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日病毒基因定序出爐,確認幼稚園群聚案病毒為Delta變異株,卻與機師案病毒序列不同。(圖/指揮中心提供)
● 歐德生/法律工作者
應該設立類似東京奧運選手村的防疫特區,在防疫期間供機組人員回國時居住。在防疫特區內免隔離,離開防疫特區進入台灣社區才需隔離。
對不願長住防疫特區的機組人員,應該幫助他們暫住國外,飛回台灣只短暫停留在防疫特區或隔離旅館。非得跟台灣家人住在一起的機組人員應該暫時或永久離開這行業。
防疫期間機組人員雙倍加薪,但若違反防疫規定,則全數奉還,承受巨額罰款,並被解雇。
▲作者認為,政府可仿效東京奧運選手村,為機組人員打造一個「防疫特區」供他們檢疫期回台灣時居住。(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機組人員是目前全體台灣人民最容易被感染的一群人,也因此最容易成為防疫破口。
違反入境防疫規定的機組人員皆只為了飯局、約會等不是很必要的活動在台灣社區提前趴趴走(未隔離滿14天+7天自主管理),造成無辜民眾染疫、死亡、醫療負膽、經濟問題、社會恐慌、人民連續幾個月在家防疫,實屬不值。
機組人員回台灣檢疫應14+7 或入住防疫特區
以整體社會利益、風險、科學、邏輯、失敗的自主管理、及防疫優先的角度來看,機組人員的回台防疫規定,在沒有找到其他更好的管控方法之前,應該最少跟大眾一樣:除非有重大必要原因(如近親重病或死亡)須例外安排縮短隔離,機組人員回台灣後應該隔離14天加自主管理7天及按規定篩檢證明未染疫後,始能進入台灣社區。
為了減輕時常在小房間被隔離可能造成的問題,桃園機場附近應該設立類似東京奧運選手村的防疫特區(盡量不要新建,也可租用現成建築物及埸域,費用可以政府幫忙分擔),裡面盡量應有盡有,防疫期間供機組人員回國時居住,並被視為住在國外。防疫特區內活動免隔離,但仍要維持二級警戒防疫措施(口罩、社交距離、消毒等)。
防疫特區會有大小間會客室,會客室中間以玻璃完全隔開,且不共用空調或其他設施,供台灣親友探訪住在防疫特區內的人。新加坡機場也有類似會客室。
▲作者認為,機組人員應該較能接受防疫特區勝過於旅館進行檢疫。(圖/記者姜國輝攝)
絕大多數機組人員應該可以適應防疫特區。這些防疫限制好過三天兩頭被隔離在小房間內。
機組人員要離開防疫特區只能(1)經桃園機場出國或(2)於住在完全隔離防疫旅館14天加自主管理7天及按規定篩檢證明未染疫後,始能進入台灣其他社區。
機組人員的親密家人也可以入住防疫特區,離開特區條件跟機組人員相同。
防疫期間機組人員雙倍加薪(費用可以政府幫忙分擔)。重賞之下,必有勇夫。相對社區感染的風險及疫情擴散後的社會經濟負擔,這些多付出的薪水是不成比例的低。但若違反防疫規定,則全數奉還,承受巨額罰款(航空公司有連帶責任),並被解雇。
對不願長住防疫特區的機組人員,應該幫助他們暫住國外,飛回台灣只短暫停留在防疫特區或隔離旅館。
人權不是縮短機組人員檢疫理由
防疫期間,機組人員住在國外或台灣防疫特區,其實沒有那麼糟糕,就當自己在留學、移民海外或到外島當兵。機組人員應該比一般人習慣不在台灣社區生活。我也曾連續八年沒有回台灣,那時網路通訊沒有現在發達,也沒有造成很大困擾。
非得跟台灣家人住在一起的機組人員應該暫時或永久離開這行業。少數人的自我實現及身心健康跟廣大台灣人民的健康及經濟生活相比,是微不足道的。
就像不願加班的人自然需放棄某些職業,就像不願離開家鄉的人自然需放棄國外高薪工作機會,機組人員也必須有所取捨。
▲作者認為,人權不是縮短機組人員檢疫的理由。(圖/記者李毓康攝)
全島一命,若必須把壞死的腳切掉才能保命,就得切掉。
在防疫期間以人權或平權角度看待機組人員的工作權是典型的價值觀錯亂,即使有道理(其實沒有道理)也是因小失大,更何況真正的平權是要求機組人員跟平民百姓如郭董一樣回台接受同樣的隔離限制,沒有特權提早趴趴走成為台灣社區傳染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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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想讓你知道…機組人員要離開防疫特區只能(1)經桃園機場出國或(2)於住在完全隔離防疫旅館14天加自主管理7天及按規定篩檢證明未染疫後,始能進入台灣其他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