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陣線不滿加班上限46小時提高至54小時,更批評工商界提出的60小時太超過,勞動部長陳雄文強調公司要求加班人須經過勞工同意。(圖/記者林潔玲攝)
記者林潔玲/台北報導
勞工陣線今(30)日赴立法院抗議施壓,要求單週40小時工時在明日五一勞動節前通過,同時也大喊加班時數上限不應提高。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今(30)日會前也強調,加班需勞工同意,且有加班費,現行規定每月有46小時加班時數,大部分用不到,只有特殊業別或趕工時段才需要。
勞工陣線表示,勞工年總工時居高不下,達到2124小時,過勞死案例層出不窮,服務業發展讓工時更長,休假更不規律,工業部門從過去一班8小時的三班制,變成一班12小時兩班制,但是台灣的高工時並沒有帶來高工資,呼籲年總工時應降至2000小時。
同時,勞團也指出,1984年勞基法法定工時為每周48小時,2000年修改為二周84小時,現在2015年,十五年過去了,法定工時依然沒有改變。反觀世界各國,美國1938年、日本1988年、韓國2004年,法定工時都降到每週40小時,法國更在2005年降低到每周35小時,要求勞基法修正每週40小時能在明日前通過。
對此,勞動部長陳雄文今天也表示,目前立法委員提出12個修法版本,行政院提出勞動基準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縮短工時,考慮層面較周延。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上午初審攸關週休2日的勞基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但行政院版明天才交付社環委員會審查,來不及排入上午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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