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劄大臣
清朝官职
(重定向自駐紮大臣)
駐
駐劄大臣有將軍、都統、參贊大臣、辦事大臣、領隊大臣等職銜,皆為武職。將軍、副將軍為統轄一地之軍政長官;參贊大臣、都統協助將軍辦事,“掌佐劃機宜”[1],並管轄其下各路大臣;辦事大臣管轄一城之軍政事務,略同於專城副都統;領隊大臣分管遊牧部落事務。駐劄大臣一般由在旗的滿洲、蒙古人充任,清末时也有漢人。清代官員初次被任命為駐劄大臣時,多以正二品副都統銜上任,級別大致相當於內地的總督。欧美则视为职能类似的“驻扎官”。
駐劄大臣通常長駐一城,管轄該城及其附屬地區的軍事及重要行政、司法事務。日常性的行政事務一般由當地官吏(如伯克、札薩克、噶倫)自行管理。駐藏大臣、烏里雅蘇臺將軍、庫倫辦事大臣、伊犁將軍、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還負責一部份外交事務。道光以後,駐紮大臣多由宗室、貴戚出任,官員素質下降,任期普遍縮短,侵漁百姓、倦怠公務之事時有發生,造成清代中後期嚴重的邊疆危機。光緒九年(1883年),清廷籌建新疆省,始裁撤新疆各路駐紮大臣,僅保留伊犁將軍。光緒三十三年(1907年),東三省建省,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將軍也被裁撤。至宣統末年,僅外蒙古、青海、西藏仍保留駐紮大臣。
各處駐劄大臣
编辑蒙古
编辑清代蒙古駐紮大臣 | |||||||||||
將軍 | 參贊、辦事大臣 | 轄區 | 駐地 | ||||||||
烏里雅蘇臺將軍 (定邊左副將軍) | |||||||||||
直轄 | 唐努烏梁海 | ||||||||||
烏里雅蘇臺參贊大臣 | 賽音諾顏部 | 烏里雅蘇臺城 | |||||||||
札薩克圖汗部 | |||||||||||
庫倫辦事大臣、 幫辦大臣(蒙古辦事大臣) |
土謝圖汗部 | 庫倫 | |||||||||
車臣汗部 | |||||||||||
科布多參贊大臣 | 科布多 | 科布多城 | |||||||||
阿爾泰辦事大臣 (科布多辦事大臣) |
阿爾泰 | 承化寺 | |||||||||
布倫托海辦事大臣 | 布倫托海 |
青海
编辑西藏
编辑新疆
编辑清代新疆駐紮大臣 | |||||||||||
將軍 | 都統、參贊大臣 | 辦事大臣、領隊大臣 | 轄區 | 駐地 | |||||||
伊犁將軍 | |||||||||||
伊犁參贊大臣 | 伊犁領隊大臣(五員)[2] | 伊犁 | 惠遠城 | ||||||||
塔爾巴哈臺參贊大臣 | 塔爾巴哈臺領隊大臣(兩員)[3] | 塔爾巴哈臺 | 肇豐城、綏靖城 | ||||||||
烏魯木齊都統 | 烏魯木齊副都統(烏魯木齊領隊大臣) | 烏魯木齊(迪化州) | 鞏寧城 | ||||||||
哈密辦事大臣[4] | 哈密廳 | 哈密新城(滿城) | |||||||||
吐魯番領隊大臣 | 吐魯番 | 闢展(廣安城) | |||||||||
巴里坤領隊大臣 | 巴里坤 | 會寧城 | |||||||||
古城領隊大臣 | 古城 | 孚遠城 | |||||||||
庫爾喀喇烏蘇領隊大臣 | 庫爾喀喇烏蘇 | 慶綏城 | |||||||||
總理回疆事務參贊大臣 (喀什噶爾參贊大臣[4]) |
喀什噶爾辦事(領隊)大臣 | 喀什噶爾 | 徠寧城、恢武城 | ||||||||
英吉沙爾領隊大臣 | 英吉沙爾 | 英吉沙爾漢城 | |||||||||
葉爾羌辦事大臣[4] | 葉爾羌 | 葉爾羌漢城 | |||||||||
和闐辦事大臣[4] | 和闐 | 額里齊 | |||||||||
阿克蘇辦事大臣 | 阿克蘇 | 阿克蘇城 | |||||||||
烏什辦事大臣 | 烏什 | 永寧城 | |||||||||
庫車辦事大臣 | 庫車 | 庫車城 | |||||||||
喀喇沙爾辦事大臣 | 喀喇沙爾 | 喀喇沙爾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