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商朝地属南疆,故称南巢;《尚书·仲虺之诰》:“成汤放桀于南巢”。周朝时为巢(伯)国地;春秋时为楚属国;巢国多次被吴所占,周元王四年(前472年),越灭吴,巢国还楚。秦统一后置郡县,今柘皋一带为橐皋县,今巢湖以南为居巢县,也作居鄛,两县均属九江郡。东汉末年,居巢为曹操占据,此后隶属曹魏。西晋在原居巢境内分设居巢、临湖、襄安,隶属庐江郡。隋开皇元年(581年),襄安属庐江郡;《隋书·地理志》:襄安“有龟山、紫微山、亚父山、半阳山、白石山、四鼎山”;至此,今巢湖市东、西、北方位大致形成。
- 唐武德七年(624年),合开城、扶阳两县为巢县(巢县一名此始,一说改襄安为巢县),隶属庐州。北宋太平兴国三年(978年)巢县属无为军。南宋景定三年(1262年)升巢县为镇巢军。元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称巢州,二十八年(1291年)置巢州为县,巢县县名至改置巢湖市前一直未变。
- 民国3年(1914年)属安徽省安慶道。民国28年(1939年)由属第三专区改第五专区。民国36年(1947年)4月到38年(1949年)1月,属安徽省第九行政督察专员公署。民国38年(1949年)1月,属新成立的江淮第五专员公署;6月,撤销皖西专署及江淮第五专署,成立巢湖专员公署,巢县隶属之。
- 1949年4月,巢县属皖北行署区巢湖专区,1952年,巢湖、宣城两专区合并成立芜湖专区,巢县属芜湖专区,1958年属合肥市,1961年4月复属芜湖专区。1965年5月,经国务院批复,巢湖专区于同年7月25日恢复,治巢县城关,巢县隶属之。1971年8月(一说3月),巢湖专区改称巢湖地区行政公署,巢县隶属不变。
- 1982年11月,以巢县的部分地区设县级巢湖市,属巢湖地区。1983年10月,巢县撤销并入巢湖市。1999年7月9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巢湖地区,设立地级巢湖市,撤销县级巢湖市,设立居巢区。1999年12月6日巢湖市居巢区举行揭牌仪式。2011年8月,国务院正式批复安徽省关于拆解巢湖市分别划归合肥市、芜湖市和马鞍山市的决定,撤销居巢区,改设县级巢湖市。[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