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集團外觀。(圖/記者陳瑩欣攝)
記者巫彩蓮/台北報導
新新併有新進度,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證實,台新金(2887)、新光金(2888)今(3)日已正式遞件送件申請合併,接下來檢視文件齊不齊全,有無需要補件,如果需要補件會盡快通知2家公司補件,至於行政程序法原則上審查期間60天。
新光金、台新金於10月9日同步召開臨時股東會,決議通過合併案,2家金控與金管會溝通後,今天已正式送件。銀行局副局長侯立洋表示,之前有說合併案2家公司必須同時送件,今天台新金、新光金已經遞件申請,正依照規定程序進行審查,送來就會開始審,審核過程中,發現不齊全的資料,過程會請2家金控一起補件。
侯立洋表示,合併案審查部分沒有規範時間,依照行政程序法原則上兩個月,前提沒有要補件,如果需要可以延長,會檢視文件齊不齊全、完不完備,再請2金控補件後,再接續審查。
外界關注「員工安置計畫」到底有沒有完成?侯立洋回應,今天才收到相關書件,是否符合或完備要檢核才知道,「還沒有審,因此不知道要補什麼?」,也沒有所謂「先送先審」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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