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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隆坡訊】《當今大馬》報道,美國政府申請充公涉及一馬公司的資產,抖出更多大馬富豪劉特佐「乾坤大挪移」一馬公司資金的內情,其中劉特佐被指利用父親丹斯裡劉福平銀行戶頭當幌子,來收購房地產、音樂公司股權、酒店和畫作。 美國政府直指,劉特佐此舉是要制造資金源自家族的假像,以掩飾挪用一馬公司資金的行徑。 劉福平是檳城知名商人,業務涉及房地產及高科技工業。劉特佐是其次子。 根據美國政府起訴好萊塢電影《華爾街之狼》的訴狀,劉特佐至少5次借用劉福平的賬戶,完成交易轉賬。 其中4筆彙款源自劉特佐所控制的Good Star公司,另一筆錢則源自劉特佐生意伙伴陳金隆所控制的Tanore Finance公司。 訴狀點出,Good Star公司的10億美元資金,源自一馬公司。另外,2013年3月21及22日,一馬公司透過高盛集團發行30億美元的債券,其中8億3500萬美元被指進入Tanore Finance公司的賬戶。 劉特佐利用Good Star公司10億美元的部分資金,通過層層交易,購買在美國紐約時代華納的頂級公寓。 2011年6月28日,Good Star公司彙款5500萬美元,至阿布達比-科威特大馬投資機構(ADKMIC)的瑞意銀行賬戶。 同一天,ADKMIC電彙5475萬美元至劉福平的瑞意銀行賬戶……接著,劉福平轉賬3000萬美元至Selune公司的瑞士羅斯柴爾德銀行戶頭。 訴狀續指,2011年7月5日,美國律師樓Shearman的律師專用賬戶(IOLA)從1/80 Columbus Circle賬戶接獲2700萬美元房款。 訴狀闡明,劉特佐利用他所掌控的ADKMIC來洗黑錢。他也是Selune公司的受益擁有人。 它續稱,盡管官方文件顯示,劉福平是時代華納頂級公寓的擁有人,但據一份志期2011年5月15日的未簽署文件,劉特佐才是公寓主人。 一名涉及時代華納頂級公寓交易的房產代理指出,劉特佐有意入住公寓,劉福平購屋前,甚至從未現身視察房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