.org/sections/thetwo-way/2017/03/21/520962541/nevada-on-cusp-of-ratifying-equal-rights-amendment-35-years-after-deadline|title=Nevada Ratifies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 ... 35 Years After The Deadline|author=Colin Dwyer|last=Colin Dwyer|date=March 21, 2017|publisher=[[NPR]]|author2=Carrie Kaufman|last2=Carrie Kaufman|accessdate=March 28, 2017}}<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author=</code>和<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last=</code>只需其一 ([[Help:引文格式1错误#redundant parameters|帮助]]); <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author2=</code>和<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last2=</code>只需其一 ([[Help:引文格式1错误#redundant parameters|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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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修正案提案于1921年首次提出,撰写者为[[艾麗斯·保羅]]和克丽丝特尔·伊斯曼(Crystal Eastman,1881-1928)。同年该提案被递交国会,但没有通过。此后从20世纪30年代至50年代,虽然该提案被多次递交国会,但都没有获得通过。不过,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由于大量男性被投送至战场,美国的女性开始大规模地走出家门,填补各行各业劳动力的空缺,这也加速了大量女性参与政治、法律、获得高等教育的进程,为《平等权利修正案》的再度复兴奠定了基础。
[[Category:含有冗余参数的引用的页面]]</ref>。并在2017年4月5日的《[[国会议事录]]》中完全记录,在S261页和S2362页)。在2018年5月30日,[[伊利诺斯州]]通过了这一修正案。<ref>{{Cite news|url=http://www.chicagotribune.com/news/local/politics/ct-met-equal-rights-amendment-illinois-20180530-story.html|title=Illinois House approves Equal Rights Amendment|author=Rick Pearson, Bill Lukitsch|last=Rick Pearson, Bill Lukitsch|date=May 30, 2018|publisher=[[The Chicago Tribune]]|accessdate=May 30, 2018}}<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author=</code>和<code style="color:inherit; border:inherit; padding:inherit;">&#x7C;last=</code>只需其一 ([[Help:引文格式1错误#redundant parameters|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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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60年代后,受到[[民權運動|民权运动]]和[[第二波女权主义]]的影响,《平等权利修正案》逐渐受到了越来越多人的支持。1971年,众议员玛莎·格里菲斯(Martha Griffiths,1912-2003)再度将该项提案递交国会审议。同年10月,众议院以354比24的投票通过了这项提案,次年3月,参议院也以84比8的投票批准了这项提案。之后,按照[[美国宪法第五条]]所规定的修正案通过办法,[[美国国会|国会]]将提案送至各州审议。根据宪法,提案在国会两院通过后,需要递交给各州审议。只有超过四分之三的州批准同意该提案后,该提案才能正式成为宪法修正案。
 
国会起初将截至日期设定在了1979年3月。至1977年时,该提案已经在35个州得到了通过,距离宪法要求的“四分之三州通过”仅剩下3个州。在当时,民主党和共和党都对该法案持支持态度,因此这项提案似乎注定会被通过。但此时,在持保守主义的社会运动人士菲利丝·施拉夫利(Phyllis Schlafly,1924-2016)活动下,民众对于该提案的态度开始发生改变。施拉夫利提出,该提案实际上对女性权益不利,并且会改变女性在传统家庭中的角色,扭曲传统的家庭价值观。在施拉夫利的积极宣传下,至1979年3月时,不但再没有一个州通过该提案,反而五个州([[內布拉斯加州|内布拉斯加]]、[[田纳西州|田纳西]]、[[爱达荷州|爱达荷]]、[[肯塔基州|肯塔基]]、[[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的议会通过投票撤销了他们对于该提案的支持。这五个州的决定不仅让这个提案的通过变得更加不可能,同时也引发了一个法律程序问题。因为美国宪法第五条没有定下关于州议会撤销支持修正案提案的机制,因此这五个州当时的决定成为了一个遗留至今的法律程序问题。
 
1978年,国会通过一项决议,将这个提案的截至日期延长至1982年6月。不过受到20世纪70至90年代保守主义回潮的影响,美国社会中的[[反堕胎运动]]高涨。在这一轮[[新保守主義|新保守主义]]的浪潮背景下,共和党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采取反堕胎的政治立场,并撤回了对《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支持。因此从1978年至1982年间,没有任何一个州通过了对该修正案的支持决定。这也宣告了《平等权利修正案》第二次冲击修正案地位的尝试宣告失败。
 
== 当代 ==
1982年之后,随着美国社会的多元化程度不断加深,关于《平等权利修正案》的争论依然在持续,并在进入21世纪后不断升温。2020年2月,经民主党众议员提出,众议院以232比183的投票,同意取消了关于《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截止期限,但是这项决议却未能在参议院获得通过。2021年3月,众议院再次以222比204的投票同意取消了关于《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截止期限,但参议院尚未能通过。
 
在州方面,尽管《平等权利修正案》冲击修正案地位的努力已经在1982年过期,但各州并未因此停止关于这一修正案的争论。《平等权利修正案》的反对者提出:国会没有权力修改该提案的最后通过期限,因此该提案早已作废。而《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支持者则宣称,国会没有权力为该该提案设定最后通过期限,因此该提案应该一直有效。同时,《平等权利修正案》的支持者也认为,州无权撤销他们对于该提案的支持,因此70年代末那五个州的撤销行为属于无效。近些年仍然有州通过决议,宣布支持该提案:2017年,内华达州宣布支持该提案;2018年,伊利诺伊州宣布支持该提案;2020年,弗吉尼亚州宣布支持该提案。这让现在或曾经支持过该提案的总州数量达到了38,这无疑激化了提案支持者和反对者之间的争论。
 
== 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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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egory:性別研究]]
{{美国宪法}}
{{Authority control}}
 
[[Category:未批准的美国宪法修正案]]
[[Category:1923年美國法律]]
[[Category:1923年美國政治]]
[[Category:平权法案]]
[[Category:反歧視法]]
[[Category:性別研究歧視]]
[[Category:美國女性權利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