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隨著教育部「拔管」事件發酵,金管會主委顧立雄今天(3日)表示,在證交法中規定,獨董提名須檢附相關證明文件,考慮修正法規,針對大學教授在提名獨董前,就要先取得大學同意函。
顧立雄表示,目前證交法有規範,獨董被提名必須要檢附相關文件,其中有一項是其他附件,會研議是否在法規中,針對大學教授被提名獨董前,需要檢附大學同意函,才能被提名當獨董,會跟教育部討論。
立委盧秀燕則詢問,拔管事件是否擔心未來公司找不到獨董,大學教授都不敢擔任獨董?顧立雄表示,歡迎符合資格的大學教授擔任上市櫃公司獨董,只要大學認為沒有影響到本職工作,但依照這次案例,相關程序需要更完備。
至於立委曾銘宗指出,有高達140位台大專任教授都是依照管中閔這樣兼任獨董。顧立雄承諾會徹查情況,會請證交所來清查,看是否真的有這樣的狀況,「但目前應該大部分的大學教授,都有取得大學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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