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文/1111人力銀行
明年要考海巡特考的朋友注意了!考試院院會近日通過修正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海岸巡防人員考試規則部分條文、第3條附表一及第5條附表二。明年考試不僅加體檢項目,後年起,3等、4等海巡行政以外科別,還增列專業科目「海巡勤務」等。
刪除男性應考人兵役條件限制
考試院黃秘書長雅榜表示,本案是配合103年1月22日修正公布之公務人員考試法,修正法律授權條文及應考資格相關規定,另外,考量權益衡平與兵役政策調整,所以刪除男性應考人兵役條件限制,以及因應海巡人員任務需要,體格檢查項目增訂握力項目及合格標準。上開應考資格及體格檢查之修正涉及應考人權益,故自104年1月1日施行。
黃秘書長並表示,應考資格部分,為配合航海人員執業資格取得及發證事宜之變革,兼顧應考人應試權益且符合機關用人需求,於四等考試海洋巡護科別之航海、輪機等二組別應考資格,分別增訂經交通部三等船副、三等管輪以上岸上晉升訓練合格者,得應該二組別考試之規定。
三至五等 考科修訂調整
應試科目部分,鑒於海巡勤務為推展海岸巡防工作之手段及達成之憑藉,故依用人機關建議,各等別、科別均列考海巡勤務有關知能,即三等、四等海巡行政以外科別增列專業科目「海巡勤務」、「海巡勤務概要」,五等考試專業科目「海巡法規大意」修正為「海巡勤務大意(百分之四十)與海巡法規大意(百分之六十)」。另就本考試三等及四等考試之「海巡行政」科別所需主要核心職能修正專業科目,分別增列「刑法與刑事訴訟法」、「刑法與刑事訴訟法概要」一科,並將「行政程序法」及「行政程序法概要」分別修正為「行政法」及「行政法概要」。黃秘書長並指出,為避免應試科目增修幅度過大,應考人準備不及致影響權益,上述應試科目之修正,均自105年1月1日施行。20140826 更多考試資訊請上1111職場新聞網。
* 以上新聞由1111人力銀行通訊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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