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峰县
双峰地处湘中腹地,为湖南省娄底市的一个县。东邻湘潭、衡山,南接衡阳,西毗邵东、涟源,北界娄底、湘乡。域跨东经111°51'43"至112°31'7",北纬27°12'31"至27°45'51"。总面积1715平方千米。人口90万。
行政区划
下辖13镇3乡:永丰镇、梓门桥镇、井字镇、荷叶镇、杏子铺镇、蛇形山镇、甘棠镇、洪山殿镇、三塘铺镇、青树坪镇、花门镇、锁石镇、走马街镇、印塘乡、石牛乡、沙塘乡。
人物
历史
- 秦
秦王政二十六年(前221),置湘南县,今双峰境域属之,隶长沙郡。
- 西汉
高帝五年(前202),置连道,双峰境域分属连道、湘南县,连道、湘南同属长沙国。
- 东汉
光武帝建武初,从湘南县析置湘乡县,双峰境域部分地属湘乡,隶荆州零陵郡;部分地属连道,隶荆州长沙郡。
- 三国
吴会稽王太平二年(257),置衡阳郡,湘乡、连道皆属之。
- 南朝
宋武帝永初年间(420~422),连道并入湘乡,双峰全境属之。
- 隋
文帝开皇九年(589),湘乡并入衡山县,隶湘州。
- 唐
高祖武德四年(621),从衡山县析出,复置湘乡县,属潭州长沙郡。
- 五代
后梁太祖开平元年(907),湘乡县属楚国长沙府。
- 宋
太祖乾德元年(963),湘乡复属潭州。
- 元
成宗元贞元年(1295),湘乡民至万户升为州,属湖广行省潭州路。文宗天历二年(1329),潭州路改为天临路。
- 明
太祖洪武二年(1369),湘乡州复为县,属潭州府,知县招抚流亡,相继垦复荒田8000余亩。3年后,改潭州府为长沙府。
- 清
顺治十一年(1654),永丰设湘邵驿站,康熙十八年(1679)撤。 圣祖康熙三十年(1691),境内牌头、测水、青石、铜铃、永丰、茅栗、吴湾、黄田、武障、油榨、界牌设铺司。咸丰四年(1854)撤,两年后复设。 乾隆三年(1738),县丞胡澍驻永丰,始建县丞署。 宣统三年(1911),九月一日(10月22日),中里团防局曾惠伯响应武昌起义,率团勇戟县丞署,县丞王友义出走芭坪,结束了清廷在永丰的统治。
- 中华民国
双峰隶属湘乡县
- 中华人民共和国
1949年10月2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十一军一二三师的的一个团解放永丰。5日,双峰全境解放。同月,湘乡县各区相继成立中共区委会、区人民政府。双峰境内三个区机关所在地是:三区永丰镇、六区金溪大塘、七区青树坪。 1951年8月,按湖南省人民政府通知,划出湘乡县的三、六、七区建立双峰县,属益阳专区,县城设永丰镇。 1952年11月20日,双峰县改属邵阳专区。 1977年9月,邵阳地区析为邵阳、涟源两地区。双峰县属涟源地区。 1982年,涟源地区更名为娄底地区,双峰隶属娄底地区。 1999年7月,娄底地区撤地设市,双峰隶属娄底市。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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