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廉與瑪麗學院: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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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历史 ==
=== 殖民地时期(1693年至1776年) ===
在弗吉尼亚殖民地建立初期,人们就有了建立一所能为年轻的[[印第安人]]和欧洲殖民者后裔提供高等教育的学校的计划。早在1618年,殖民者便计划在[[亨利科縣|亨利科县]]设立新的大学,但是1622年印第安人对殖民者的屠杀迫使他们放弃了这个计划。1624年,英王[[詹姆士六世及一世|詹姆斯一世]]撤回了给弗吉尼亚公司的皇家章程,将弗吉尼亚殖民地纳入皇室管理,之后的[[英国内战]]和培根起义(Bacon Rebellion)又令建校的筹备工作一再搁置。1691年,威廉斯堡的[[市民院]]委派[[詹姆斯·布莱尔 (神职人员)|詹姆斯·布萊爾]]牧师到[[英国]]申请皇家宪章,以建立一所永久的大學,并要求学院可以为学生提供[[哲学]]、[[语言]]、[[艺术]]和[[科学]]等科目。布莱尔到了[[伦敦]]後开始他的工作,他在英國的朋友,[[伦敦主教]]亨利·坎顿(Henry Compton)及[[坎特伯雷大主教]]約翰·蒂洛森(John Tillotson)都十分支持他。终于在1693年2月8日,英王[[威廉三世 (英格兰)|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 (英格兰)|玛丽二世]]頒下[[皇家特許狀|皇家宪章]]。新成立的学校亦因此得名威廉与玛丽学院。值得注意的是,皇家宪章规定学院需要永远地保留原校名(即便威廉与玛丽学院以现代标准可以称为大学)。皇家宪章亦要求高等教育必须包括三所学院:[[语法学校]]、[[哲学学校]]和[[神学院]]。哲学学校为学生提供[[道德哲学]]([[逻辑]]、[[修辞]]、[[概念]])和[[自然哲学]]([[物理]]、[[形而上学]]和[[数学]]),而神学院的年轻人要准备入英国教会。而詹姆斯・布莱尔則成為学院的第一位[[校长]],终身任命。布莱尔于1743年去世。
 
1693年,学院在本地的市民议会中获得一个席位。议会决定办学的开销由烟草税和皮草的出口关税支付。学院获得了330英亩(约1.3平方公里)的土地用于修建校舍。1694年,威廉与玛丽学院正式在一处临时地址上开办。1695年,学院的主楼开始建造,1699年建成并且保留至今日。该楼起初叫学院楼,今称克里斯托弗·雷恩爵士楼(Sir Christopher Wren Building)。雷恩爵士楼是目前美国最古老的仍在使用的教学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