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海關的不專業與刁難,長期以來讓中小企業吃足苦頭。原本期待納保官能給予協助,但來自同一個關務體系的納保官會官官相護,成為納稅者無法翻身的噩夢?(圖/視覺中國CFP)
文/郭靜
《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去年12月28日上路,根據媒體報導,全台設有165位納保官,其中關務署也有22位。由於我的工作是負責公司進出口報關,所以特別關心此事。但當我獲悉目前納保官是以任務編組方式指定專人擔任,也就是由其內部人員兼任,非由第三方專業公正人士擔任時,我不得不質疑納保官究竟是良藥、還是毒藥?
先說現制上的問題。台灣海關認定稅則的標準很不一致,不同的關別會有不同的認定,且依我國的現行法律,公司進出口貨物須透過報關行才能做申報。因此我曾經進口同樣的貨物,在基隆關是2.5%的稅則,到了台中關就變成6%的稅則來課稅,而得到的官方說明是,他們依照材質來認定稅則。去年12月29日又進口另一批貨,被海關認定要適用較高的稅則來課稅,透過報關行提供之前曾經進口放行的報單,證明貨品可以用該較低的稅則,但報關行很為難地說,這是沒有用的,且希望我不要去找海關人員,因為會害他們以後報關被刁難,畢竟他們是靠這行吃飯。
我覺得這件事情非常不合理!
首先,在德國,貨主可以自行報關,無須透過報關行,且申報地點都很便民,港口或市中心都有,若有疑慮可隨時請教海關。而台灣報關行卻迫於海關的權力,不敢表達貨主的疑問,而貨主又不能直接找海關人員詢問,被迫一定要接受海關認定及報關行委曲求全的稅率。
再者,海關人員要求提供的資料當中,有一項是「如何製造出此產品?」,稅則上並未列明不同的製造方式,會有不同稅率的差異,這無疑是嚴重擾民與刁難!國外生產廠商也表示不明白為何台灣要求提供他們的生產方式,難道廠商提供全球通用的前六碼Tariff code(關稅代碼),不能認定是哪一個稅則嗎?長期以來,台灣自己玩一套,因此被邊緣化,這只是冰山一角。
台灣是個海島,缺乏很多資源,必須從國外進口原料或半成品製造後再出口,以增加其附加價值來賺取利潤,所以關稅對業者的成本影響很大。2.5%到6%,如此差距的稅金,公司必須自行吸收,削弱企業競爭力;且業者若無法提供海關需要的資料,即便那個資料根本不影響稅則的認定,海關也有權力不放行,進而直接影響到交貨時間,這也讓企業很難生存!
台灣海關的不專業與刁難,長期以來讓中小企業吃足苦頭。大家都很期待納保官上任後能給予業者有效的協助。但,來自同一個關務體系的納保官,會更專業嗎?還是會官官相護,成為納稅者無法翻身的噩夢?納保官應要跳脫傳統稅政體制的「稅收優先」,轉為維護「納稅人權」的任務,要找公正客觀的第三者來擔任,而非像現在用稅官兼任納保官的方式來唬弄人民。
立委趙天麟就曾踢爆一個驚悚的關稅案例,因農藥會危害人體,入關需層層檢驗把關而免關稅,但有海關人員為了想課農藥5%的稅,竟然異想天開,聲稱農藥須加水稀釋或與其他成分調和才使用,擅自認定進口農藥為「原料」,課5%的關稅後放行入境,完全不用走檢驗流程,這是拿人民的健康安全在開玩笑嗎?
任何課稅都必須有明確的法律依據,不能稅捐機關說了算。去年年底由法稅改革聯盟及公民團體等多個單位所提出的稅改十大建言,希望政府可以依此努力,以確保賦稅人權。
●作者郭靜,總經理特助。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本報保留刪修權。88 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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