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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建言白皮書出爐 銀行公會提金融營業稅解方

本文共806字

中央社 記者羅元駿台北26日電

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規定今年底屆期,銀行公會於金融建言白皮書提案,2%的稅款迴歸國庫後,由經濟部每年增編相對預算充實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替代現行金融機構每年捐助信保基金的款項。

金融總會今天發布「113年金融建言白皮書」,聚焦強化金融韌性與防詐機制、活絡金融發展與業務經營環境、均衡金融科技創新與資安防護、結合金融市場力量推動社會參與永續發展、調適金融監理法規與制度共5大金融主題、30項建言議題、51則具體建議做法。

金融總會表示,賴總統於就職演說中,提出台灣要站穩全球供應鏈的關鍵地位,把握地緣政治變化所帶來的商機,發展「五大信賴產業」,並且持續改善投資環境,歡迎台商回台投資,鼓勵在地企業擴大投資,根留台灣。

金融總會指出,在產業發展政策與國家重大建設計畫推動過程中,金融服務業提供資金籌融、信用保證等工具,透過資金引導配置及金融專業服務,可促進經濟發展正向循環,同時擴大金融市場規模,達成「以金融支援產業,以產業活絡金融」的願景。

其中,受矚目議題為金融業營業稅部分撥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專款專用至今年底屆滿,2025年1月1日起迴歸國庫統籌運用。日前財政部長莊翠雲也重申銀行、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沒有規劃要調降、維持5%。

銀行公會提出建議指出,金融營業稅2%的稅款迴歸國庫後,由經濟部每年以此稅款增編相對預算充實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擴張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能量,同時替代現行金融機構每年捐助信保基金的款項。

銀行公會說明,目前每年金融機構捐助信保基金的款項約新台幣28億元,如經濟部得以金融營業稅稅款編列相對預算充實信保基金,建議金融機構每年無須再捐助信保基金。

銀行公會指出,長期仍以降低金融業營業稅為最終目標,以提升金融業的國際競爭力及稅負公平性。

現行銀行及保險本業銷售額適用稅率為5%,其中3%稅收入國庫統收統支,剩餘2%及其他金融業營業稅款挹注金融業特別準備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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