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騰鷂/民眾對司改的不滿,蔡總統看到了嗎?

▲蔡英文曾以民進黨主席名義,發表「我對憲政改革的主張」,認為憲政最重要的,是解決當前國會與民意脫節的問題,但她就任總統後,卻一直放任這個問題繼續惡化。(圖/記者林敬旻攝)

●林騰鷂/東海大學法律學系退休教授

根據《ETtoday新聞雲》12月28日發表的司改、憲政議題最新民調,顯示民眾對於蔡英文總統在司改、憲政的各項施政作為,有過半或甚至高達93%的民眾不滿意!

特別是在在死刑存廢爭議上,有高達92.1%的民眾認為應該要維持死刑,而對於已判決死刑定讞的案件,有高達93%的民眾認為政府應該依法立即執行,但蔡英文總統及其施政團隊限於廢除死刑的錯誤意識形態,一直對多數民眾認為應維持死刑,應依法立即執行死刑之民意置若罔聞!

事實上,在我國有法律效力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六條第二項規定,對於犯情節最重大之罪者,仍得科處死刑,而死刑在依管轄法院終局判決後,也得以執行。這也正是主導「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國內法化的馬英九前總統,在其任期內,司法機關仍有死刑判決及死刑執行之原因!因此,蔡英文總統及其施政團隊應尊重92%以上的民意,依法判決死刑及執行死刑!

▲陪審團協會等多個團體,到司法院前要求加速司改。(圖/記者吳銘峯攝)

其次,對「恢復特偵組」的看法,有66.7%的民眾認為台灣應該要恢復特偵組獨立偵察辦案,只有28.2%的民眾表示不認同;而對於特偵組能獨立辦案而不受政治勢力影響者,也有過半數的54.1%民眾認同,顯示特偵組有恢復必要!特偵組是在2007年,前總統陳水扁任內成立,專責偵辦總統、副總統及五院院長等黨政高層貪污或重大經濟舞弊案,但特偵組卻在2016年被廢除。

筆者認為,多數民意之所以贊同恢復特偵組獨立偵查辦案,乃因看到近月來,蔡英文總統的專機走私私菸案,以及行政院長蘇貞昌,一再違反今年四月公布施行的「財政紀律法」,胡亂撒錢及濫用公權力委託,釀成楊蕙如網軍等種種弊案,但在總統有權無責的憲政框架下,難以追究總統及行政院長的責任,而希望有獨立的司法機關如特偵組者,能為人民守住社會公義的防線!

在對「台灣司法獨立性」的看法,僅39.4%的民眾認為台灣司法是獨立,卻有57.2%的民眾認為台灣司法不獨立;而蔡英文政府執政三年多,召開司改國是會議,推動司法改革的成效,也只有44.1%的民眾認為有效,但卻有49.1%的民眾認為沒成效,顯示民眾對於蔡英文總統的司改施政,並不滿意!

▲司法院長許宗力。(圖/記者湯興漢攝)

其主要原因,乃是蔡總統就任之初,在提名司法院院長時,就犯了「髮夾彎」的錯誤。蔡總統原規畫謝文定、許宗力,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但因許曾任大法官,蔡總統在幕僚提醒有違憲爭議後,乃提名謝文定、林錦芳出任司法院正副院長。不過,因特定人士與親綠團體的反對,蔡總統乃撤回謝、林提名咨文,並改提許宗力回鍋大法官兼司法院院長,普受輿論及民眾質疑違憲!而蔡總統此種上樑不正的司法改革,也已造成司改災難!例如,司法院七月初公布的「司法輿情現況調查」,僅有38.4%的民眾表示信任法官,而有過半的56%民眾不信任法官,而民眾對司法改革滿意度也僅有27%,顯示蔡英文總統司法改革的慘破現象!

又在「是否贊成讓年輕人18歲就擁有選舉投票權」的看法上,有56.6%的民眾贊成讓年輕人在18歲就擁有「選舉投票權」只有38.9%的民眾對此表示不贊成;在選民於選舉日時無法到指定投票所親自投票,而事先向選務機關申請以其他合法方式行使投票權之「不在籍投票制度」的看法上,有77.6%的民眾贊成以此種方式執行,只有19%的民眾對此表示不贊成。這也顯示民眾對於當前「人民主權」虛空現象之不滿!

民國103年,蔡英文以民進黨主席名義,發表「我對憲政改革的主張」,認為憲政最重要的,是解決當前國會與民意脫節的問題,但她就任總統後,卻一直放任這個問題繼續惡化;在民國106年國慶談話中,才要就憲政改革與各政黨領袖會面交換意見,但將憲政改革侷限於十八歲公民權、人權條款、票票不等值等議題上,而不徹底解決人民主權虛無、總統權責失衡之問題,以致憲政改革不了了之。

▲今年6月,國民黨團召開記者會質疑《公投法》修法。(圖/記者屠惠剛攝)

特別嚴重的是,《公民投票法》在2018年6月21日公布修正施行後,將全國性公民投票日定於八月第四個星期六,且自中華民國110年起,每二年才舉行一次。這種「定期公投」並不符合《公民投票法》第 1 條,依據憲法主權在民原則,確保國民直接民權行使之立法本旨,也不符合普世憲法學理!因為「定期改選」是貫徹責任政治之民主根本,但「定期公投」則顯有剝奪公民作主人權,限制國民直接民權之行使,並不符合憲政民主義理!

最後要指陳的是,《公民投票法》第 25 條規定主管機關辦理全國性公民投票,得以不在籍投票方式為之,其實施方式另以法律定之。此一規定忽略了地方性公民投票,也應有不在籍投票方式之規定,顯有疏漏;且在《公民投票法》修正公布施行一年後,蔡英文總統及其施政團隊,仍未制定「不在籍投票」,顯見其對憲政改革之不經意,而在去年九合一敗選後,卻去佔不良憲政結構之便宜,任命蘇貞昌、陳其邁、林佳龍等組成敗選者內閣,在中央掌大權,監督地方自治事務,形同地方敗選、失去民意的人,轉為獲得民意勝選者之中央長官,嚴重背離民主精神!

蔡英文總統這種種憲政、司改不良施政作為,在憲政史上,恐會留下不義總統的惡名,而遭全民之唾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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