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琦
媒體報導,香港居民黃偉榮今年二月在台北按摩時涉嫌性侵女按摩師,檢方認為罪證確鑿依強制性交重罪起訴,然而,台北地院在審理後,竟忘記限制被告出境,以致黃員能「正大光明、輕輕鬆鬆」地返回香港。
對此,北院表示,已全力檢討作業程序中的疏失,以避免類似狀況再度發生。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楊雲驊指出,被告人在香港,已很難期待會返台受審,日後為被害人伸張正義的難度增高,承辦法官「明顯有疏失」。
令人遺憾與氣憤的是,北院「完事後」的態度竟是不痛不癢、照本宣科地什麼全力檢討疏失云云,說真的,這種案例是皇后貞操的「第一次」嗎?誠如網友所言,人民犯錯,是由這群訓練有素的「動物」決定怎麼罰,但當他們「自我感覺良好」時,卻無人能奈何得了他們。
坦白說,這時候說什麼被害人已同意和解,並表達不再追究都是卸責的托辭沒有任何一點意義;而檢方與北院之間的溝通協調,更是他們自己早該有、應有、可有的一套運作機制,換言之,信賞必罰錯就是錯,哪是北院一副好官我自為之地「我說了算」,不然你是想怎樣?
準此,北院的上級機關長官實應親自出面「道歉」,並立即嚴懲相關失職人員,並列入升遷考核的重要人事依據,否則,類似案件的危機處理與後續改進,將來肯定也只會是電腦邏輯語言上的不斷「複製」與「貼上」罷了。這樣素質的司法檢調人員,難道我們真只能默默忍受?
●作者胡文琦,台北,文史工作者。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更多參與,來稿請寄[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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