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灣人口高齡化的情況日益嚴重,高齡失智症的人數亦大幅增加,近年來失智症的診斷與治療,已有許多的進步,但許多失智症的長者,合併精神行為問題,使照顧者深感困擾,因此了解精神行為症狀的原因及處理方式,成為照顧失智長者的重要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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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台南醫院精神科醫師胡銘傳指出,失智症合併精神行為症狀的機會極高,可能高達80~90%。精神行為症狀通常分為三大類:一、憂鬱症:多半出現在早期輕度的失智症病人身上,表現出來的症狀與青壯年族群有著極大的差別,憂鬱情緒有時並不直接表現出心情低落,反而以行為障礙(如不配合、唱反調、鬧脾氣等)來表現。二、精神病症狀:如妄想、錯認、幻覺等。照顧者必須清楚了解妄想的定義,才知道該如何應對。妄想是指病人對於錯誤的信念或想法堅信不移。例如失智症的長者常有被偷妄想,覺得自己的錢財被兒子、女兒、媳婦或外勞等偷去,無論如何的好言相勸,委婉解釋都沒有用。
錯認也有許多不同的類型,例如長者可能認為房子裏有不存在的人、或錯認現在住的房子不是自己的家、或覺得親人或配偶是陌生人甚至偽裝者、或錯認電視上的事件是真實的、或錯認鏡中自己的影像是別人。失智症的聽幻覺多半是模糊的聲音,或是聽到親人叫長者的名字,有時長者會照著聽幻覺的內容去做而發生危險。
三、行為障礙:如攻擊、睡眠障礙、迷路、重覆現象、漫遊、貪食、病態收集、不適當性的行為等行為障礙的症狀也很複雜,如:1、失智症的長者對家中地址、電話及尋求他人幫助之能力已喪失,容易出現外出不知如何返家的情形;方向及地點之定向感逐漸喪失,容易在家裡及鄰近社區四處遊走。2、項目不一的病態收集行為,包括衛生紙、食物、垃圾、雨傘、廣告紙等,使家人或鄰居不堪其擾。3、也常見日夜節律混亂,白天睡覺,晚上嚴重干擾的行為,使照顧者無所適從。
這些精神行為症狀,雖然藥物可能對少數長者產生立竿見影的療效,但因顧及副作用,仍建議優先考慮使用非藥物的方法,舉例如下:一、首先,主要照顧者應充分理解並接受失智症診斷、了解出現的精神行為問題並非故意,而是失智症疾病本身所導致。設身處地的瞭解失智長者的感受,並善用家族成員的力量,幫助分擔照顧失智長者的工作,避免照顧者過勞。二、就算病人對於妄想堅信不移,照顧者切勿與之解釋或爭辯,可考慮分散其注意力,如找尋生活中的興趣嗜好等。
三、改善睡眠障礙的最佳方式是增加白天的活動量,良好的聲光刺激,常外出適當的曬太陽。只要方法正確,許多日夜節律混亂的情況都可能不藥而癒。四、最後,針對情緒的問題要試著去發現原因。例如,煩躁易怒或其他負面情緒有時可能是視覺或聽覺缺損,導致與他人溝通困難,或是身體有許多病痛等,一旦將視力、聽力及其他生理問題矯正或治療後,情緒問題自然會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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