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奴隸宣言: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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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放奴隸宣言自身受限於對奴隸制度的立即效用,僅能在聯邦納入控制下的邦聯領土上生效,[[邊界州]]([[德拉瓦州]]、[[肯塔基州]]、[[馬里蘭州]]、[[密蘇里州]]和[[西維吉尼亞州]])的奴隸制度因其仍效忠聯邦而絲毫不受影響。[[美国国务卿|國務卿]][[威廉·西華德]]曾於評論中談到:“我們表達對奴隸制度的同情手法是解放那些我們管不著的奴隸以及奴役那些我們能解放的人們。”任何脫離聯邦的州只要在宣言生效前重新加入聯邦(或僅僅送他們的國會議員回[[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華盛頓]])便具有等同邊際州的地位,並至少在當下能保有奴隸制度(雖然[[馬里蘭州]]、[[密蘇里州]]和[[西維吉尼亞州]]早在1865年[[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批准解除全國奴隸制度的合法性以前,便透過內部政治運作逐步廢除奴隸制度)。
 
== 宣言的發表 ==
暫無資料
 
整份宣言分成兩個部分發佈:第一部分發佈於1862年9月22日,是份概述第二部分目的的準備公告;第二部分正式生效於1863年1月1日,此時正處於[[南北戰爭]]的第二年,其中包含[[亞伯拉罕·林肯]]的聲明:所有脫離聯邦並回到聯邦掌控下的州之奴隸最遲於1863年1月1日後當被解放。有十個州的名字在第二部分公佈時被逐一提及,可有意忽略了[[馬里蘭州]]、[[德拉瓦州]](當時皆未脫離聯邦)、[[田納西州]](已確實在聯邦控制之下)、[[密蘇里州]]以及[[肯塔基州]](已存有幾個被邦聯接受的派系政府,但仍未正式脫離聯邦)。特別豁免權由48個連署成立[[西維吉尼亞州]]以及其他被舉列的[[維吉尼亞州]]郡表述;另外還包含[[新奧尔良]]和幾個被列舉為聯邦掌控之下的[[路易斯安那州]]郡。
 
== 立即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