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权利修正案: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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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20世纪60年代[[第二波女权主义]]的兴起,这个修正案得到了越来越多的跨黨派支持,并且被美国国会众议院议员玛撒·格里菲思(D·密歇根)在1971年重新提出后,于10月12日被[[美国众议院]]批准。1972年3月22日,它被[[美国参议院]]批准,並从而给州议会时间,正如[[美国宪法第五条]]规定的那样。
 
[[美国国会|国会]]起初设定了截止批准的期限在1979年3月22日,为了州立法机关考虑这个《平等权利修正案》。在1977年通过时,修正案收到必要的35票,并获得了38个州的批准。在政党(包括當時两个主要政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参议两院及总统尼克松、福特和卡特)<ref>{{Cite journal|title=Phyllis Schlafly's "Positive" Freedom: Liberty, Liberation, and the Equal Rights Amendment|url=https://muse.jhu.edu/article/584317|last=Miller|first=Eric C.|date=2015-06-19|journal=Rhetoric & Public Affairs|issue=2|volume=18|pages=277–300|issn=1534-5238}}</ref>的广泛支持下,这个项修正案似乎注定会通过,直到[[菲利丝·施拉夫利]]成功动员保守派中反对動搖家庭角色的妇女们,认为这项修正案对家庭妇女不利并促使主妇们被征召去参军。<ref name="washingtonpost.com">{{cite web|url=https://www.washingtonpost.com/wp-dyn/content/article/2007/03/27/AR2007032702357_pf.html|title=New Drive Afoot to Pass Equal Rights Amendment|website=www.washingtonpost.com|access-date=2017-04-13}}</ref>此外,他們認為修正案通過會改變女性在傳統家庭中的角色,而已婚女性偏向支持保守派和擁有傳統的家庭價值。
 
四个州([[爱达荷州]]、[[肯塔基州]]、[[内布拉斯加州]]和[[田纳西州]])据此说要撤销了他们对该修正案的批准在原1979年截止日期之前;但是,在[[美国宪法]]中没有撤销修正案的先例或机制,因此,它成为遗留的一个法律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