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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宗垃圾(廢傢俱)清運

1 需要準備什麼?(應備文件)

2 服務內容

  • 一、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服務市民,維護環境清潔及消弭髒亂點,並配合環保署之既定政策,積極推動大宗垃圾(廢傢俱)清運、處理、再利用計畫,協助免費清運一般家庭汰舊換新之廢傢俱,並為擴大服務層面與便民措施,除可透過網路申請外,也可打電話至各區清潔隊詢問。

3 申辦流程(申請的流程說明)

  • 一、當您的住所預計進行汰舊換新之廢傢俱時,即可進行申請作業。

    二、線上申辦完成後,所屬轄區清潔隊將主動與您聯繫確認。

    三、清運當日,申請者或代理人需先自行將清運物品搬至家門口,並請出示含代徵處理費之水費單據以供核對。(申請人已提供水號等資料查證屬實者,不用出具水費單。)

4 作業天數

  • 14工作日

5 備註欄(重要提醒)

  • 一、請依清運地點選擇所屬轄區清潔隊申請。

    二、如清運地點所屬行政區為「和平區」,請另洽和平區清潔隊辦理:04-25941741。

    三、為保障市民權益及市容整潔,如申請後清潔隊未於3日內聯繫清運時間,請電洽各區清潔隊再次確認。

    四、實際清運日期須由轄區清潔隊視勤務狀況排定後,電話通知申請者。

    五、清運當日,申請者或代理人需先自行將清運物品搬至家門口,並請出示含代徵處理費之水費單據以供核對。

    六、環保局保留申請案件核准與否之權力。

6 是否須電子繳費

7 相關表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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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圖
申請書
範例
其他文件

8 選擇欲進行申請的單位

  •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