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圣先辈[1](英語:Pilgrims,或Pilgrim Fathers)是普利茅斯殖民地(今美国马萨诸塞州普利茅斯)的早期欧洲定居者。

朝圣先辈的领导人来自布朗派英语Brownist英格兰非国教徒英语English Dissenters的宗教会众。他们逃离英格兰动荡的政治环境,選擇在16世纪至17世纪相对平静和容忍的尼德兰地区的荷兰生活。朝圣先辈持有加尔文主义宗教信仰,类似于清教徒,但与许多清教徒不同的是,他们认为他们的教会需要与英格兰国教会分离开。作为一个分离团体,他们还担心,如果他们移民到荷兰,他们可能失去他们的英格兰文化身份,所以他们安排英格兰投资者在北美建立一个新的殖民地。殖民地成立于1620年,成为北美第二个成功的英格兰定居点(第一个是在1607年建立的詹姆斯敦)。在为自己的群体寻求宗教自由的同时,朝圣先辈对其他信仰表现出不宽容。[2]他们的故事成为美国历史文化的中心主题。[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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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Pilgrims:通译为“朝圣者”,例如艾伦·布林克利,美国史(1492~1997)(第10版),邵旭东译,海南出版社,2009年。Pilgrim Fathers:没有通用译名。查尔斯·俾耳德、威廉·巴格力,美国的历史:从蛮荒时期到帝国时代,魏野畴译,2015年,第31页译作“巡礼者的长老”(这个魏野畴译本是1920年代出版的)。薩孟武,孟武自選文集,東大圖書公司,1979年,第140页译作“朝聖父老”。阿·符·叶菲莫夫,美国史纲(1492年—19世纪70年代),庚生(苏更生)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72年,第70页译作“清教徒移民先辈”。Pilgrim Ancestors:萧公权,宪政与民主,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59页译作“朝圣始祖”。本条目依Pilgrim Fathers定名,兹据;肯尼斯·霍博、威廉·霍博,清教徒的礼物,丁丹译,东方出版社,2013年;威廉·H·麦加菲,美国语文(英汉双语全译版)(第6册),王宝泉、高原译,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12年,译为“朝圣先辈”。
  2. ^ America's dark and not-very-distant history of hating Catholics. The Guardian. September 16, 2016 [2017-01-1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4). 
  3. ^ Davis, Kenneth. C. America's True History of Religious Tolerance. Smithsonian. [September 16, 2016].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3-14).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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