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司法審查權

美國司法審查權是指美國司法機構有能力對法律內容實施司法覆核,並決定是否與現行的法規條約規矩相抵觸,乃至於違反現行美國憲法美國州憲法的條文規定。儘管美國憲法沒有明確界定司法審查的權力,然而在參考憲法結構、相關規定以及歷史發展等因素後,使得美國司法審查權成為一個實質權威[1]

美國最高法院.

參考資料

编辑

延伸閱讀

编辑

參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