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兒作品(英語:Orphan work)指實際上已經不會再出版,不太可能找到原版權持有人的作品。取自孤兒孤苦無依且乏人重視的概念。

孤兒作品及其造成的爭議,常對國際知識產權關注者造成困擾;其爭論主要是,「複製或發佈孤兒作品」是否合理?不少孤兒作品在公司倒閉或其他混亂情況下,連版權擁有者也不知道自己是否擁有該物品的版權,在這情況下「版權法還應否保護這類物品」成為爭論。不少人認為,這就是一個版權保護過強甚至多餘的例子。

為解決孤兒作品的問題,某些國家考慮以強制許可規範之。而2007年,國際出版者協會(IPA)與國際圖書館協會聯合會(IFLA)已就孤兒作品獲取的主要原則達成一分協議,稱:孤兒作品擁有版權,但是其所有者無法明確,且由希望獲取權利所有人的許可而使用該作品的人持有。[1]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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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中國國家版權局. 國際出版者協會和圖書館協會確立孤兒作品使用原則. [2007-12-2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7-10-11) (中文).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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