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奴隸宣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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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le:EmancipationProclamation.jpg|thumb|right|250px|《解放奴隸宣言》的重製本,現存於[[俄亥俄州]][[辛辛那堤]]的[[國家地下鐵路自由中心]]]]
《'''解放奴隸宣言'''》({{lang-en|'''''The Emancipation Proclamation'''''}})是份由[[美國]][[美國總統|總統]][[亞伯拉罕·林肯]]公佈的宣言,其主張所有[[美利堅聯盟國|美利堅邦聯]]叛亂下的領土之黑奴應享有自由,然而豁免的對象包含未脫離聯邦的[[邊境州]],以及聯邦掌控下的諸州仍可繼許使用奴隸。此宣言僅立即解放少部分奴隸,但實質上強化聯邦軍掌控邦聯的領土後這些黑奴自由的權威性,並為最終廢除全美奴隸制度預先鋪路。
 
== 歷史背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