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曝國慶連假支薪公式。(圖/取自免費圖庫Unsplash)
記者陳俐穎/綜合報導
國慶日要上班薪水怎麼算?勞動部表示,依《勞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內政部所定應放假之紀念日、節日、勞動節及其他中央主管機關指定應放假日,均應休假,工資照給。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國慶日放假1日。今年10月10日國慶日為星期二,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給付工資,如徵得勞工同意於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
勞動部說明,民間企業多有比照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出勤之情形。企業如屬週一至週五為工作日、週六為休息日、週日為例假之出勤模式,並已透過8週彈性工時之實施,將上個月23日之原定休息日與10月9日之原定工作日調整互換,即形成本次國慶日之4天連假。
雇主屆時如有需要勞工於國慶日連假期間加班,以月薪為新台幣36,000元的勞工,出勤8小時為例,其各日出勤工資給付規定如下:
一、休息日: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第2項休息日出勤加給之規定計算。
試算:150元×1⅓×2小時+150元×1⅔×6小時=1,9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0月7日及9日
二、國定假日:依《勞動基準法》第39條規定,休假日出勤加倍發給工資。
試算:150元×8小時=1,200元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0月10日
三、例假:非有天災、事變或突發事件,不得使勞工於例假日出勤工作。
完全比照政府機關調整出勤者:10月8日
勞動部也提醒,由於各事業單位之營運方式及排班態樣多元,例假或休息日不見得均排定於星期六及星期日,國定假日補假日期亦有所不同,個案上仍有差異,雇主應就各該假別之期日,與勞工明確約定,以利釐清勞工出勤工資之給付標準,減少爭議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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