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保证法
《2020年台灣保證法》(英語:Taiwan Assurance Act of 2020),是一部美国法律。為《2021年綜合撥款法》的第FF部第III篇B分篇的別稱。
歷史
编辑立法過程
编辑《2019年台灣保證法》於2019年3月26日和4月1日分別於美國參、眾兩院由湯姆·卡頓和麥克·麥考爾提出。後者的版本於2019年5月7日獲美國眾議院全票通過。[1][2][3]
2020年12月21日,法案條文被納入《2021年綜合撥款法》的第FF部第III篇B分篇,同日獲參、眾兩院通過,此篇另稱為《2020年台灣保證法》。[4]12月27日,由總統唐納·川普簽署生效。[5]
修法
编辑2023年3月22日美國國會眾議院以404票支持、7票反對,通過該法修正案《台灣保證實施法案》(Taiwan Assurance Implementation Act),進行了一些文字修正,要求國務卿對與台灣關係的指導原則進行定期審議並每2年更新報告,並加入“指明機會和方案,以取消對台灣關係所自我施加的限制”字樣[6] 。
條文概要
编辑該法內容支持對台軍售常態化以協助台灣提升自我防衛能力,支持台灣有意義參與國際組織,要求國務卿應針對國務院指導對台關係包括「對台交往準則」等文件進行檢視並更新準則,並就《臺灣旅行法》執行情形及因其執行產生的改變提出報告。
參見
编辑维基新闻中的相关報導:美國國會通過《2020年台灣保證法》
參考資料
编辑- ^ H.R.2002 — 116th Congress (2019-202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法案H.R.2002 第116屆美國眾議院(2019-2020)
- ^ Markup of H.R. 9, H.R. 2002, H.Res. 273, H.R. 97, H.R. 1704, H.R. 1004, H.R. 1952, H.R. 615, H.R. 526, H.Res. 106, H.R. 1359, H.R. 951, H.R. 1580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第116屆美國眾議院2019.04.29 pm2:00審核紀錄
- ^ 美众院议长佩洛西:“台湾保证法”展现美对台承诺. 美国之音. [2019-05-3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5-14) (中文).
- ^ 美國國會通過「台灣保證法」 待總統川普簽署生效. 自由時報. 2020-12-22 [2020-12-2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2-22).
- ^ 川普簽署台灣保證法 促對台軍售常態化. CNA. [2020-12-2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1-08).
- ^ 美國眾議院通過《台灣保證法》修正案. 美國之音. 2023-03-23 [2023-03-2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3-03-25) (中文(臺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