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公教會: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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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
{{About|秉持大公思想的一系列關於基督[[宗派會]]的普世性的一種思想、概念|以「公宗为领袖會」爲名一個[[西方基督教]]宗派|天主教會|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发布的一份文献之一|大公主義}}
 
{{About|秉持大公思想的一系列基督教宗派|以教宗为领袖的基督教宗派|天主教會|梵蒂冈第二届大公会议所发布的文献之一|大公主義}}
 
'''大公'''源自公元381年《[[尼西亚信經|尼西亚-君士坦丁堡信經]]》中「一个神圣、完全、被差遣的教会」({{lang-el|Ἁγίαν, Καθολικὴν καὶ Ἀποστολικὴν Ἐκκλησίαν}})。「完全」({{lang-el|καθολικός}})源自词根{{lang|el|κατά}},“至于,关于”,和{{lang|el|ὅλος}},“完全,全部”,本意为「完全的,没有缺失的」。<ref>{{cite book | author = Thomas Hopko 神父 | chapter = 教会 | title = 《正教信仰》 | volume = 1. 教义 | location = 纽约 | publisher = 美洲正教会宗教教育部 | date = 1998 | language = en}}</ref>「完全的教会」这一神学概念的本意是,基督的教会擁有著完全的真理,在神里面没有任何缺点或谬误。{{lang-el|Καθολικός}}進入拉丁語和英語後,意義由「完全」轉變爲「普世」。汉譯「大公」取「大道之行,天下爲公」中的「公」,義爲,基督的教會是普世的、一般的、大眾的、所有人的教會,而不是属於某个特定地域、種族、階級或宗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