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打房第2戶不得有寬限期,卻增加了換屋族在新舊屋銜接期的負擔,是政策錯殺下的受害者。(圖/記者林裕豐攝)
記者羅志華/台北報導
中央銀行於9月24日,對六都及新竹縣、市,實施自然人第2戶購屋貸款不得有寬限期,不料房價還沒打到,換屋族卻先遭了殃,在第1房還沒賣掉期間,資金壓力大增,代書施淑慧認為,央行這項政策沒想清楚,真正的投資客「誰不用人頭」,建議政府應給予明確換屋的民眾短暫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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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淑慧表示,現行狀況下,最好是將第一屋先賣掉,或是清償第一戶貸款後,才能申請下一戶貸款寬限期,以夫妻來說,若想以舊屋、新房個別登記在2人名下,以申請寬限期的話,代價就是無法享有土地增值稅的重購退稅(新房的土地公告價值大於舊屋,且新、舊皆須在同1人名下才適用)。
施淑慧指出,如果怕賣掉舊屋,在新房銜接時期無房可住下,可在買賣前先談「售後回租」,要是想從舊房增貸款項補貼,央行先前就已規定,舊屋增貸的部分「不能用於買房」,實務做法可將增貸款項,先匯到他人戶頭「過水」,這樣一來便可靈活運用,但要注意增貸算增加個人負債,對銀行評估新屋貸款成數會有影響,最後還是得看收入是否算得過。
▲施淑慧表示,舊屋增貸會增加個人負債、恐影響新屋貸款成數,先賣後買談售後回租,是不錯的做法。(示意圖/記者陳筱惠攝)
施淑慧認為,本次央行施政沒想清楚,造成投資與換屋族「通殺局面」,並吐槽「哪個投資客不用人頭阿」,建議政府應給認證確實換屋的人,給予1年短期的寬限期。
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徐佳馨,現行政策下新屋寬限期,根本的解決之道還是先賣後買,或是去借錢先清償舊屋貸款,再不然就是人頭登記,不過若碰到2戶門牌打通成1戶的物件,就得注意可能有一半的貸款須攤還本息,一道政策初期也很難完善,一時間「通殺」也是在所難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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