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反十九畏是中醫藥學的配伍禁忌,部分藥物混合使用,會增強其毒性反應或副作用,服用後會影響健康,甚至危及生命。因此,這些藥物被禁止配伍使用。目前,普遍認可的配伍禁忌,有金朝、元朝时期概括出来的「十八反」及「十九畏」。
《十八反藥歌》有云:「本草明言十八反,半蔞貝蘞芨攻烏,藻戟芫遂俱戰草,諸參辛芍叛藜蘆。」
十八反包括:
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萎、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细辛、芍药。
十九畏包括:
硫黄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石脂,人参畏五灵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