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有机体论
社会有机体论是19世紀實證主義社會學的一種重要理論觀點,即一个社会或社会结构被视为一个“活的有机体”。从这个角度来说,社会特征的关系,例如法律、家庭、犯罪等等,当它们与其他的社会特征相互作用时,通常会受到检验以满足社会需要。一个社会或社会有机体的所有元素,它们具有维护有机体的稳定和团结的功能。代表人物是英國社會學家赫伯特·斯宾塞、俄國社會學家保罗·冯·利林费尔德、德國社會學家阿尔伯特·舍弗勒等。
历史
编辑把社会当作为一个有机体的模型或概念,是在19世纪末由法国社会学家爱米尔·涂尔干详尽阐述的。据涂尔干所说,一个有机体或社会的功能越专业化,那么其发展程度也越高,反之亦然。一般来说,文化、政治和经济是社会的三个核心活动。因此,社会有机体的“健康”可以被视为是一种文化、政治和经济的互动功能,在理论上可以对其进行研究、建模和分析。赫伯特·斯宾塞在他的文章“社会有机体”中,进一步描述了“机体社会”的概念。
理论
编辑斯賓塞從生物進化的基本原則出發,並在其他學科的基本理論基礎上進一步充實,驗證和肯定了這一基本原則,然後把它擴展到社會領域,建立了自己的社會學體系。
在他的3卷本《社會學原理》(1876-1896)一書的第1卷中,論述了社會是什麽這一問題。他認爲社會同生物一樣是一個有機體,這兩种有機體之間存在着許多相似之処:
- 生物體與社會都在生長、發展着,這有別于無機界;
- 兩者規模的增長都意味著複雜性和各部分間區別性的增長;
- 兩者伴隨着結構的分化,功能也在分化;
- 整體内的各部分相互依存,一部分的變化影響到其他部分;
- 整體的每一個部分都可以自成一個小組織;
- 整體的生命被毀滅后,其中部分還會維持生存一段時間。
斯賓塞還將社會及其組織比擬爲人的集體。人體的生存要有營養、循環和調節3個系統,社會的生存也依賴于相應的3個系統:社會的工業組織向社會提供必要的產品;社會的商業組織,像人體的血液循環一樣,把營養輸送到集體的各部位;以國家爲首的社會政治組織,像人體的神經系統一樣調節各部分,使之服從于整體。據此,斯賓塞又將社會中的人分爲3類,即從事生産的工人、農民,從事流通的商人、企業家和銀行家,以及政府的官員和管理人員。這3類人互相合作,各司其職,保持平衡。如果破壞了這種平衡,就是破壞了社會有機體。斯賓塞還指出兩种有機體的不同點:
- 動物各部分是一個具體的整體,社會的各部分是一個抽象的整體,每一部分有相當的自由。
- 生物有機體的意識系統集中于神經系統,社會的意識卻分佈于社會各個成員身上。
- 生物有機體内各部分器官為整體而生存;相反,社會的整體是為各成員的利益而存在。
相关概念
编辑一个类似的概念是盖亚假说,其中整个地球被理论化为一个统一的有机体。
影响
编辑社會有機體論的觀點提出之後,經過利林菲爾德、舍弗勒等人的闡發,成爲早期社會學中具有普遍意義的方法論基礎,對19世紀歐洲社會學和美國早期社會學都發生過重要影響,如W·G·薩姆納、A·W·斯摩爾和L·F·沃德等人都在不同程度上從中汲取過思想營養。
参见
编辑参考资料
编辑- MacLay, George R. (1990). 《社会有机体——人类社会可被视为一个巨大的生灵的思想简史》(The Social Organism: A Short History of the Idea That a Human Society May Be Regarded As a Gigantic Living Creature). North River Press. ISBN 0-88427-078-5.
- Rawie, Henry (1990). 《社会有机体及其自然法则》(The Social Organism and its Natural Laws). Williams & Wilkins Co.. ASIN B000879AT2.
- Steiner, Rudolf (1985). 《社会有机体的复兴》(The Renewal of the Social Organism). Steiner Books. ISBN 0-88010-1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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