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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房地產大亨張美蘭因涉高達數百億美元金融詐欺案遭判死刑後上訴,越南法院今天維持死刑判決,但表示張美蘭若返還侵占款項的3/4,或可免於一死。
法新社報導,68歲的張美蘭今年稍早因涉嫌向檢方聲稱她所操控的西貢商業銀行(SCB)詐騙總計270億美元(約新台幣8804億元),而被定罪判處死刑。
不過,胡志明市的法院今天裁定,沒有理由減輕其刑,但她若能歸還侵占資產的3/4,或許可以減刑至終身監禁。
數以萬計的存戶把積蓄存放於西貢商業銀行卻血本無歸,震驚越南社會,並引發罕見的受害人抗爭。
另據路透社報導,張美蘭是越南當局這波名為「炙熱熔爐」(blazing furnace)反貪行動中,被判刑入獄的知名企業人士和高階官員之一。
越南國營媒體引述張美蘭的律師表示,他的當事人具備諸多可減輕刑責的條件,包括「坦承不諱、深感懺悔和返還部分被侵占款項」,但檢方說這不足以構成減刑條件。
依據越南撤銷原判與再審的程序,張美蘭仍有權要求復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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