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國內銀行不當銷售TRF(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引發爭議,金管會陸續繼出4波裁罰後,共有16家銀行吃下罰單,開罰總金額共計7,200萬元,接下來金管會將進一步找承作量較大銀行總座「聊一聊」,關於TRF爭議案件的處理進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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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管會從2014年4月開始,已陸續祭出了4波裁罰,共有16家國銀先後因TRF被金管會開罰,開罰總金額共計7,200萬元,目前投資爭議案件超過200件,還有約半數尚未處裡。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呂蕙容表示,為了瞭解銀行處理TRF爭議案件的進度,將約先前承作量較大的銀行談一談,「這次會約超過10家銀行。」
若以金管會TRF銷售缺失的開罰狀況來看,金管會自2014年4月至6月首波對永豐銀及9家銀行開罰;第二波則在2015年1月,共有7家銀行被糾正,以及2家銀行被停賣複雜高風險衍生性商品;第三波則在2016年9月開罰7家,第四波則在2016年12月開罰2家。
扣除重複開罰部分,金管會4波共有16家銀行吃下罰單,總共罰了7,200萬元,其中又以永豐銀行停賣TRF一年的行政處分最嚴重,台新銀則被罰1200萬元,國泰世華銀行、台北富邦銀行以及星展銀行各被罰1000萬元,中信銀則遭罰800萬元,玉山銀、大眾銀和日盛銀各罰40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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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目前仍有近百件的投資爭議案件尚未處理,金管會有意想找銀行總座談一談,了解相關爭議案件的處理狀況,對此,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上周有先找銀行處理TRF的工作階層了解狀況,接下來會就「爭議案子處理狀況,做進一步的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